民族和宗教工作汇报(汇总21篇)

时间:2024-01-08 08:05:26 作者:曼珠

一份好的工作汇报应该准确、简洁地表达自己的工作内容、目标和取得的成果。希望大家能够从下面的范文中找到自己需要的灵感和技巧,写出一份高质量的工作汇报。

单位统战及民族宗教工作汇报

2016年我办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在区委统战部的关怀和领导下,做了具体的一些工作,现将一年的重要工作情况总结回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办事处地处**区东部,总面积23平方公里,辖区三个社区总户数4486户,12914人。其中蒙古族162人;回族584人;满族32人;壮族5人;黎族3人。有教堂两个,其中新民社区天主教堂一个;平安社区基督教堂一个,天主教徒260人;基督教徒72人。

二、领导重视、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更加规范化。

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将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成立办事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小组,并由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任组长,各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为成员,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为进一步把我办统战工作搞好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通过办事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走访调查,办事处了解到辖区新民社区天主教堂烧煤困难,办事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同时新民社区天主教堂举办的敬老院经常走访慰问,先后为他们送去了药物和过冬衣物,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在天主教的各种盛大节日之际,我们专程去天主教堂观察有关外来讲道人员,未发现不良现象。在了解到辖区内几户回族和蒙古族群众无生活来源、生活困难的情况,办事处积极入户走访,了解情况为他们申请了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在带领群众致富的路上办事处具体指导使辖区内居住的少数民族群众实现了致富。办事处了解到新民社区一户回族农民水果销售困难的问题积极寻找销路使这户农民的水果得到了推销。这些工作不仅体现了各民族人民人人平等、推进了各族人民的团结,同时也拉近了我们与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

我们在办事处每周召开的例会上,强调和要求社区干部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举办的活动,监督管理。使辖区内的活动场所,各项活动比较正常,步入了规范化。

三、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进行管理。

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是推进民族团结、建立和谐社会的一项基本工作。我办积极开展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宣传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区统战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确保了人民群众宗教信仰健康发展。

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以人为本,把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我办在一年的宗教信仰工作当中,经常教育机关干部、社区干部一定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格习惯,不利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讲,对穆斯林群众的重大节日和各种活动派专门人员参加,把宗教活动场所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一年来,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真正放入工作的议事日程上,经过多方努力齐抓共管,未发现跨地区传教和外法宗教活动,一切有条不紊的进行,我们将百倍的努力,来年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1、要加大对统战民族宗教的宣传工作,各尽其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统战民族宗教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抓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民族团结是建立和谐的根本”把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发展负起责任来。

2、加强对文件、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统战民族宗教监管的业务素质。利用板报、讲座等形式,使辖区群众理解统战民族宗教的重要性。

3、要牢固树立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进一步巩固民族大团结。

4、重点抓好教堂和对各种活动的监管工作,做到。

3/4经常检查,避免不良现象的发生。

乡镇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

半年来,我镇在县民宗局的正确指导和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现将一年来工作汇报如下:

1、把宗教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二是建立了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包片干部负责制,全镇分为五个片,定期分析排查矛盾,分析宗教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考核机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解决“不去管、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把宗教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民宗工作和打击“乱建私设”、“骗财敛财”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两个领导小组,安排了专职民宗干事,明确各村场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治安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形成镇、村两级宗教工作网络和镇村两级责任制。

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以此规范宗教活动秩序。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我镇大力宣传贯彻两个《宗教条例》,将六月份定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一是将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组织全体镇村干部、7所宗教场所负责人集中学习了《华容县宗教政策法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刊出宣传栏、出动宣传车等多种途径,深入农户宣讲民宗政策,营造了人人了解、重视、支持民宗的浓厚氛围。

2,加大依法管理力度。

一是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二是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对7家合法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继续完善宗教事务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的人事管理,宗教活动、财务监督、场所建设和消防安全等工作。查看了制度上墙、财务收支、民主管理、消防设施等情况。半年来,对佛陀寺内部不团结情况多次上门进行了调查。在管理中我们要求场所认真把好“三关”即场所扩建初审关,场所治安管理关和场所消防安全关。

3、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狠抓“乱建私设”和“骗财敛财”等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发了景政办发〔20xx〕6号专题方案,明确了各级责任要求,与29个村场和1个居委会签订了责任状,目前正组织公安、国土、林建部门对5家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围绕“队伍建设、依法维权、服务社会”等方面做文章,通过各种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组织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进一步抓好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员的培养工作,镇民宗线多次向县宗教局报告请示,并征求业务指导。二是进一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引导和和鼓励宗教界开展扶贫帮困、救灾、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赛华村道教场所老天宫捐资1万元用于村级公路建设,组织宗教场所向四川雅安捐款捐物2万多元,党外爱心人士、宗教人士向敬老院老人捐赠财物1万多元。三是着力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帮扶,切实为宗教场所办好事办实事,帮助硬化出行道路。

半年来,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成了民族宗教的和睦与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我们将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投入的作风,更创新的思路,力争民族宗教工作获得更为丰硕的业绩。

我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2个民族乡,9个民族村。全市有蒙古族、满族、回族、朝鲜族等18个少数民族,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为29150人,占总人口的6.6%,其中蒙古族人口为13712人。

靖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把加速推进民族乡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为全市工作重点。我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加快民族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1、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呼和**和**两个民族乡都是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乡,多年来经济结构单一,种植结构单一,一直以粮食作物为主,农业生产与市场脱钩,经济效益低,发展缓慢。近年来我们从产业结构调整入手,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首先是种植业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种植结构。利用举办培训班,组织科技人员下乡讲座,开展市场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和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水平,使农民尽快了解和进入市场,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进一步优化了两个乡的种植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变。杂粮杂豆、花生、辣椒、油葵、玉米制种等经济作物已逐步形成主导作物,占两个乡种植面积的60—80%。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订单农业。在充分的市场调查基础上,组织农民与相关部门和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农民按照合同签订要求种植,公司提供种子、技术指导等项目服务,产后包收。比如辣椒、制种玉米的种植,所有的种植户都与相关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

2、发展牧业经济,培育主导产业。

靖年来,我市在抓好传统牧业改良、科学饲养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奶牛的开发,培育新的牧业经济增长点。发展奶牛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两个民族乡,蒙古族人口较多,有传统的养牛习惯,特别是**乡距乌市较近,依靠乌市蒙牛乳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看准了这一优势,把发展奶牛做为两个民族乡产业结构的重点来抓,加大扶持力度、狠抓落实。从xx年开始用于两个乡奶牛业投资达2500万元,其中贷款1500万元,现在两个乡的奶牛业已成为两个乡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加快发展民族乡基础卡设的主要做法。

1、抓道路交通建设,改善交通条件。**两个民族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两个民族乡的交通问题,xx年以来先后投资1000万元,修通了**到**的35公理柏油路,**到东升的20公理柏油路。从xx年以来两个乡又实施了村村通工程建设,民族乡虽小,但幅员面积大,村屯之间距离较远,当地群众又十分困难,投资难度很大,但我们克服种种困难,积极投入到两个民族乡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当中,到今年年底,村村通工程全部完工。目前,两个民族乡的交通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抓群众饮水工程,解决民族乡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由于自然地貌因素,**和**两个乡在人畜饮水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乡水含氟量高,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两个民族乡的饮水问题,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给予扶持。几年来为**打深水井57眼,上自来水8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大大缓解了该乡多年来饮水困难。xx年市里又把**乡确定为防病改水重点乡,实施了防病改水项目工程。新上自来水14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全乡19个自然屯全部安装了自来水,目前,全乡已实现了安全用水。

3、抓民族教育,促稳定发展。由于我们多年来的努力,我市两个民族乡教育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民族教育稳定发展。两个乡的中小学校不仅上了一机一幕,音体美各种教学器材齐全,而且建有电教室,有专门的蒙文班。两个乡中心小学、中学都建成了微机室和试验室。为了办好民族教育,两个乡均配有蒙文教师。蒙古族学生报名中考也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一是凡是到蒙初中就读学生免交学杂费、住宿费、管理费;二是蒙古族学生报考重点高中,市教育局将根据报考人数单独确定指标生;三是蒙语文成绩按20%权重计入中考总分。这些优惠措施,保证了我市民族教育的稳定发展。

(三)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确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1、认真宣传贯彻《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利用会议学习、广播电视、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最广泛的人群特别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和知道《条例》精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认真落实两个《条例》,对两个民族乡进行重点扶持。虽然我市财政困难,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进行扶持,但是我们在发放各类贷款,确定项目资金的投向时对民族乡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比如生态建设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奶牛产业等方面,对两个民族乡都给予了重点扶持。

3、积极为民族乡争取项目资金,靠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今年7月,**乡中心小学申请筹建微机室项目,我们帮助其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15万元。同时,也是在7月份,我们又为**乡申请的《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50万元。目前,两个项目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我们相信项目的建设和完成,一定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问题与建议。

1、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我市两个民族乡自然条件都比较差,**乡地处半山区,生态条件非常恶劣,水源不足,干旱严重,完全靠天吃饭,大旱年份连人畜饮水都出现困难,**乡80%土地都是沙丘地带,土质瘠薄,风沙干旱严重。由于自然条件的原因,民族乡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较慢,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

2、民族政策落实难以到位。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紧张,有些民族政策没能落实到位,由其是有些政策弹性较大,更难以落实。我市的9个民族村,多年来就没有享受到民族政策的优惠。

3、国家及上级政府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很大,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民族部门开展的“兴边富民行动”等都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制定了扶持政策,但对像我市这样的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的扶持却非常少,建议上级政府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

我市现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四种宗教,信教群众约18500人,其中佛教信徒约6500人,伊斯兰教信徒约780人,基督教信徒约11120人,天主教信徒约100人。全市各类宗教活动场所22处,其中城内5处,农村乡镇17处。全市有宗教教职人员8人,其中佛教2人,基督教4人,伊斯兰教2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状况,基本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奎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宗教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创新管理宗教事务的方式方法,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服务,全市宗教领域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保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握政策、尊重信仰、加强管理、引导适应”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切实保障了宗教的稳定局面。

1、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全市宗教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大大提高了宗教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还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宗教干部运用政策灵活自如,信教群众宗教生活合法有序的良好局面。

2、配备宗教职能部门干部,促进宗教工作正常开展。xx年,我市为我局增设了一名领导指数,xx年又增加了2个行政编制,充实了我宗教部门力量,推动了宗教工作的全面开展。

3、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维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我们在实地考察研究和了解信教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在大通乡、**乡、那金镇、**镇新增批了四个活动场所(均为基督教),大大方便了信教群众,基本满足了他们宗教生活的需要。

4、谨慎稳妥地处理多年来的市佛教界的不稳定状况。一方面是根据德安禅寺住持久病不能理法的实际情况,应广大信徒的要求,征求原住持悲君师父推选一名住持人(释妙法)。经我局考核、审查后向**市宗教局和省佛协做举荐、协调工作,最终得以平稳过渡。现寺院佛事正常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我们考虑到寺庙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当年明仁老住持的信徒,为确保他们不在为住持一事再起风波,我局经多方协调为其不爱去寺庙的居士争取了报批念佛堂一处,现已初具规模。

5、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推动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积极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到省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几年来先后选派8名素质较好的教职人员参加省宗教政策理论培训班。同时,我局每年开办一次宗教教职人员及信徒骨干培训班,对他们进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宗教知识等内容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市宗教界对宗教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使他们既能依法活动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抓住关键,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靖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制止非法、抵御渗透”的原则,将宗教工作纳入到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

1、依法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按照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自xx年以来,依法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登记,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我们还多次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会计、出纳等管理人员,进行了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并帮助其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2、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按照**市宗教局下发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我局每年都与城建、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各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切实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结合省、**市开展整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工作,我市集中力量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整治,先后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全市专项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取缔聚会点3处、自封传道人1人。

4、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定片、定点)。通过“三定”管理,在教职人员中实行优胜劣汰,促进了传教人员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抵制外来的非法传教活动,保证了各个活动点信教群众的相对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5、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打“邪”治“非”和抵制宗教渗透活动。近年来,我们与统战、公安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邪治非、抵制渗透的专项斗争。通过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将渗入到我市的“门徒会”等2个xx组织彻底摧毁,2名首要分子被依法劳教,11人受到治安处罚,143人具结悔过。经过坚持不懈地深入打“邪”治“非”和抵制渗透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净化了社会环境。

6、依法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一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今年5月,市清真寺原院落(文革期间)土地纠纷一事上访发生后,我局经过深入调查,认识到问题十分严重,立即向市领导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解决。目前,此事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一场40多年的土地纠纷在我局的努力和市领导的重视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二是认真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基督教堂在迁建过程中,在我局的积极协调下,市政府在黄金地段解决土地约1万平方米,并协调城建、消防等部门给予减免教堂建设的相关费用,使一个全省居首的高标准基督教堂在我市如期建成。

(三)积极引导,鼓励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奎年来,我们通过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了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结合荣辱观教育活动,指导宗教界开展以“xxxx”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引导各宗教将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各自的教规教义相结合,不断净化灵魂,提高道德修养。

二是充分利用宗教缓和情绪的特点,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引导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信教群众之间和睦相处,并与宗教教职人员搞好密切联系,在他们的积极配合下,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引导宗教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推荐宗教教职人员分别担任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带动广大信教群众建言献策。

四是引导宗教在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各宗教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一是近几年来,宗教界为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共捐物捐款约41万元,其中佛教界妙藏法师一人捐款达15万元;二是我们号召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到我市的五城建设中来,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各宗教活动场所都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活动,其中红旗基督教活动点义务植树700多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宗教部门的机构设置、干部配置、办公环境、工作经费与所承担的任务要求差距很大,无法适应当前宗教形式和任务的需要,亟待充实和加强。特别是随着私设聚合点的逐渐增多,我局没有交通工具,又无专项工作经费,执法检查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二是宗教工作网络虽以建立,但按要求开展工作还有较大差距。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楷模,品德上能服众的爱国宗教人士比较少,也影响了宗教政策法规的落实。

三是由于市财政宗教团体预算不能到位,我市宗教团体还没有建立,按上级要求伊斯兰教和佛教都应当建立协会,现在有的虽已建立,但活动开展的较少。

一、全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市所有xx处宗教活动场所、x所宗教院校(青城山道教学院)立即执行“双暂停,一延迟”的要求,于x月xx日xx:xx起全部暂停开放、暂停宗教活动。疫情期间,组织宗教界为抗击疫情捐款、捐物,为xxx市疾控中心捐款xx万元,为xxx市交警大队以及社区一线工作人员捐赠口罩等物资若干。根据疫情形势和省民宗委、x市民宗局统一安排部署,x月x日起,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政治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组织宗教界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组织专题学习会x次。

今年以来,继续组织宗教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坚持升国旗活动。x月xx日,在青城山举办了全省宗教界升国旗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的国家意识、政治意识。进一步做好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场所建设,以上清宫、清真寺创建全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场所为契机,引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创建活动。

三、强化法治意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继续大力开展法治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x月xx日起,开展了“xxx市xxxx年法治进宗教场所集中宣传活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活动,举办了一期xx余人的宗教教职人员法治培训,下发了法律宣传读本xxxx册,在每个宗教活动场所设立了法治图书角,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宗教界的法治意识。

四、强化品质意识,进一步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品质。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品质提升工程,今年共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对上清宫道众住宿楼、天师洞青龙殿、全真观讲经堂、太清宫排洪沟等进行改造和维修,进一步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对外形象和接待能力。

五、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巩固我市“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成果,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先后于x社区、南桥社区、太平社区开展“大手牵小手、民族大团结、亲子嘉年华”活动、“社造同行感恩有您”暨“文润南桥古道生辉”项目总结答谢会、“粽情粽意端午节,乐享社区迎大运”、“花好月圆庆中秋民族团结迎国庆”“共话民族团结邻里情·共庆孝亲敬老重阳节”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极大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区和谐、社会稳定。

六、做好少数民族防艾禁毒宣传工作。分别在南桥社区、x社区、x东软学院以游戏、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防艾禁毒宣传活动共计x场,参加xxx余人次,发放宣传单xxx余份。

七、推进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示范社区建设。结合今年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推荐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社区干部,增设民族特色文化交流基地。xxxx年x月,争取到x市民宗局民族文化建设资金,用于我市xx街道南桥社区开展民族文化建设活动。

八、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在x社区探索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争取x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用于我市xx街道x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九、加强清真食品安全监管。xxxx年x月,集中开展“走基层,访民情”活动走访我市清真食品经营企业xx家,收到建议意见x条,均联系协调了相关部门。xxxx年x月,我局对我市清真食品经营者受汛期影响进行慰问。坚持“季巡查”和节假日巡查制度,联系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我市已登记清真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巡查,保证食品安全和规范清真食品。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2020年度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统战工作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乡2020年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唐军为组长,乡长彭昆、乡党委副书记魏超为副组长、其它副职为成员的统战和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将统战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目标,切实加强了同党外人士、知识分子、创业带头人等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关系,适时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xx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引导他们为全乡的发展、社会进步献计献策。及时完成县委统战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2020年以来,严格按照县委对今年统战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我乡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全乡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共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市、县统战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地位、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了全面的理解,不断提高了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现阶段全乡统战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我乡结合侨法宣传月、涉台政策法规宣传周和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月,12.4宪法日、绿美xx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大力对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政策进行了宣传。

2020年以来,我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绿色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的思路和“仙茶之乡、绿色xx“的发展定位。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做好统战和宗教工作,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力量和宗教人士力量,通过各方的共同奋斗,2020年全乡茶叶面积已达13000亩,高山竹笋36000亩,山葵500亩、中药材种植500余亩、猕猴桃450亩,冷水鱼基地2个;全乡人均收入超14000元。

乡党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与各村签订了《民族宗教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排查和掌握了本乡内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情况,并建立了信息台账。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对合法宗教场所人员、安全、活动的管理,指导宗教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年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5次,并落实了各项管理措施。积极做好全乡的宗教信徒积极做好引导、教育工作,全年未出现信徒非法上访等现象。

2020年,乡党委、政府继续抓好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做好各民主党派和各群众团体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和制度建设。坚持宗教工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适应,树立和谐统战意识,强化教育引导,把思想统一到党和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思路上来,持续发挥统战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为xx乡的发展出谋划策。严格按照《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和各类宗教活动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宗教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宗教场所安全和谐、各类宗教活动规范有序。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xx大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十堰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市政府将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在行政学院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各部门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将民族宗教工作与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自觉性,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市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制定民族乡村对口帮扶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由各级政府牵头,每年组织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同帮扶单位创先争优、负责人年度考核相挂钩,促进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市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市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市政府将探索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快市、县(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和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建设,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努力在流动少数民族的管理与服务方面取得突破、在农村宗教活动过热过乱治理方面取得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2020年度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统战工作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乡2020年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唐军为组长,乡长彭昆、乡党委副书记魏超为副组长、其它副职为成员的统战和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将统战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目标,切实加强了同党外人士、知识分子、创业带头人等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关系,适时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xx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引导他们为全乡的发展、社会进步献计献策。及时完成县委统战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2020年以来,严格按照县委对今年统战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我乡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全乡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市、县统战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地位、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了全面的理解,不断提高了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现阶段全乡统战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我乡结合侨法宣传月、涉台政策法规宣传周和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月,12.4宪法日、绿美xx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大力对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政策进行了宣传。

2020年以来,我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绿色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的思路和“仙茶之乡、绿色xx“的发展定位。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做好统战和宗教工作,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力量和宗教人士力量,通过各方的共同奋斗,2020年全乡茶叶面积已达13000亩,高山竹笋36000亩,山葵500亩、中药材种植500余亩、猕猴桃450亩,冷水鱼基地2个;全乡人均收入超14000元。

乡党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与各村签订了《民族宗教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排查和掌握了本乡内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情况,并建立了信息台账。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对合法宗教场所人员、安全、活动的管理,指导宗教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年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5次,并落实了各项管理措施。积极做好全乡的宗教信徒积极做好引导、教育工作,全年未出现信徒非法上访等现象。

2020年,乡党委、政府继续抓好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做好各民主党派和各群众团体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和制度建设。坚持宗教工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适应,树立和谐统战意识,强化教育引导,把思想统一到党和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思路上来,持续发挥统战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为xx乡的发展出谋划策。严格按照《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和各类宗教活动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宗教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宗教场所安全和谐、各类宗教活动规范有序。

-县单-镇总面积137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172个村民组,总人口1.48万,包含22个少数民族人口,其中苗族7人、壮族4人、蒙古族和回族各3人、彝族2人、满族、侗族、土家族各1人。单龙寺镇域内有15个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无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场所管理分为生产队管理和自主管理两种方式。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统战、民族宗教等相关部门支持下,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出台了《关于调整单龙寺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成员的通知》(单发[20-]154号),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调整了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成员。同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坚持学习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条例,积极开会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镇领导多次深入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地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指导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我镇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根据霍统组[20-]3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在镇政府广场开展了“共栽民族团结之花共享繁荣发展硕果”宣传活动,通过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发放民族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此次宣传活动有重点、分层次地向干部职工、村民和青少年学生宣传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优化我镇民族工作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三)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我镇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民族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思想观念,从而推动单龙寺镇民族工作的发展,不断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同时,镇党委政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镇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镇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四)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镇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镇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镇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单龙寺镇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镇政府将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镇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镇政府将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镇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镇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镇政府将探索建立城镇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镇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级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

7月6日,太平镇召开2020年第二季度民族宗教工作总结会,会议由镇党委书记苟发灵主持,全体镇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副书记,宗教场所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

会议通报了太平镇2020年第二季度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第三季度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二季度以来,全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战部、民宗局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宗教工作力度,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充分尊重与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坚决抵御境外渗透,积极发挥宗教界作用,民族宗教工作成效明显。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座谈会、院坝会等形式,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信教人员教育引导和民族宗教法制建设。二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坚持每月对宗教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就宗教场所火灾隐患类型、日常火灾的防范、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内容对宗教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进行讲解培训,教育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应用,学会急救和逃生本领。三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杜绝麻痹思想,主动担当作为,持续抓好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监管防控工作,不折不扣、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2、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云雾寺和望云寺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

3、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牵头组织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于3月份对望云山天门寺财物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协助县政法委对云雾寺进行了整改。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基督教中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县的.蔓延和渗透。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继续开展创建好“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探索如何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巩固已被取缔的非法私设聚会点的工作成果,杜绝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今年上半年,我镇继续深入贯彻市民族宗教会议精神,以创建“文化大镇、经济重镇、旅游名镇”为主线,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实现各民族团结互助,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探索“网格化”模式,提供定期安全消防检查、纠纷调解等服务,以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健康有序发展。

其主要做法是:按照“分级、分类、分工”的原则,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在全区划分了18个宗教网格,把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纳入网格。划分宗教网格主要根据行政区划、服务能力和工作职责的不同进行,分为镇、办事处、村(居)“三级服务网格”:永庆寺由镇提供服务;民间信仰场所由村(居)提供服务;其它场所由村(居)指定专人分区块提供服务,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隶属关系。在科学划分网格的基础上,绘制了“宗教网格分布图”,全部落实和确定了宗教工作服务部门和人员。通过一个个小“格子”组成大“平面图”,实现了服务区间、服务对象、服务环节的全覆盖。

二是积极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宗教工作。从去年开始,我们积极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镇党委要求各单位贯彻执行民族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及时妥善处理少数民族在工作、生活、家庭中的各种矛盾,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确保辖区内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团结。各行政村、居委会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制订了月度例会制度,并及时贯彻落实市级各项精神,从而使上下联动,全镇广泛形成了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创建局面。

三是认真开展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增强民族大团结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全镇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增强各民族的团结意识,我们在全镇各中小学校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确保每个学校有《中华大家庭》、《民族常识》、《民族政策常识》等杂志、学刊,使中小学生增长了民族知识,增强了民族团结的意识,使“三个离不开”和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思想不断深入人心。

为了活跃少数民族人员的业余文体生活,引导他们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我镇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一是在全镇“全民健身活动”中,积极组织少数民族家庭参加市镇两级举办的象棋、乒乓、拔河等各类文体活动,使他们有一个展现才艺的机会,享受各种应有的.社会权利。

二是组织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等活动,使全镇少数民族居民不管住在哪一个行政村都能在家门口欣赏到精彩的文艺节目,欣赏到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大片,这一活动深受欢迎。

三是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向全镇居民广泛宣传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服务的知识,其中也包括镇少数民族及统战对象,通过发放文明礼仪宣传手册、问卷调查、组织观看文明交通图片展,参观文明服务窗口等活动,使他们都感受到凤凰日新月异的变化,感受到人文素质提升工程的实际效果。

今年以来,我镇结合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活动的开展,加强了少数民族及宗教政策的宣传,做好了全镇稳定工作。

一是加强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举办宗教人士座谈会,参观永庆寺佛文化广场和文昌阁,让他们切身感受爱国爱教、依法传教等方面的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共建富裕家园的氛围。

二是依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针对本镇宗教文化比较深厚的情况,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检查指导力度,扎实开展私搭乱建小庙、私设烧香点等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上半年组织专项整治2次,取缔非法小庙1处。

今年以来,我镇加大对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力度。

一是对少数民族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同时要求各行政村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人员流入流出记录。目前,我镇现有常住少数民族人员39人,新增1人,暂住人数156人,困难少数民族家庭6户、低保户一户。

二是广泛开展了在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贫困学生中的“扶贫济困活动”,确保每一名少数民族的贫困学生都能完成学业。镇领导干部还与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帮助他们转变观念、找市场、找行当,使他们早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1、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一是开设一期村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讲座,通过学习,使大家了解民族宗教知识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二是以会代训,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三是征订并发送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资料,如《今日民族》、《统一战线基本常识100题》、《民族宗教基本常识》等;四是在部分村或企业开办民族知识园地专栏,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搞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

2、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少数民族的精神生活,提高少数民族参加相关活动的频率,加强与少数民族人民的沟通与交流。通过开展各种送温暖活动,关爱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与工作,增进民族团结。

3、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团结教育工作。一是积极召开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宣传党的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利用政协民宗三胞界小组活动之机,加强与宗教界上层人士的联系与交流,对宗教界人士在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工作生活上关心帮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引导宗教界广大信教群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民族与宗教情况工作汇报

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杨二立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本次人大常委会将对市民委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下面,我代表市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请予评议。

市民委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协助县(市)区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努力维护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社会稳定和宗教和睦。目前全市有47个少数民族,总人口13.6万人,其中回族约12万人,占少数民族总人数的90%;有一个民族区和一个民族乡,即管城回族区和荥阳市金寨回族乡;有民族中小学22所。全市五教俱全,有宗教活动场所454个,分布在全市16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信教群众39.34万人,宗教教职人员990人,市县两级宗教团体31个,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近两年来,市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三级民族工作会议及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立足两个围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抓民族宗教工作),突出两大主题(团结进步和发展繁荣),贯穿两条主线(以贯彻落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抓好三个载体(“两创一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创建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和民族宗教工作进社区),强化两种意识(增强依法管理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努力拼搏,开拓创新,维护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郑州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日益深入人心,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力度不断加大,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虽然个别地方不同民族成员间因小事发生了一些矛盾和纠纷,但民族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维护稳定是主流,已成为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共同愿望和自觉行动。

一、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努力完成目标任务。

(一)采取得力措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近两年来,我们利用多种形式,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并取得切实成效。一是在全市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相对集中5个月时间,重点在70多个民族村展开,带动周边汉族村,覆盖人口达100多万人,效果很好。荥阳市探索实践的“三比三争”活动经验,得到省委书记徐光春的充分肯定,并批示在全省推广。根据领导指示精神,我市召开了民族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全省各级干部共1300多人到荥阳参观学习。二是宣传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每两年把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轮训一遍,采取专职专训、基层普训、以会代训、以案说法、专题讲座等形式强化培训效果。去年市县两级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16期,培训人员5000人次。20对《条例》的宣传贯彻着重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同时注重运用《条例》解决实际问题。

(二)夯实工作基础,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推出新举措。近两年来,针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在基层的特点,我们狠下功夫加强基层工作,夯实了维护稳定的基础。第一,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建立完善了维护民族团结的五项长效机制(组织协调机制、培训教育机制、表彰惩戒机制、不安定因素排查上报机制、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第二,创新工作载体,开展“两创一进”活动。去年以来,我们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和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两项创建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力争三年内把全市少数民族500口人以上的30多个民族村创建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把全市400多个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成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通过上下共同努力,经依照标准严格检查验收,20首批完成了1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和100个“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任务,有效地促进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解决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无人管的突出问题,我们年又启动“民族宗教工作进社区”活动,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夯实了基础。第三,认真落实民族宗教方面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深入基层指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把一大批涉及少数民族的纠纷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中牟、新郑等地因经济纠纷、治安事件等小事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的突发事件,我们均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工作,对平息事态、解决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护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落实优惠政策,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再上新台阶。市民委高度重视发展民族经济工作。为贯彻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郑发〔2006〕1号),明确了新时期新阶段我市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制定了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市、县两级认真贯彻落实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共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10万元,民族宗教部门队伍得到了加强,办公条件有所改善。近两年来我委始终把发展民族经济、为少数民族办实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多渠道争取扶持项目和资金。年以来,市、县两级民族部门共协调资金439万元(其中市民委协调386万元),扶持了一批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有重大拉动作用的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帮助民族企业协调贷款2724万元,帮助769户少数民族农户协调贷款1890万元,为他们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提供资金支持。为少数民族群众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36期,培训5800多人次。帮助全市80%少数民族养殖和种植专业户与科研部门签订技术指导合同,引导他们走科技致富之路。筹集资金203万元改善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使全市22所民族中小学面貌焕然一新。为荥阳金寨回族乡争取资金45万元建设敬老院和卫生院,这些都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关怀,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发展。

(四)坚持依法行政,民族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迈出新步伐。各级民族宗教部门依照国务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依法实施对清真食品的管理。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开展宗教方面重点难点问题的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了澳门基督教“迦南圣经学院”对我市的渗透活动,取缔了韩国人在我市非法设立的“黄河神学校”,制止了非法宗教活动和乱建寺庙、乱塑宗教造像行为。做好有计划有组织的朝觐工作,遏制了零散朝觐活动。加强了宗教团体组织建设,圆满完成了市基督教“两会”、伊斯兰教协会和天主教“两会”的换届工作。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行政许可法》,规范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依法实施审批。

(五)注重培养推荐,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市民委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积极配合组织部门抓基础、抓培养、抓选拔、抓配备,不断壮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并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市民委联合举办了郑州市少数民族优秀科级干部培训班。今年,协助市委组织部推荐10名少数民族优秀科级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举办的党政干部培训班,推荐县处级干部参加国家民委举办的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民族干部的综合素质,壮大了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配合做好县、乡两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配备工作。目前,全市少数民族万人以上的5个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已全部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千人以上的4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已有41个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逐步趋于合理。

同时,注重加强民委机关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党员保先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提高了班子的整体理论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决策。在用人上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以人为本,因才施用,注重年轻同志的选拔使用,促进了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在全系统推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实完善了机关工作制度,用严格的纪律约束人,有效的机制激励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转变作风,目前班子团结,工作环境宽松和谐,出现了风气正、人心齐、干劲足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

作为政府组成部门,我委注重加强与人大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协同人大做好《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决定,积极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制度,明确了责任。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反复征询代表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2005年,我委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其中袁经先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少数民族村及周边汉族村开展创建“民族团结村”活动的议案》被评为优秀议案,结合落实该议案,我们在全市开展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睦。2005年我委被评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普及和深入上还有待加强;二是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力度还不够大,个别地方对民族宗教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导致因经济纠纷等小事引发的一些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的矛盾和纠纷仍有发生,有的造成了较大影响;三是引导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方面思路不够开阔,扶持力度不够大,目前仍有一些少数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差,民族企业规模小、技术力量差,发展缓慢;四是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民族宗教问题始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民族宗教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与基层党委、政府沟通,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的大局稳定。

(二)强化责任,妥善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督导基层进一步建立完善县乡村民族宗教工作网络组织,为确保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在全系统坚持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对于民族宗教方面出现的问题,坚持“归口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谁失职谁负责。市民委要积极协同并督导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把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把握重点,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郑发〔2006〕1号),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把民族聚居地区的发展纳入当地总体规划,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倾斜。切实发挥郑州市民委委员单位的作用,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大对少数民族的扶持力度,促成各委员单位对民族村实行对口帮扶,促进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四)改进作风,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基层,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办实事、求实效;倡导工作新思路、新方法,采取新举措;严以律己,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增强紧迫感,开展工作雷厉风行、不拖拖拉拉;对待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要饱含深情,对民族宗教工作要有饱满的热情和激情,多为群众着想,提高服务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把这次评议当作对我委工作的一次检验,虚心接受评议,自觉接受监督,仔细查找不足,认真整改提高,并以此为动力,努力开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年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2021年4月25日,南平市政协召开主席会议,专题听取南平市民族与宗教局关于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协各委、办、室主任及机关干部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南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廖汉仁汇报了2020年以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打算。

2020年,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正月初一立即指导部署全市700个宗教活动场所及1100多个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围绕市委“创新突破年”活动的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推动民族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连续第4年争取各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超1000万元,4个民族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以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为主题,巩固深化宗教工作督查整改成果,指导市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和天主教爱国会顺利完成换届,创新开展“生态·安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四进”宗教场所活动,着力推动宗教工作由治标向治本深化,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稳定新局面。

市政协副主席卓立筑在点评中,肯定了市民宗局去年来在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民族村脱贫攻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宗教工作督查整改、推进宗教中国化进程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对该局率先开展举办畲歌畲语培训班、建立少数民族村发展项目库、编制《少数民族村特色产业发展名录》等工作亮点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作典型交流表示祝贺。他指出,民族宗教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在接下来的工作要继续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以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为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巩固深化我市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市政协主席林斌在听取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后指出,近年来,市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她强调,全市民族宗教系统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提升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识和本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带头深入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不断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配合市政协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共同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提质增效。

民族宗教工作汇报灵通消息

**镇位于县城东*公里,辖*个村,5.5万口人,我镇宗教*种,为基督教,信教群众*余人,全镇宗教场所为4处。少数民族群众以回族为主,主要分布在**村,共*户,*口人,从事农业生产和商业经营。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宗局的关心、支持下,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结合实际,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开拓创新,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现将我镇民族宗教活动管理方面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组织网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了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宣统委员任副组长,各管区书记、文化站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民族宗教工作助理,设立了民族宗教管理办公室,配置了微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工作例会制度、学习宣传制度等6项民族宗教制度,制作展板上墙。三是强化责任落实。镇党委与各村签订了《民族宗教工作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207份。四是健全村级民宗队伍。在每个村设置了一名村居民宗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各村民宗工作,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工作网络,为有效地开展宗教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1宗教知识,在9处中小学开设了民族政策常识课,提高了干部群众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认识。

二是规范管理民宗设施。镇党委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认真调查了解和掌握每个村的基督教聚会点、佛教寺庙建设的具体情况,详细了解每个宗教场所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参教信教人数、宗教活动时间等,并登记造册建档进行规范管理,坚决治理乱建乱设行为,避免了乱建庙宇、宗教造像和私设宗教聚会点等乱建乱设现象的发生,抵御境外宗教的渗透。

三是耐心细致地做好信教群众的思想工作。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讲究方法,注重实效,不厌其烦,耐心细致的向教职人员、负责人宣传法律,讲清道理,引导他们自觉遵纪守法,走爱国爱教的道路。同时,我镇还严厉打击外非法宗教活动,利用橱窗等宣传阵地以及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宣传邪教活动的危害性,同时组织派出所等部门,开展打击各种违法活动。

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工作。通过会议培训,印发材料等形式,加强对村宗教信息员的教育培训,使他们不但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而且还能准确把握党的宗教方针政策,掌握《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条文,提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更好地承担起宗教工作信息员职责。

五是全力保障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镇党委结合“法律五进”活动开展,积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同时,制定了**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月组织信息员排查上报一次民族宗教方面的不稳定因素。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宗教工作例会,并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镇村小组成员和各村各单位信息联络员参加的宗教工作专题会议,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情况,分析全镇宗教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有关措施。

三、

积极发展经济,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加快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我镇少数民族共有5户,其中3户从事农业生产,以种植韭菜等农作物为经济来源,年收入2万元;2户经商,从事水果批发零售,年收入2.5万元。同时,对个别年龄大、增收慢的少数民族,我们采取机关干部结对帮扶和村组党员干部联动的办法进行重点帮扶。同时,我们对少数民族在教育、医疗等方面都能够优先照顾,全镇少数民族参加新农合和新农保比率均达到100%,得到了少数民族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总之,在宗教管理和少数民族工作中,我镇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广大民族宗教群众的希望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民宗局的指导,努力加强民族宗教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努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推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2012年1月5日。

单位统战及民族宗教工作汇报

2004年,镇党委、政府在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斗争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作为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客观分析形势,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镇党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党委的中心工作中,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同时,坚持党的统一战线,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宗旨,卓有成效地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清真寺基本情况。

***镇辖区内共有两所清真寺,第一清真寺信教群众以哈萨克族、维吾尔族为主,平时活动人数在50人左右,寺管会成员共有3人组成;第二清真寺信教群众以回族、东乡族为主,寺管会成员共有5人组成,平时活动人数在40人左右。每逢两大节日,两所清真寺人数都增加到500—1200人左右。

二、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长期的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自城镇接管两所清真寺以来,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实行财务、政务公开制,防止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彼此尊重,相互团结,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三、健全宗教工作机构,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

为了进一步做好宗教管理工作,健全政府宗教工作机构,城镇专门成立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镇统战办公室,配备专职统战干事,办公室工作机制完善,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在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上,重视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素质。5月11日,在政府副县长***同志、政协副主席***同志的带领下,我镇主管领导和干事赴**县进行了参观学习,为今后更好地做好统战、宗教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民族团结教育。

1、以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为契机,利用板报、举行知识竞赛、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举办《宪法》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和方法,使民族团结教育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进一步激发了***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学习纲要》的热情。宣传月期间,共发放宣传单1800余份、出板报7块、悬挂横幅12条、举办《宪法》知识讲座5期,受教育群众达700余人次,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奠定良好的基础。

3、城镇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座谈会、以及互学语言、互通思想等交流活动,进一步体现了“三个离不开”思想。

4、利用“百日文化广场”文艺晚会活动为载体,寓教于乐,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推向了高潮。

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了民。

族团结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扩大民族团结教育月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五、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今年以来,城镇对两所清真寺进行了严格管理,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了行政管理和监督,依法保护宗教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了信教群众的正常活动,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宗教管理力度,镇政府在年初就与清真寺签订了《民族宗教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宗教管理各项工作措施,不定期进行检查落实和督促。

现的矛盾,第二清真寺因伊玛目不能正常领拜,出现了矛盾。我镇及时将情况反映给上级领导,并得到了上级统战、宗教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信教群众做了大量思想工作,由信教群众推选出新的伊玛目,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清真寺的稳定和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

3、对第一、二清真寺的财务严格实行账务公开,镇政府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指导检查,使其做到了合理开支。

乡镇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

汇报,汉语词语,[释义](动)综合材料向上级报告,也指综合材料向群众汇报。汇报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民族宗教汇报【15篇】,欢迎品鉴!

-县单-镇总面积137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172个村民组,总人口1.48万,包含22个少数民族人口,其中苗族7人、壮族4人、蒙古族和回族各3人、彝族2人、满族、侗族、土家族各1人。单龙寺镇域内有15个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无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场所管理分为生产队管理和自主管理两种方式。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统战、民族宗教等相关部门支持下,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出台了《关于调整单龙寺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成员的通知》(单发[20-]154号),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调整了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成员。同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坚持学习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条例,积极开会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镇领导多次深入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地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指导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我镇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根据霍统组[20-]3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在镇政府广场开展了“共栽民族团结之花共享繁荣发展硕果”宣传活动,通过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发放民族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此次宣传活动有重点、分层次地向干部职工、村民和青少年学生宣传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优化我镇民族工作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三)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我镇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民族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思想观念,从而推动单龙寺镇民族工作的发展,不断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同时,镇党委政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镇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镇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四)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镇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镇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镇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单龙寺镇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镇政府将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镇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镇政府将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镇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镇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镇政府将探索建立城镇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镇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级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

五年来,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帮助下,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将五年来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

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2、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按照县上的具体安排,切实把创建工作贯彻于各项工作的始终,紧密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拓宽领域,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全镇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局面。

3、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对我镇辖区内的庙宇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4、狠抓宗教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宗教领域的团结安定。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和责任人制度,坚持并落实了矛盾纠纷调查调处月报告、零报告和要情专报制度,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要求宗教场所每年搞大型宗教活动时,及时上报镇上审批,防止发生意外。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宗教场所安全防火、禁止乱化缘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主动地解决本辖区出现的宗教问题,截止目前,全镇没有出现因宗教而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当前,我镇宗教工作的形势总体是好的,宗教界是稳定的,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是巩固的。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对教职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宣传培训仍不到位。

今后,我们仍将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重要指示和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扎实搞好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始终保持宗教工作的敏感性和警惕性;二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三要早协调、早介入。无论是宗教场所改扩建方面的问题,还是其它方面的宗教矛盾纠纷,只要我们提前着手,调查处理,就会防止矛盾激化,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要加大培训力度,大力提倡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

总之,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还很重,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扎扎实实地、逐条逐项地去落实、去完成,使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宗局的指导支持下,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将全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2、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云雾寺和望云寺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

3、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牵头组织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于3月份对望云山天门寺财物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协助县政法委对云雾寺进行了整改。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基督教中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县的蔓延和渗透。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继续开展创建好“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探索如何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巩固已被取缔的非法私设聚会点的工作成果,杜绝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2、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云雾寺和望云寺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

3、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牵头组织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于3月份对望云山天门寺财物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协助县政法委对云雾寺进行了整改。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基督教中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县的.蔓延和渗透。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继续开展创建好“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探索如何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巩固已被取缔的非法私设聚会点的工作成果,杜绝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xx大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十堰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市政府将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在行政学院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各部门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将民族宗教工作与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自觉性,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市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制定民族乡村对口帮扶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由各级政府牵头,每年组织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同帮扶单位创先争优、负责人年度考核相挂钩,促进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市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市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市政府将探索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快市、县(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和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建设,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努力在流动少数民族的管理与服务方面取得突破、在农村宗教活动过热过乱治理方面取得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博斯坦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向各位领导莅临我乡督察领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博斯坦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回报如下:

博斯坦乡是一个少数民族为主的牧业乡、现有五个行政、总人口4207人、由哈、维、汉、回、东乡等六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3685人,占全乡总人口的87.5%;其中哈族2465人、维吾尔族861人、占20.5%;汉族522人、占总人口的82.2%;全乡有劳动力2074人。全乡耕地面积1.64万亩、可利用草场120万亩。20-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为1542万元、人构纯收入2649元、比20-年增长322元。村博斯坦清真寺(维族寺)、和然托别清真寺(哈族寺)、三个泉子村清真寺(回族寺)等三个清真寺、全乡阿訇3名、寺管会成员12人。

我乡把落实统战宗教责任书作为贯穿整个工作的主线来抓。

一是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年初根据向领导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乡统战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亲自抓、人大主席具体抓、配备了专职统战干事及办公室主任、根据维护宗教界安全稳定工作24小时值班表、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统一组织领导全乡宗教界稳定工作、各村专门成立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村党支部书记为各村第一责任人、完善了工作各寺院成立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形成了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乡、村、寺院齐抓管的管理网络。同时明确了第一、二、三责任人做到职责清楚、宗教活动场所的一些重大事项都由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而保证了宗教事务在乡党委、政府的监督下正常进行、村书记按照安全稳定责任书要求、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实、包严流动人口复查及防恐怖袭击工作。现在各村已按要求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每一个岗位和个人、发挥和运用各村组织体系优势狠抓工作落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项目上、落实到具体责任、做到了工作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1、结合我乡实际多次进行了现统战部制定的《宗教人士学培训制度》、《宗教人士请稍假制度》、《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博斯坦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博斯坦乡塔里甫(满拉)管理制度》等20多项制度的培训、学习、以制度规范约束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对宗教事务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有力地维护了我乡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

2、加强统战民族宗教办公室自身建设。按照木垒县统战部、宗教局的工作要求、更进一步完善办公室设施、建立了统战民族宗教档案盒、规范了档案工作、分类明确、内容完善、标准规范合理、形成了规范的档案管理机制。

1、切实加强对宗教场所及宗教活动的管理。乡党委高度重视对全乡宗教场所及宗教活动的管理。我乡把统战宗教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来抓、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一是宗教活动场所民管组自己管好自己、利用星期五(朱麻日)教民多的机会、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二是村党支部管好宗教活动场所、随时到宗教活动场所了解情况、掌握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的思想态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寺院及宗教人士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使宗教活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教育引导宗教人士信教群众自觉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反动思想的渗透;三是统战民族宗教领导小组直接管宗教活动场所、定期不定期的宗教场所开展学习情况、严把宗教场所修建、扩建、重建的审查关、及时研究决定通奸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按照区州县的.统一要求、今春乡党委对宗教场所及宗教人士以及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专项治理。一是彻底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对宗教人士的教育实行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和统战宗教干事联系清真寺制度、要求每月与宗教人士、民管成员进行交谈,不少于两次、特殊时期要随时联系。为使联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在具体工作中、各联系领导经常性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当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分别进行走访、广泛与宗教人士接触、谈心、交友、交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全面了宗教人士的动态解情况并加强管理、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联系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近期共组织学习培训5次、走访群众200人次。

半年来,我镇在县民宗局的正确指导和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现将一年来工作汇报如下:

1、把宗教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二是建立了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包片干部负责制,全镇分为五个片,定期分析排查矛盾,分析宗教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考核机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解决“不去管、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把宗教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民宗工作和打击“乱建私设”、“骗财敛财”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两个领导小组,安排了专职民宗干事,明确各村场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治安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形成镇、村两级宗教工作网络和镇村两级责任制。

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以此规范宗教活动秩序。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我镇大力宣传贯彻两个《宗教条例》,将六月份定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一是将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组织全体镇村干部、7所宗教场所负责人集中学习了《华容县宗教政策法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刊出宣传栏、出动宣传车等多种途径,深入农户宣讲民宗政策,营造了人人了解、重视、支持民宗的浓厚氛围。

2,加大依法管理力度。

一是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二是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对7家合法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继续完善宗教事务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的人事管理,宗教活动、财务监督、场所建设和消防安全等工作。查看了制度上墙、财务收支、民主管理、消防设施等情况。半年来,对佛陀寺内部不团结情况多次上门进行了调查。在管理中我们要求场所认真把好“三关”即场所扩建初审关,场所治安管理关和场所消防安全关。

3、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狠抓“乱建私设”和“骗财敛财”等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发了景政办发〔20xx〕6号专题方案,明确了各级责任要求,与29个村场和1个居委会签订了责任状,目前正组织公安、国土、林建部门对5家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围绕“队伍建设、依法维权、服务社会”等方面做文章,通过各种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组织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进一步抓好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员的培养工作,镇民宗线多次向县宗教局报告请示,并征求业务指导。二是进一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引导和和鼓励宗教界开展扶贫帮困、救灾、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赛华村道教场所老天宫捐资1万元用于村级公路建设,组织宗教场所向四川雅安捐款捐物2万多元,党外爱心人士、宗教人士向敬老院老人捐赠财物1万多元。三是着力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帮扶,切实为宗教场所办好事办实事,帮助硬化出行道路。

半年来,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成了民族宗教的和睦与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我们将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投入的作风,更创新的思路,力争民族宗教工作获得更为丰硕的业绩。

20-年,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宗局的指导支持下,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将全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2、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云雾寺和望云寺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

3、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牵头组织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于3月份对望云山天门寺财物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协助县政法委对云雾寺进行了整改。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__中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县的蔓延和渗透。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继续开展创建好“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探索如何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巩固已被取缔的非法私设聚会点的工作成果,杜绝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我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2个民族乡,9个民族村。全市有蒙古族、满族、回族、朝鲜族等18个少数民族,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为29150人,占总人口的6.6%,其中蒙古族人口为13712人。

靖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把加速推进民族乡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为全市工作重点。我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加快民族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1、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呼和**和**两个民族乡都是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乡,多年来经济结构单一,种植结构单一,一直以粮食作物为主,农业生产与市场脱钩,经济效益低,发展缓慢。近年来我们从产业结构调整入手,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首先是种植业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种植结构。利用举办培训班,组织科技人员下乡讲座,开展市场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和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水平,使农民尽快了解和进入市场,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进一步优化了两个乡的种植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变。杂粮杂豆、花生、辣椒、油葵、玉米制种等经济作物已逐步形成主导作物,占两个乡种植面积的60—80%。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订单农业。在充分的市场调查基础上,组织农民与相关部门和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农民按照合同签订要求种植,公司提供种子、技术指导等项目服务,产后包收。比如辣椒、制种玉米的种植,所有的种植户都与相关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

2、发展牧业经济,培育主导产业。

靖年来,我市在抓好传统牧业改良、科学饲养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奶牛的开发,培育新的牧业经济增长点。发展奶牛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两个民族乡,蒙古族人口较多,有传统的养牛习惯,特别是**乡距乌市较近,依靠乌市蒙牛乳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看准了这一优势,把发展奶牛做为两个民族乡产业结构的重点来抓,加大扶持力度、狠抓落实。从xx年开始用于两个乡奶牛业投资达2500万元,其中贷款1500万元,现在两个乡的奶牛业已成为两个乡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加快发展民族乡基础卡设的主要做法。

1、抓道路交通建设,改善交通条件。**两个民族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两个民族乡的交通问题,xx年以来先后投资1000万元,修通了**到**的35公理柏油路,**到东升的20公理柏油路。从xx年以来两个乡又实施了村村通工程建设,民族乡虽小,但幅员面积大,村屯之间距离较远,当地群众又十分困难,投资难度很大,但我们克服种种困难,积极投入到两个民族乡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当中,到今年年底,村村通工程全部完工。目前,两个民族乡的交通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抓群众饮水工程,解决民族乡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由于自然地貌因素,**和**两个乡在人畜饮水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乡水含氟量高,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两个民族乡的饮水问题,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给予扶持。几年来为**打深水井57眼,上自来水8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大大缓解了该乡多年来饮水困难。xx年市里又把**乡确定为防病改水重点乡,实施了防病改水项目工程。新上自来水14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全乡19个自然屯全部安装了自来水,目前,全乡已实现了安全用水。

3、抓民族教育,促稳定发展。由于我们多年来的努力,我市两个民族乡教育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民族教育稳定发展。两个乡的中小学校不仅上了一机一幕,音体美各种教学器材齐全,而且建有电教室,有专门的蒙文班。两个乡中心小学、中学都建成了微机室和试验室。为了办好民族教育,两个乡均配有蒙文教师。蒙古族学生报名中考也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一是凡是到蒙初中就读学生免交学杂费、住宿费、管理费;二是蒙古族学生报考重点高中,市教育局将根据报考人数单独确定指标生;三是蒙语文成绩按20%权重计入中考总分。这些优惠措施,保证了我市民族教育的稳定发展。

(三)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确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1、认真宣传贯彻《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利用会议学习、广播电视、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最广泛的人群特别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和知道《条例》精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认真落实两个《条例》,对两个民族乡进行重点扶持。虽然我市财政困难,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进行扶持,但是我们在发放各类贷款,确定项目资金的投向时对民族乡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比如生态建设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奶牛产业等方面,对两个民族乡都给予了重点扶持。

3、积极为民族乡争取项目资金,靠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今年7月,**乡中心小学申请筹建微机室项目,我们帮助其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15万元。同时,也是在7月份,我们又为**乡申请的《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50万元。目前,两个项目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我们相信项目的建设和完成,一定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问题与建议。

1、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我市两个民族乡自然条件都比较差,**乡地处半山区,生态条件非常恶劣,水源不足,干旱严重,完全靠天吃饭,大旱年份连人畜饮水都出现困难,**乡80%土地都是沙丘地带,土质瘠薄,风沙干旱严重。由于自然条件的原因,民族乡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较慢,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

2、民族政策落实难以到位。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紧张,有些民族政策没能落实到位,由其是有些政策弹性较大,更难以落实。我市的9个民族村,多年来就没有享受到民族政策的优惠。

3、国家及上级政府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很大,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民族部门开展的“兴边富民行动”等都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制定了扶持政策,但对像我市这样的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的扶持却非常少,建议上级政府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

我市现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四种宗教,信教群众约18500人,其中佛教信徒约6500人,伊斯兰教信徒约780人,基督教信徒约11120人,天主教信徒约100人。全市各类宗教活动场所22处,其中城内5处,农村乡镇17处。全市有宗教教职人员8人,其中佛教2人,基督教4人,伊斯兰教2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状况,基本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奎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宗教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创新管理宗教事务的方式方法,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服务,全市宗教领域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保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握政策、尊重信仰、加强管理、引导适应”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切实保障了宗教的稳定局面。

1、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全市宗教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大大提高了宗教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还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宗教干部运用政策灵活自如,信教群众宗教生活合法有序的良好局面。

2、配备宗教职能部门干部,促进宗教工作正常开展。xx年,我市为我局增设了一名领导指数,xx年又增加了2个行政编制,充实了我宗教部门力量,推动了宗教工作的全面开展。

3、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维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我们在实地考察研究和了解信教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在大通乡、**乡、那金镇、**镇新增批了四个活动场所(均为基督教),大大方便了信教群众,基本满足了他们宗教生活的需要。

4、谨慎稳妥地处理多年来的市佛教界的不稳定状况。一方面是根据德安禅寺住持久病不能理法的实际情况,应广大信徒的要求,征求原住持悲君师父推选一名住持人(释妙法)。经我局考核、审查后向**市宗教局和省佛协做举荐、协调工作,最终得以平稳过渡。现寺院佛事正常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我们考虑到寺庙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当年明仁老住持的信徒,为确保他们不在为住持一事再起风波,我局经多方协调为其不爱去寺庙的居士争取了报批念佛堂一处,现已初具规模。

5、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推动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积极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到省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几年来先后选派8名素质较好的教职人员参加省宗教政策理论培训班。同时,我局每年开办一次宗教教职人员及信徒骨干培训班,对他们进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宗教知识等内容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市宗教界对宗教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使他们既能依法活动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抓住关键,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靖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制止非法、抵御渗透”的原则,将宗教工作纳入到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

1、依法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按照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自xx年以来,依法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登记,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我们还多次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会计、出纳等管理人员,进行了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并帮助其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2、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按照**市宗教局下发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我局每年都与城建、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各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切实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结合省、**市开展整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工作,我市集中力量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整治,先后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全市专项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取缔聚会点3处、自封传道人1人。

4、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定片、定点)。通过“三定”管理,在教职人员中实行优胜劣汰,促进了传教人员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抵制外来的非法传教活动,保证了各个活动点信教群众的相对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5、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打“邪”治“非”和抵制宗教渗透活动。近年来,我们与统战、公安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邪治非、抵制渗透的专项斗争。通过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将渗入到我市的“门徒会”等2个xx组织彻底摧毁,2名首要分子被依法劳教,11人受到治安处罚,143人具结悔过。经过坚持不懈地深入打“邪”治“非”和抵制渗透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净化了社会环境。

6、依法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一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今年5月,市清真寺原院落(文革期间)土地纠纷一事上访发生后,我局经过深入调查,认识到问题十分严重,立即向市领导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解决。目前,此事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一场40多年的土地纠纷在我局的努力和市领导的重视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二是认真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基督教堂在迁建过程中,在我局的积极协调下,市政府在黄金地段解决土地约1万平方米,并协调城建、消防等部门给予减免教堂建设的相关费用,使一个全省居首的高标准基督教堂在我市如期建成。

(三)积极引导,鼓励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奎年来,我们通过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了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结合荣辱观教育活动,指导宗教界开展以“xxxx”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引导各宗教将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各自的教规教义相结合,不断净化灵魂,提高道德修养。

二是充分利用宗教缓和情绪的特点,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引导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信教群众之间和睦相处,并与宗教教职人员搞好密切联系,在他们的积极配合下,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引导宗教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推荐宗教教职人员分别担任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带动广大信教群众建言献策。

四是引导宗教在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各宗教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一是近几年来,宗教界为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共捐物捐款约41万元,其中佛教界妙藏法师一人捐款达15万元;二是我们号召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到我市的五城建设中来,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各宗教活动场所都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活动,其中红旗基督教活动点义务植树700多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宗教部门的机构设置、干部配置、办公环境、工作经费与所承担的任务要求差距很大,无法适应当前宗教形式和任务的需要,亟待充实和加强。特别是随着私设聚合点的逐渐增多,我局没有交通工具,又无专项工作经费,执法检查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二是宗教工作网络虽以建立,但按要求开展工作还有较大差距。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楷模,品德上能服众的爱国宗教人士比较少,也影响了宗教政策法规的落实。

三是由于市财政宗教团体预算不能到位,我市宗教团体还没有建立,按上级要求伊斯兰教和佛教都应当建立协会,现在有的虽已建立,但活动开展的较少。

20xx年,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宗局的指导支持下,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将全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2、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云雾寺和望云寺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

3、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牵头组织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于3月份对望云山天门寺财物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协助县政法委对云雾寺进行了整改。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县的蔓延和渗透。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继续开展创建好“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探索如何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巩固已被取缔的非法私设聚会点的工作成果,杜绝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今年上半年,我镇继续深入贯彻市民族宗教会议精神,以创建“文化大镇、经济重镇、旅游名镇”为主线,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实现各民族团结互助,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探索“网格化”模式,提供定期安全消防检查、纠纷调解等服务,以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健康有序发展。

其主要做法是:按照“分级、分类、分工”的原则,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在全区划分了18个宗教网格,把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纳入网格。划分宗教网格主要根据行政区划、服务能力和工作职责的不同进行,分为镇、办事处、村(居)“三级服务网格”:永庆寺由镇提供服务;民间信仰场所由村(居)提供服务;其它场所由村(居)指定专人分区块提供服务,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隶属关系。在科学划分网格的基础上,绘制了“宗教网格分布图”,全部落实和确定了宗教工作服务部门和人员。通过一个个小“格子”组成大“平面图”,实现了服务区间、服务对象、服务环节的全覆盖。

二是积极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宗教工作。从去年开始,我们积极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镇党委要求各单位贯彻执行民族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及时妥善处理少数民族在工作、生活、家庭中的各种矛盾,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确保辖区内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团结。各行政村、居委会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制订了月度例会制度,并及时贯彻落实市级各项精神,从而使上下联动,全镇广泛形成了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创建局面。

三是认真开展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增强民族大团结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全镇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增强各民族的团结意识,我们在全镇各中小学校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确保每个学校有《中华大家庭》、《民族常识》、《民族政策常识》等杂志、学刊,使中小学生增长了民族知识,增强了民族团结的意识,使“三个离不开”和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思想不断深入人心。

为了活跃少数民族人员的业余文体生活,引导他们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我镇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一是在全镇“全民健身活动”中,积极组织少数民族家庭参加市镇两级举办的象棋、乒乓、拔河等各类文体活动,使他们有一个展现才艺的机会,享受各种应有的.社会权利。

二是组织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等活动,使全镇少数民族居民不管住在哪一个行政村都能在家门口欣赏到精彩的文艺节目,欣赏到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大片,这一活动深受欢迎。

民族宗教工作汇报灵通消息

霍山县单龙寺镇总面积137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172个村民组,总人口1.48万,包含22个少数民族人口,其中苗族7人、壮族4人、蒙古族和回族各3人、彝族2人、满族、侗族、土家族各1人。单龙寺镇域内有15个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无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场所管理分为生产队管理和自主管理两种方式。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统战、民族宗教等相关部门支持下,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出台了《关于调整单龙寺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成员的通知》(单发[2018]154号),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调整了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成员。同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坚持学习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条例,积极开会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镇领导多次深入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地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指导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我镇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根据霍统组[2018]3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在镇政府广场开展了“共栽民族团结之花共享繁荣发展硕果”宣传活动,通过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发放民族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此次宣传活动有重点、分层次地向干部职工、村民和青少年学生宣传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优化我镇民族工作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三)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我镇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民族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思想观念,从而推动单龙寺镇民族工作的发展,不断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同时,镇党委政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镇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镇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四)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镇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镇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镇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单龙寺镇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镇政府将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镇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镇政府将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镇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镇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镇政府将探索建立城镇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镇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级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

乡镇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集合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博斯坦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向各位领导莅临我乡督察领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博斯坦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回报如下:

博斯坦乡是一个少数民族为主的牧业乡、现有五个行政、总人口4207人、由哈、维、汉、回、东乡等六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3685人,占全乡总人口的87.5%;其中哈族2465人、维吾尔族861人、占20.5%;汉族522人、占总人口的82.2%;全乡有劳动力2074人。全乡耕地面积1.64万亩、可利用草场120万亩。20-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为1542万元、人构纯收入2649元、比20-年增长322元。村博斯坦清真寺(维族寺)、和然托别清真寺(哈族寺)、三个泉子村清真寺(回族寺)等三个清真寺、全乡阿訇3名、寺管会成员12人。

我乡把落实统战宗教责任书作为贯穿整个工作的主线来抓。

一是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年初根据向领导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乡统战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亲自抓、人大**具体抓、配备了专职统战干事及办公室主任、根据维护宗教界安全稳定工作24小时值班表、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统一组织领导全乡宗教界稳定工作、各村专门成立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村党支部书记为各村第一责任人、完善了工作各寺院成立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形成了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乡、村、寺院齐抓管的管理网络。同时明确了第一、二、三责任人做到职责清楚、宗教活动场所的一些重大事项都由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而保证了宗教事务在乡党委、政府的监督下正常进行、村书记按照安全稳定责任书要求、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实、包严流动人口复查及防恐怖袭击工作。现在各村已按要求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每一个岗位和个人、发挥和运用各村组织体系优势狠抓工作落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项目上、落实到具体责任、做到了工作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1、结合我乡实际多次进行了现统战部制定的《宗教人士学培训制度》、《宗教人士请稍假制度》、《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博斯坦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博斯坦乡塔里甫(满拉)管理制度》等20多项制度的培训、学习、以制度规范约束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对宗教事务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有力地维护了我乡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

2、加强统战民族宗教办公室自身建设。按照木垒县统战部、宗教局的工作要求、更进一步完善办公室设施、建立了统战民族宗教档案盒、规范了档案工作、分类明确、内容完善、标准规范合理、形成了规范的档案管理机制。

1、切实加强对宗教场所及宗教活动的管理。乡党委高度重视对全乡宗教场所及宗教活动的管理。我乡把统战宗教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来抓、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一是宗教活动场所民管组自己管好自己、利用星期五(朱麻日)教民多的机会、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二是村党支部管好宗教活动场所、随时到宗教活动场所了解情况、掌握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的思想态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寺院及宗教人士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使宗教活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教育引导宗教人士信教群众自觉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反动思想的渗透;三是统战民族宗教领导小组直接管宗教活动场所、定期不定期的宗教场所开展学习情况、严把宗教场所修建、扩建、重建的审查关、及时研究决定通奸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按照区州县的.统一要求、今春乡党委对宗教场所及宗教人士以及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专项治理。一是彻底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对宗教人士的教育实行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和统战宗教干事联系清真寺制度、要求每月与宗教人士、民管成员进行交谈,不少于两次、特殊时期要随时联系。为使联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在具体工作中、各联系领导经常性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当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分别进行走访、广泛与宗教人士接触、谈心、交友、交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全面了宗教人士的动态解情况并加强管理、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联系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近期共组织学习培训5次、走访群众200人次。

民族与宗教情况工作汇报

解决国际争端、民族矛盾和全球危机的物质手段并不十分缺乏,目前国际社会最为欠缺的乃是一种真正代表全人类利益的人文主义哲学,它以仁爱和谐为宗旨,能超出国家、地区、民族、宗教、集团的界域而为世界大多数人所接受,从而化解仇恨,消融残忍,促进族群之间的对话、沟通和合作。中国儒家的仁学和主和的理念可以成为建立一种当代新人文主义哲学的思想资源和基础。

宗教问题是民族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民族的文化和生活是多层面的,其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层面便是思想信仰,它是这个民族社会生活的精神支柱,能够安顿心灵的地方。所以对于多数民族来说,宗教信仰是神圣、崇高、不可亵渎的,必要时可以拿生命来保卫它。

在虔诚信教的民族那里,宗教信仰是其诸多民族性中最敏感最容易触动的神经感应器,一旦受到外界的刺激,便会作出最迅速最强烈的反应。同时对于许多民族来说,宗教信仰不仅支配着人们的思想感情,宗教组织和宗教礼俗也支配或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包括社会政治、伦理道德、文学艺术、家庭婚姻、人际往来和生老病死。所以民族问题向来是和宗教问题连在一起的。

一、民族矛盾成为当代世界不稳定的主要因素。

当代的国际争端和地区性冲突,基本上是由民族矛盾引起的。这里有三种情况:一种是西方强势民族与东方和其他地区后起民族之间的矛盾,这就是霸权主义和反霸权主义的矛盾,这个矛盾由来已久,今后还会长期存在,解决的办法是强势民族转变霸主意识,加强平等观念,后起民族增强实力,坚持独立自主和平等对话;一种是地区性的民族矛盾和冲突,如以色列与巴勒斯坦的冲突,波黑地区的穆、克、塞各族之间的冲突,伊拉克和伊朗、科威特的冲突,印度与巴基斯坦在克什米尔问题上的冲突,独联体中亚美尼亚与阿塞拜疆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等等,其特点是土地相邻、利益相左、宿怨积累、互相排斥,解决的办法只能是摈弃斗争哲学,实行民族和解,学会和平共处,做到利益共享;一种是某些国家内部不同民族和种族之间的矛盾,如美国白人与黑人的矛盾,欧美白人与国内其他有色人种之间的'矛盾,解决的办法是消除种族歧视,不仅从法律上而且从事实上做到民族与种族一律平等,和睦相处,亲如兄弟。

二、宗教信仰问题涉入民族矛盾,增加了民族问题的复杂性。

[1][2][3][4]。

乡镇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集合

我镇共有宗教活动场所35处,办理房产证书的有35所,参加法人登记的34所。其中伊斯兰教2所,佛教33所,规范管理制度35所,3所佛教有寺无人。目前拥有教职人员48人。

镇党委政府、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1次民族宗教工作专题会议,对民族宗教工作作了再安排、再部署。及时调整充实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镇人民政府镇长刀安云同志为组长、镇人民政府宣传委员周辛生同志为副组长,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由周辛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党镇齐动手,各尽其责,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原则,将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和宗教工作内容的责任制落实到各村、各宗教活动场所。与各村委会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为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0年3月,**加大对国家民委、省民委、市、县关于民族宗教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2次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讲座等形式,有效的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3月中旬,利用永平街天,联合医院、派出所等部门在十字街头开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百余人次,发放《宗教事务条例》等宣传单千余份。增强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

对我镇辖区内的35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

民族宗教问题关系社会稳定,我镇把民族宗教问题与全镇的矛盾隐患排查工作融为一体,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中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镇的蔓延和渗透。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危害,保障群众公共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在有信教群众的村,及时掌握村内的第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任何突发的事件,必须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积极处理的同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1至8月以来,**无涉及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无越级上访事件。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三个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力求达到“三个不能”、突出“三个重点”,做到了“三个更一是不能削弱,二是不能放松,三是不能放任;突出“三个重点”即:一是认真贯彻宗教政策,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三是密切信教群众关系。“三个更加”即:一是机制更加完善,二是队伍要求更加整齐,三是保障更加有力。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坚持我国宗教化方向的实施意见》【22020】4号、《普洱市关于坚持我国宗教化方向的实施意见》、《中共普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治理“沙化”“阿化”“清真”概念泛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镇积极配合县统战、民宗部门,深入村寨、清真寺、街道开展动员宣传工作。共计开展3次。排查出12家清真食品经营所。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完成费竜芒冒井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终验工作,共计完成30套太阳能灯安装工程,完成100平方米活动场所硬化,基础条件得到全面完善,生活条件将进一步改善,农民素质和观念得到转变提高,贫困地区“建成一村,带动一片”的示范辐射效应。项目的实施,受益群众85户356人。

回顾办年以来的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任务,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缺少研究民族宗教专业人员,加之工作力量有限,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停留在少部分群众中,宣传力度和深度不够,有些群众对新时期国家关于民族宗教的方针政策还不太了解,部分群众还带有封建迷信思想。二是民族宗教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不够,缺乏对于本镇民族宗教的深入调查研究,加上文化的差异性及多样性,关于信教群众的情况掌握不够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为维护社会稳定而努力,为经济发展铺平道路。

工作开展情况;

2.上半年召开了1次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对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做了再研究,再部署。

定期发放民宗人士生活补贴;完成费竜芒冒井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终验工作,共计完成30套太阳能灯安装工程,完成100平方米活动场所硬化,基础条件得到全面完善,生活条件将进一步改善,农民素质和观念得到转变提高,贫困地区“建成一村,带动一片”的示范辐射效应。项目的实施,受益群众85户356人。

乡镇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集合

按照市委在全市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全局上下认真讨论,努力在思维方式上实现跨越,实现“三个转变”:从无所作为向积极进取、创新举措转变,从满足于不出事向统筹协调、多干事干成事转变,从自我封闭向借力造势、活跃局面转变;树立“五种理念”: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的理念,以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为本的理念,发展与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理念,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理念,抓住大事、建设亮点的理念。按照新的理念确定新的思路,民族工作“抓发展、创特色、育亮点、促团结”;宗教工作“抓管理、搞服务、促适应、保稳定”,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下面我向市委的各位领导汇报我市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情况,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供市委领导参考。

我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2个民族乡,9个民族村。全市有蒙古族、满族、回族、朝鲜族等18个少数民族,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为29150人,占总人口的6.6%,其中蒙古族人口为13712人。

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把加速推进民族乡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为全市工作重点。我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加快民族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1、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呼和**和**两个民族乡都是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乡,多年来经济结构单一,种植结构单一,一直以粮食作物为主,农业生产与市场脱钩,经济效益低,发展缓慢。近年来我们从产业结构调整入手,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首先是种植业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种植结构。利用举办培训班,组织科技人员下乡讲座,开展市场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和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水平,使农民尽快了解和进入市场,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进一步优化了两个乡的种植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变。杂粮杂豆、花生、辣椒、油葵、玉米制种等经济作物已逐步形成主导作物,占两个乡种植面积的60—80%。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订单农业。在充分的市场调查基础上,组织农民与相关部门和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农民按照合同签订要求种植,公司提供种子、技术指导等项目服务,产后包收。比如辣椒、制种玉米的种植,所有的种植户都与相关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

2、发展牧业经济,培育主导产业。

的发展前景。**、**两个民族乡,蒙古族人口较多,有传统的养牛习惯,特别是**乡距乌市较近,依靠乌市蒙牛乳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看准了这一优势,把发展奶牛做为两个民族乡产业结构的重点来抓,加大扶持力度、狠抓落实。从**年开始用于两个乡奶牛业投资达2500万元,其中贷款1500万元,现在两个乡的奶牛业已成为两个乡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加快发展民族乡基础建设的主要做法。

1、抓道路交通建设,改善交通条件。**两个民族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两个民族乡的交通问题,**年以来先后投资1000万元,修通了**到**的35公理柏油路,**到东升的20公理柏油路。从**年以来两个乡又实施了村村通工程建设,民族乡虽小,但幅员面积大,村屯之间距离较远,当地群众又十分困难,投资难度很大,但我们克服种种困难,积极投入到两个民族乡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当中,到今年年底,村村通工程全部完工。目前,两个民族乡的交通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抓群众饮水工程,解决民族乡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由于自然地貌因素,**和**两个乡在人畜饮水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乡水含氟量高,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两个民族乡的饮水问题,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给予扶持。几年来为**打深水井57眼,上自来水8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大大缓解了该乡多年来饮水困难。**年市里又把**乡确定为防病改水重点乡,实施了防病改水项目工程。新上自来水14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全乡19个自然屯全部安装了自来水,目前,全乡已实现了安全用水。

3、抓民族教育,促稳定发展。由于我们多年来的努力,我市两个民族乡教育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民族教育稳定发展。两个乡的中小学校不仅上了一机一幕,音体美各种教学器材齐全,而且建有电教室,有专门的蒙文班。两个乡中心小学、中学都建成了微机室和试验室。为了办好民族教育,两个乡均配有蒙文教师。蒙古族学生报名中考也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一是凡是到蒙初中就读学生免交学杂费、住宿费、管理费;二是蒙古族学生报考重点高中,市教育局将根据报考人数单独确定指标生;三是蒙语文成绩按20%权重计入中考总分。这些优惠措施,保证了我市民族教育的稳定发展。

(三)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确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1、认真宣传贯彻《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利用会议学习、广播电视、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最广泛的人群特别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和知道《条例》精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认真落实两个《条例》,对两个民族乡进行重点扶持。虽然我市财政困难,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进行扶持,但是我们在发放各类贷款,确定项目资金的投向时对民族乡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比如生态建设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奶牛产业等方面,对两个民族乡都给予了重点扶持。

3、积极为民族乡争取项目资金,靠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今年7月,**乡中心小学申请筹建微机室项目,我们帮助其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15万元。同时,也是在7月份,我们又为**乡申请的《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50万元。目前,两个项目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我们相信项目的建设和完成,一定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问题与建议。

1、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我市两个民族乡自然条件都比较差,**乡地处半山区,生态条件非常恶劣,水源不足,干旱严重,完全靠天吃饭,大旱年份连人畜饮水都出现困难,**乡80%土地都是沙丘地带,土质瘠薄,风沙干旱严重。由于自然条件的原因,民族乡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较慢,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

2、民族政策落实难以到位。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紧张,有些民族政策没能落实到位,由其是有些政策弹性较大,更难以落实。我市的9个民族村,多年来就没有享受到民族政策的优惠。

3、国家及上级政府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很大,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民族部门开展的“兴边富民行动”等都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制定了扶持政策,但对像我市这样的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的扶持却非常少,建议上级政府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

我市现有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四种宗教,信教群众约18500人,其中佛教信徒约6500人,伊斯兰教信徒约780人,***信徒约11120人,天主教信徒约100人。全市各类宗教活动场所22处,其中城内5处,农村乡镇17处。全市有宗教教职人员8人,其中佛教2人,***4人,伊斯兰教2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状况,基本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宗教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创新管理宗教事务的方式方法,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服务,全市宗教领域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保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握政策、尊重信仰、加强管理、引导适应”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切实保障了宗教的稳定局面。

1、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全市宗教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大大提高了宗教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还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宗教干部运用政策灵活自如,信教群众宗教生活合法有序的良好局面。

2、配备宗教职能部门干部,促进宗教工作正常开展。**年,我市为我局增设了一名领导指数,**年又增加了2个行政编制,充实了我宗教部门力量,推动了宗教工作的全面开展。

3、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维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我们在实地考察研究和了解信教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在大通乡、**乡、那金镇、**镇新增批了四个活动场所(均为***),大大方便了信教群众,基本满足了他们宗教生活的需要。

4、谨慎稳妥地处理多年来的市佛教界的不稳定状况。一方面是根据德安禅寺住持久病不能理法的实际情况,应广大信徒的要求,征求原住持悲君师父推选一名住持人(释妙法)。经我局考核、审查后向**市宗教局和省佛协做举荐、协调工作,最终得以平稳过渡。现寺院佛事正常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我们考虑到寺庙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当年明仁老住持的信徒,为确保他们不在为住持一事再起**,我局经多方协调为其不爱去寺庙的居士争取了报批念佛堂一处,现已初具规模。

5、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推动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积极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到省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几年来先后选派8名素质较好的教职人员参加省宗教政策理论培训班。同时,我局每年开办一次宗教教职人员及信徒骨干培训班,对他们进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宗教知识等内容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市宗教界对宗教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使他们既能依法活动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抓住关键,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几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制止非法、抵御渗透”的原则,将宗教工作纳入到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

1、依法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按照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自**年以来,依法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登记,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我们还多次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会计、出纳等管理人员,进行了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并帮助其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2、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按照**市宗教局下发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我局每年都与城建、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各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切实做好***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结合省、**市开展整顿***私设聚会点专项工作,我市集中力量对***私设聚会点进行了整治,先后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全市专项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取缔聚会点3处、自封传道人1人。

4、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定片、定点)。通过“三定”管理,在教职人员中实行优胜劣汰,促进了传教人员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抵制外来的非法传教活动,保证了各个活动点信教群众的相对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5、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打“邪”治“非”和抵制宗教渗透活动。近年来,我们与统战、公安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邪治非、抵制渗透的专项斗争。通过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将渗入到我市的“门徒会”等2个**组织彻底摧毁,2名首要分子被依法劳教,11人受到治安处罚,143人具结悔过。经过坚持不懈地深入打“邪”治“非”和抵制渗透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净化了社会环境。

6、依法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一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今年5月,市清真寺原院落(**期间)土地纠纷一事上访发生后,我局经过深入调查,认识到问题十分严重,立即向市领导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解决。目前,此事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一场40多年的土地纠纷在我局的努力和市领导的重视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二是认真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堂在迁建过程中,在我局的积极协调下,市政府在黄金地段解决土地约1万平方米,并协调城建、消防等部门给予减免教堂建设的相关费用,使一个全省居首的高标准***堂在我市如期建成。

(三)积极引导,鼓励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近年来,我们通过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了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结合荣辱观教育活动,指导宗教界开展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引导各宗教将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各自的教规教义相结合,不断净化灵魂,提高道德修养。

二是充分利用宗教缓和情绪的特点,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引导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信教群众之间和睦相处,并与宗教教职人员搞好密切联系,在他们的积极配合下,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引导宗教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推荐宗教教职人员分别担任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带动广大信教群众建言献策。

四是引导宗教在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各宗教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一是近几年来,宗教界为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共捐物捐款约41万元,其中佛教界妙藏法师一人捐款达15万元;二是我们号召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到我市的五城建设中来,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各宗教活动场所都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活动,其中红旗***活动点义务植树700多棵。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范文

半年来,我镇在县民宗局的正确指导和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现将一年来工作汇报如下:

1、把宗教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二是建立了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包片干部负责制,全镇分为五个片,定期分析排查矛盾,分析宗教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考核机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解决“不去管、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把宗教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民宗工作和打击“乱建私设”、“骗财敛财”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两个领导小组,安排了专职民宗干事,明确各村场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治安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形成镇、村两级宗教工作网络和镇村两级责任制。

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以此规范宗教活动秩序。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我镇大力宣传贯彻两个《宗教条例》,将六月份定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一是将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组织全体镇村干部、7所宗教场所负责人集中学习了《华容县宗教政策法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刊出宣传栏、出动宣传车等多种途径,深入农户宣讲民宗政策,营造了人人了解、重视、支持民宗的浓厚氛围。

2,加大依法管理力度。

一是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二是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对7家合法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继续完善宗教事务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的人事管理,宗教活动、财务监督、场所建设和消防安全等工作。查看了制度上墙、财务收支、民主管理、消防设施等情况。半年来,对佛陀寺内部不团结情况多次上门进行了调查。在管理中我们要求场所认真把好“三关”即场所扩建初审关,场所治安管理关和场所消防安全关。

3、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狠抓“乱建私设”和“骗财敛财”等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发了景政办发〔20**〕6号专题方案,明确了各级责任要求,与29个村场和1个居委会签订了责任状,目前正组织公安、国土、林建部门对5家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围绕“队伍建设、依法维权、服务社会”等方面做文章,通过各种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组织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进一步抓好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员的培养工作,镇民宗线多次向县宗教局报告请示,并征求业务指导。二是进一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引导和和鼓励宗教界开展扶贫帮困、救灾、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赛华村道教场所老天宫捐资1万元用于村级公路建设,组织宗教场所向四川雅安捐款捐物2万多元,党外爱心人士、宗教人士向敬老院老人捐赠财物1万多元。三是着力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帮扶,切实为宗教场所办好事办实事,帮助硬化出行道路。

半年来,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成了民族宗教的和睦与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我们将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投入的作风,更创新的思路,力争民族宗教工作获得更为丰硕的业绩。

宗教文化3000字论文。

民族宗教情况汇报[定稿]

**镇地处***县东南**.6公里处,下辖**个行政村,总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人,耕地面积****亩。近年来,**镇党委、镇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为全镇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保持全镇的政治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全镇辖区内共有**个行政村,**人,主要包括汉族、朝鲜族等,其中朝鲜族人。辖区内道教活动场所一处,在永隆村辖区,名称为:**镇**宫,道长1人,道士4人,信徒数百人,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始建于1923年,1996年开始重建经过10多年的建设达到现在的规模。基督教会两处,均在**村辖区,一处为**镇中村基督教会,负责人:***、男,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为2007年,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信徒40人至50人左右。另一处为***县**村基督教会,负责人:***、女,发证时间为2016年,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平方米,信徒大约80多人。

二、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文件要求和建立三级网络情况。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了确保我镇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顺利推进,我镇先后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副组长具体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协调,成员负责联系村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落实工作。落实了民族宗教工作镇、村两级责任制,确保了层层有人抓、时时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处处全覆盖。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镇党委、政府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综合考核工作目标,切实加强了同党外人士、知识分子、创业带头人等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关系,听取他们对镇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引导他们为全镇的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献计献策。整合了各方资源,协调各方关系,研究制定具体详细的活动计划,周密部署、精心实施,促进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加强宣传,建章立制。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加强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宣传,加大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信息采集、上报力度,推动**镇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宣传工作上新水平。不断探索和深化对新时期、新形势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拓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力求在推动非公经济发展、服务科学发展等方面有新突破,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实践的新发展。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加强了对各村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督查和专项检查,确保了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县对我镇目标考核要求,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镇对村的年终目标考核。

三、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

1、组织骨干培训。

日、日,由镇党委组织召开了全镇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议及宗教政策培训班。参加人员有镇分管副书记、副镇长、镇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村(社区)主任共30余人。这次培训组织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

2、宗教界人士集中学习。各村组织道教、基督教教职人员,集中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讨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3、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月。

日,镇党委组织召开了全镇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教徒骨干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座谈会,对《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宗教界代表人士就《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讨论发言,同时,对在全镇宗教界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拉开了全镇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序幕。

四、当前民族宗教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近几年来,信教群众较快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

3、信仰危机有所抬头。潜宗教意识现象过热。目前,供菩萨、财神,烧香祈求平安、发财、升学、升官等潜宗教意识浓厚。

4、加强青少年世界观教育。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的圣诞期间,狂欢夜、平安夜、圣诞夜,参与的中小学生越来越多。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网络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工作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确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4、加强依法管理。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确实防止“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乡镇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集合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2、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云雾寺和望云寺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

3、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牵头组织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于3月份对望云山天门寺财物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协助县政法委对云雾寺进行了整改。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中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县的.蔓延和渗透。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继续开展创建好“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探索如何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巩固已被取缔的非法私设聚会点的工作成果,杜绝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民族宗教工作

我镇是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较重的镇之一,绝大部分信教群众在村,宗教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也在村,行政村宗教工作比较薄弱,管理任务比较繁重,因此健全基层民族和宗教工作网络,强化基层工作机制是十分必要的。按照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意见》及皖办发文件精神及省、市、区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建立镇、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落实镇、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结合我镇实际,特签订镇、村民族宗教工作管理责任书:

一、各村及镇直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民族和宗教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的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做到资料完善,组织制度健全,档案规范、合理。

二、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主要领导抓民族宗教工作的实绩档案,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到人。

三、各村及镇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党的宗教政策,进一步加强对民族事务的管理和宗教工作的领导,坚决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特别对基督教“三个难点”(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和原教派问题)治理,要加大力度,重点摸排,掌握第一信息,严密监控,巩固成果,要把民族宗教工作和宗教治理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进一步做好基督教活动点“三定”(定点、定片、定人)和“两证”(宗教活动场所和传教人证书)的工作,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做到有组织、有领导、层层负责。坚决禁止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传教布道以及其他非法传教活动。

五、对辖区内“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及境外宗教渗透活动的情况,要进行监控,及时掌握,有异常行为要及时上报,坚决打击。

本责任书所列内容,各行政村及镇直单位要认真落实,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严重失职、导致民族宗教工作长期混乱或发生重大案件的主要责任人,根据其应承担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各一份,存档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镇政府负责人:负责人:

2008月20日。

行政村或镇直单位年3。

乡镇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集合

-县单-镇总面积137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172个村民组,总人口1.48万,包含22个少数民族人口,其中苗族7人、壮族4人、蒙古族和回族各3人、彝族2人、满族、侗族、土家族各1人。单龙寺镇域内有15个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无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场所管理分为生产队管理和自主管理两种方式。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统战、民族宗教等相关部门支持下,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出台了《关于调整单龙寺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成员的通知》(单发[20-]154号),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调整了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成员。同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坚持学习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条例,积极开会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镇领导多次深入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地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指导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我镇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根据霍统组[20-]3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在镇政府广场开展了“共栽民族团结之花共享繁荣发展硕果”宣传活动,通过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发放民族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此次宣传活动有重点、分层次地向干部职工、村民和青少年学生宣传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优化我镇民族工作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三)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我镇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民族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思想观念,从而推动单龙寺镇民族工作的发展,不断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同时,镇党委政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镇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镇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四)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镇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镇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镇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单龙寺镇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镇政府将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镇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镇政府将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镇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镇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镇政府将探索建立城镇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镇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级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

民族与宗教情况工作汇报

我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2个民族乡,9个民族村。全市有蒙古族、满族、回族、朝鲜族等18个少数民族,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为29150人,占总人口的6.6%,其中蒙古族人口为13712人。

市工作重点。我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加快民族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1、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呼和xx和xx两个民族乡都是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乡,多年来经济结构单一,种植结构单一,一直以粮食作物为主,农业生产与市场脱钩,经济效益低,发展缓慢。近年来我们从产业结构调整入手,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首先是种植业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种植结构。利用举办培训班,组织科技人员下乡讲座,开展市场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和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水平,使农民尽快了解和进入市场,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进一步优化了两个乡的种植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变。杂粮杂豆、花生、辣椒、油葵、玉米制种等经济作物已逐步形成主导作物,占两个乡种植面积的60—80%。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订单农业。在充分的市场调查基础上,组织农民与相关部门和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农民按照合同签订要求种植,公司提供种子、技术指导等项目服务,产后包收。比如辣椒、制种玉米的种植,所有的种植户都与相关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

2、发展牧业经济,培育主导产业。

的发展前景。xx、xx两个民族乡,蒙古族人口较多,有传统的养牛习惯,特别是xx乡距乌市较近,依靠乌市蒙牛乳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看准了这一优势,把发展奶牛做为两个民族乡产业结构的重点来抓,加大扶持力度、狠抓落实。从xx年开始用于两个乡奶牛业投资达2500万元,其中贷款1500万元,现在两个乡的奶牛业已成为两个乡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加快发展民族乡基础建设的主要做法。

1、抓道路交通建设,改善交通条件。xx两个民族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两个民族乡的交通问题,xx年以来先后投资1000万元,修通了xx到xx的35公理柏油路,xx到东升的20公理柏油路。从xx年以来两个乡又实施了村村通工程建设,民族乡虽小,但幅员面积大,村屯之间距离较远,当地群众又十分困难,投资难度很大,但我们克服种种困难,积极投入到两个民族乡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当中,到今年年底,村通工程全部完工。目前,两个民族乡的交通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抓群众饮水工程,解决民族乡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由于自然地貌因素,xx和xx两个乡在人畜饮水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困难。xx乡水含氟量高,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两个民族乡的饮水问题,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民族宗教情况汇报[定稿]

近年来,市民族宗教局按照“强化管理、创新服务、争创一流”的基本工作思路,从三方面入手,积极创新档案管理方式方法机关档案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头收集,档案管理人员集中整理的方式。使有归档价值的资料得以及时存档。该项机制的启用,拓宽了档案收集面,确保了档案资料收集的齐全、完整、准确。

二是创新档案管理技术。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拓展档案管理的发展空间,不断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档案管理,依靠数字化手段,加强文档信息库建设。根据“四同步”要求,归档文件做到随办随归,除密级件外全部实行档案管理数字化,并建立电子文档目录。目前共有电子目录1767条,文件归档率达到99.5%以上。基本实现了档案管理网络化、电子化,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我局抓住信息化建设契机,积极与计算机中心及市档案局配合,率先依托金宏政务网建立起我局的数字文件中心,搭建起查阅档案的理想平台,并将查询终端拓展至全体干部和所有数字文件中心用户。通过提高文档资料的开放度和易用性、提高文档服务的技术含量等措施,充分利用计算机的检索能力,变被动工作为主动提供,缩短了档案查询的时间,改变了以往查阅档案需要经过管理人员查阅纸质文件目录费时费力的情况,简化了查询手续,提高了文档服务效率,同时减轻了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为提升档案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此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市档案局和的肯定。

通过一系列努力,我局档案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连年被评为**市档案工作优秀单位的基础上,2005年我局又被被评为山东省档案管理一级先进单位,档案管理人员也被评为省档案管理先进个人。在刚结束的2006年机关档案工作检查中,我局获**市2006机关档案工作优秀等次,获山东省机关档案工作一级先进单位等级。

《民族宗教局档案管理经验汇报材料》,欢迎阅读民族宗教局档案管理经验汇报材料。

民族宗教情况汇报[定稿]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本月中旬,在县政协副主席赵明祥带领下,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组织部分委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到我县少数民族聚居地池河、藕塘、二龙等乡镇就我县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始终坚持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加强民族宗教“三支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县出现了二大宗教和睦相处,活动有序,各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全县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定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县。全县有31个少数民族,人口2.6万,占全县总人口2.7%。其中回族2.4万,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92%。境内有一个回族乡,十一个回族村,一个回民居委会。现设有一所完全民族中学,七所民族小学。有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两大宗教,信教群众3.7万人,其中基督教信徒2.3万人,伊斯兰教信徒1.4万人,依法审批开放宗教活动场所113个。基中基督教堂102个,清真寺11个。有两大爱国宗教团体(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定远县伊斯兰教协会)。

二、主要做法。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民族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加快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和增加少数民族农民收入为目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改善民族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卫生事业,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呈现出民族事业更加发展,民族关系更加和睦,民族团结更加紧密的和谐局面。

一是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切实把加快民族乡村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建立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把民族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考评,定期召开民族工作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民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民族乡村的基层组织建设,使之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导核心,确保完成赶超目标。二是培训教育,提高素质。采取新型农民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为民族乡村农民提供技能培训,发展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多渠道增加致富和就业机会。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民族宗教政策,真正让民族聚居地区群众懂法、守法、用法。充分利用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三是突出特色,发展经济。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组织实施“一园一品”工程。在民族乡建设创业园,在民族村发展“一村一品”,形成乡有创业园,村有特色产品的经济发展新格局。增强民族乡村经济发展“造血”功能,重点发展二龙奶牛养殖,定城回民村大棚疏菜,藕塘回民村花生加工,桑涧天河回民村油桃和腐乳等特色产业。加大对民族乡村和民族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加大跑省、跑市力度,争取更多的扶持资金,增加民族乡、村投入,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2010年编制了民族乡村发展项目13个,争取资金257万元。

四是推进社会事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本着“优先安排,体现照顾”的原则,优先安排民族聚居地区各项事业建设。加大民生工程建设倾斜力度,着力加强公共文化、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镇化战略实施,重点推进二龙回族乡建设成为规模较大、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典型集镇,把11个民族村建成居住集中、配套完善、文明整洁、管理有序的新农村。加大民族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宣传力度,重点开发虞姬墓、蓝玉井和老龙眼等文化古迹,结合地方风俗饮食文化着力打好旅游牌,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

三、存在问题。

一是自然灾害频繁,我县地处江淮分水岭,是自然灾害多发大县,缺水易旱。由于历史原因,我县少数民族多聚居于偏远和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地区,经济上欠发达,生产生活比较困难。二是基础设施薄弱,水利设施损毁严重,村级道路建设滞后。如池河镇池阳民族村,一条约7公里村级主干道,由于无法筹集配套资金,错过了村村通工程机遇。三是发展后劲不足,我县是农业大县,县级财政十分困难,对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投入不足,如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民族发展基金即为拾万元,到目前为止没有增加。四是花生加工运销业是藕塘回民村的主导产业,但其加工生产均在居民区,粉尘大、污染严重,群众反响强烈,镇政府为了做大做强花生加工,规划出50亩地,创建农民创业园,但苦于无用地指标,而无法开工建设。五是大多数清真寺年久失修,有的已成危房,安全隐患极大,不能正常开展活动。清真寺阿訇生活补助过低,有的已不能维持正常生活而离开,给当地回族群众生活带来诸多不变。六是部分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由于受名额限制,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而使他们处在较为贫困之中。

四、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民族工作的宣传和领导。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多渠道多方式地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在各民族群众中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维护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强团结稳定的大局意识,进而推动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规的贯彻落实。

2、强力实施扶贫开发,推进少数民族小康工程。一是着力抓好民族地区的扶贫帮困。要尽快建立健全部门挂钩帮扶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制度,认真研究长效扶贫机制,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计划,坚持不脱贫不脱钩,扶贫资金重点要向民族乡、村倾斜,要向可扶的农民倾斜,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促进脱贫致富创造条件。二是要注重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关键在于提高科技含量,增加效益。建议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至少应为所联系的民族村解决1-2件实事,各成员单位在安排项目时应优先考虑民族乡、村,真正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三是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对少数民族乡专项发展基金投入,条件许可时,可扩大到民族村级专项发展基金。

3、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做好民族工作,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途径。少数民族干部是民族地区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的代表,是脱贫致富的带头人,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民族群众连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通过举办培训班,支持学历教育,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等渠道和形式,培养、教育、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能人。构建少数民族进入市场的中介组织,沟通市场信息,提高市场预见性,增强开拓市场能力,带领群众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移,带动民族地区的发展,促进共同繁荣。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为推进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领域和谐稳定,4月28日,根据区政协领导安排,张学军副主席带队,由区政协宣教文卫委员会牵头,组织全区部分政协委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到高岩寺、报恩寺、观音阁、清真寺,就我区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区现有少数民族10364人,涉及23个民族,主要分布在泗渡、高坪、板桥三镇和上海办、洗马办、大连办辖区。其中农村少数民族3211人,占全区少数民族人口的31%;城市少数民族7153人,占全区少数民族人口的69%。有少数民族村民组3个。全区有开放宗教活动场所12处,其中佛教活动场所11处,基督教活动点1处。主要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五大宗教教派。有教职人员16人,有信教群众8万余人,以60岁以上老年人居多,占信教群体的70%以上。全区宗教工作具有人数多、分布广、任务重、管理难的特点。

近年来,汇川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一是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几年来,通过向省、市相关部门协调项目资金120多万元。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了扶贫帮扶、茅危房改造、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逐步改善。二是民族文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高坪镇新建了苗族文化活动中心,在航天高级中学、遵义市第八中学、董公寺镇建国小学开展了民间民族文化进校园教学活动和少数民族寄宿困难学生帮扶活动。三是城市民族工作进一步取得成效。上海路航宇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已通过省民委验收。四是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进一步规范。结合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并与政法、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了对非法组织和非法传教活动的专项治理工作。五是教职人员的实际困难得到进一步解决。坚持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将生活困难的教职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族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诸多原因,我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仍然缓慢,与全区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群众增收较慢。

二是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由于少数民族大多数居住高山,而且居住环境十分恶劣,目前,尚有三分之一的少数民族居住户未通自来水和公路。三是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少数民族文化程度相对偏低,医疗水平和公共卫生条件较差,群众就医比较困难。

四是少数民族民间文化挖掘不够。民族文化场所较少,不能满足少数民族文化需求。

五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不足,民族发展资金、民族教育资金、民族工作经费未按省委、市委要求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2、宗教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区宗教主要以佛教为主,但寺庙规模均较小,影响力不大,全区11处开放性寺庙,因年久失修,有6处寺庙房屋破烂不堪,布局不合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由于香客少,寺院生存难以维持,而且多数寺庙未办理用地手续,庙产不清。

二是教职人员大都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不高,修为不深,对佛教文化研究有限,传播佛教文化能力不强,不能满足信教群众的需求。三是寺院住持管理水平普遍偏低,部分寺庙内部管理混乱,导致寺院教职人员与居士闹不团结,内部存在深层次矛盾,影响和谐。四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干部对宗教认识存在误区,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而且因各镇(街)基本上都是由社会事务办明确一名同志联系民族宗教工作,但因各社会事务办人少事多,而且无专项的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基本上无暇顾及民族宗教工作。

五是在农村由于群众文化贫乏,加之开放性寺院规模较小,布局不合理,不能满足信教群众的需求,导致农村非法寺庙增多。

三、对策建议。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各级领导应站在民族宗教工作事关三个文明建设,事关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事关巩固执政党的地位这一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使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区、镇(街)党委政府每年定期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对镇(街)重要考核内容,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格局。

2、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政府对民族地区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区级财政要严格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认真落实民族工作“三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发改、农业、教育、文化、卫生、水利等部门在安排部门资金时,要向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经济发展及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倾斜,根据少数民族地区自然和社会资源特点,统筹协调,认真规划,加快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工程项目。

3、加大民族宗教文化资源的挖掘利用力度。结合娄山关、海龙囤旅游开发和修建中桥水库、旧城改造等拆迁机会,引导市佛协对现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合并和调整,将宗教纳入景区旅游充分向外推介,引资开发,在区内高标准、高起点重点打造2-3处规模影响较大的佛教活动场所,满足全区信教群众的需求。

4、着力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宗教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确实提高宗教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二是抓好基层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宗教部门“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保证宗教事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引进、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切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从而建立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5、加强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网络。深入推进民族宗教事务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民族宗教信息网络,切实发挥镇(街)、村(居)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的一线作用,明确工作责任,使基层组织真正成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前沿和堡垒,发现问题,及时正确处理。

6、搞好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层人士的联系与沟通。不定期组织少数民族代表、宗教场所的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学习。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认真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思想,耐心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妥善处理,达到沟通思想,增强信任,解决问题的目的。

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8、加强依法管理。要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和信教群众工作,对非法寺庙和非法传播活动要始终坚持“露头就打、依法处置”,实行部门联动,注意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一线作用和爱国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依法取缔各种非法宗教聚会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民族宗教情况汇报[定稿]

今年上半年,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在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和宗教和顺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致力推进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极大地维护和保持了xx社会的稳定,促进了xx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贯彻执行《民族法》为准绳,致力开展民族工作。

1、开展了对全县散杂居少数民族的情况调查。今年5月以来,我局针对全县少数民族比例逐年上升的实际,在征得县委统战部的同意后,着力开展了对常住少数民族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操作程序:一是设计制作了调查表样。按照少数民族的类别、人数、分布、文化程度、生活状况等进行分项统计。二是组建了调查工作临时机构。由统战部牵头,民宗局、民政局、公安局、乡镇、居民社区共同参与。三是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民宗局拟订调查工作计划(5月中旬—6月中旬);第二阶段由统战部召集相关单位参与协调会议安排布置工作(6月底);第三阶段调查工作全面铺开(7—8月);第四阶段统计情况汇总。目前,整个调查摸底工作已进行第二阶段。

2、实施了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争取工作。今年伊始,我局按照民族政策,积极向上级争取发展资金。3月完成了河舒镇桃花村建设村道公路的项目资金20万元的方案申报工作。目前,整个项目审批已在进行中。

二、以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据,大力加强宗教事务的公共管理。

1、狠抓宗教场所领导班子建设。今年以来,我局针对个别场所主要负责人闹不团结的现象,实施了大力度整顿领导班子行动。在更换负责人的过程中,我们按照队伍不散、工作不松、秩序不乱的工作方针,耐心细致地做好信教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好被更换人员的思想工作,整个工作交替井然有序。在此基础上,我局在3—5月专门举办了3期共10天的宗教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代表参与的政策培训班,从政策理论、八荣八耻、法律法规、爱国爱教、社会责任诸多方面对他们进行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半年来,各场所管理组织呈现出了和谐、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

2、监督指导宗教场所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宗教事务主管部门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监督指导场所按制订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和运行。近年来,全县5个宗教场所不断修订和完善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但由于宗教场所是较为松散的民间组织,在具体的运转过程中,仍存在流于形式的多,严格执行的少,尤其是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较为突出,随意性大,信教群众意见强烈。而往往出现宗教场所不稳定、不和谐情况,大多源于财务上的不清楚或是财务不透明。今年来,我局在去年对各宗教场所进行《社会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的基础上,严格要求各场所按新会计制度执行,对场所的注账、报表等均要求统一模式,并严格监督各场所坚持每月一次或定期向信教群众的公布帐目。同时,我局对场所管理组织制度、学习制度、岗位制度、财产保管制度、教务制度、安全制度等的执行方面,要求按照民主管理的原则,严格从管理成员,每一位教职人员做起,人人遵守、人人监督,从而形成良好的场所秩序。

3、建立了南海寺佛教管理委员会机构。今年4月7日,我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宗教局对设立场所建立管理组织的具体要求,经过长期酝酿准备,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依法成立了南海寺佛教管理委员会。同时,指导该场所制订了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4、清理整治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老大难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上级指示,汇同县国安大队、各片区派出所及相关乡镇,对全县城区、新河、福德、罗家、三坝、兴旺、河舒、马回、利溪、徐家、柳滩、中华等地重点清理了私设聚会点突出问题,依据政策制止了6个不合法的聚会点,规范了2个家庭聚会,取缔了打着基督教旗号进行非法聚会传教活动点3个,较为彻底解决了我县基督教信众无序活动的重难点问题。

5、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日常化、经常化管理。今年来,我局既突出了重点工作,也对宗教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紧抓不放。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四川省教职人员管理规定》把好了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宗教活动三个环节的具体管理。一是从严规范场所的各项事务,对不合法的行为或事件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对教职人员实施挂牌管理,重点对那些不服从领导的教职人员特别是游走教职人员严格进行宗教场所、县级主管部门二级审验管理,经教育不改的,我局从严执行驱逐或解聘或取消教职人员身份的惩戒;三是实施举办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制,严格对大型宗教活动或跨行政区域宗教活动的时间、内容、规模及方式进行把关,同时对举办活动的场所涉及安全问题如消防、食品卫生、活动秩序等,我局都要亲临现场专事监督指导进行重点防范,坚决杜绝不必要的事件发生,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6、协调宗教界内外部关系,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我局在坚持严格管理的同时,努力化解宗教界不同宗教、不同教派等各种复杂的矛盾,倡导宗教和顺,社会和睦,引导宗教逐步以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此基础上,我局今年以来大力开展了为宗教界服务的活动。一是为龙云寺协调解决好进山土路的修复问题。由于该寺庙进庙土路地处南渠路高左侧,南渠路在修建过程中毁损了土路,导致进庙烧香车、人不好进出。今年上半年,我局与龙云镇、南渠路工程指挥部进行了积极洽商,现道路已修复如初。二是南海寺开初建庙在经济上与大森沟水库有绞织,在成立南海寺管委会前,我局就着手对双方的经济利益进行了双赢式的划割区分,从经济和管理上理顺了寺庙的自主管理体制,保障了寺庙民主管庙的正常运作。三是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统战政策,多次向统战部反映,在政策范围内为宗教界代表人士解决生活补贴问题,经多方努力,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审批程序。

三、以维护公共安全为目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编制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今年5月初,我局按照省、市、县要求,成立了应急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分别由副局长、各宗教场所负责人组成,并明确了应急小组职责、应急处置程序等相关事项,至此我县已牢固构筑了一道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堤坝。

2、坚持了安全教育的常抓不懈。今年以来,我局针对各场所基本无建修任务、安全防范意识渐趋淡薄的实际,有的放失地结合场所开展宗教活动进行了安全教育,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活动秩序,电线、食品、山岩、房屋等凡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求立整立改,并要求场所安排专门人员实行全日制安全监控。半年来,我局共发放安全资料300余份,举办场所安全保卫人员培训20余人次,有效地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3、强化爱国爱教信念,不断增强抵御渗透的能力。今年,我局继续开展了“向格达**学习,坚持爱国爱教”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重点实行对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通过时势宣传、政策法规教育,不断增强教职人员爱国爱教的信念,自觉参与抵制地下宗教势力的渗透。到目前为止,我县尚未发现外来宗教势力的渗透事件。

总之,半年来,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和成绩,形成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我们将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深入的作风、更创新的思路,力争下半年民族宗教工作获得更为丰硕的业绩。

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漾濞彝族自治县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全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民族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呈现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可喜局面,1999年我县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多年来,县民宗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有关宗教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宗教活动正常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民族宗教工作在全县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历届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一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必学内容,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县领导时常关心民族宗教工作,定期不定期听取民宗局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纳入全县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考试、知识竞赛,把学习情况纳入考核。三是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举办培训班进行学习、宣传、教育,使全县各级干部了解掌握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在全县开展“三基本知识”(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知识)、“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互离不开)、“四个维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宣传教育;在全县12所中学、25所小学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开设《民族政策常识》、《民族常识》课程,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2004受教育学生8000人,教师994人。几年来,共培训各级各类干部5期200余人;召开民族传统节日座谈会10次,参会200余人。四是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及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千方百计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也要靠发展。多年来,县民宗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1996年至今,争取民族专项资金500多万元,实施人畜饮水、道路、教育、科技、架设输电线路等项目,帮助民族地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一是解决人畜饮水困难2件,受益1500余人,500余头(只)牲畜;架设输电线路5件,受益1200余人;路、桥4件,受益5000余人;科技培训20期,参训万余人次。二是积极主动与县农业局配合,在全县3镇4乡19个村委会40多个自然村推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工程,推广面积达80%。几年来,共召开现场技术培训会305场次,参训1.6万人次,发出小麦、水稻、玉米指导卡1.1万份,全县累计推广面积近30万亩,累计增加产量900多万千克,产值900多万元。三是长期以来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一直把山区少数民族文教卫生事业发展作为民族工作重点之一来抓。积极向省州民宗部门争取资金,共投资40多万元,帮助解决教育、卫生方面的困难。四是重视民族文化的发展和搜集整理工作,编辑了《漾濞民间文学选(第一集)》,整理出版了《云南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漾濞彝族自治县资料卷)》,并经常与文化、体育等部门合作组织开展民族文艺体育活动,使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歌舞活动广为普及。其中,传统的民族射弩比赛,历年都有优秀选手被选拔参加州省乃至国家级的运动会比赛。漾濞的射弩选手一直是大理州民族射弩队的主力,在历届省州民运会上夺金挂银摘铜,创造优异成绩,为家乡民族争得了荣誉;五是注重宗教工作,加强对场所的管理,在认真贯彻“四句话”的同时积极帮助场所改善环境,开展正常活动。

三、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县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县、乡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人民政府联系分管领导兼任领导组长、副组长,每年都要层层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狠抓落实。一是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民族团结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逐一落实;三是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在哪里发生就在哪里解决的原则,不把不是民族问题的事往民族问题上拉,不把不是宗教问题的事扯到宗教问题上,不把问题扩大化;四是充分相信和依靠基层组织,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五是注意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伤害民族感情和对宗教的感情;六是重视平时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各族人民学法知法守法,并经常与民族宗教界人士交心谈心,建立友好感情;七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的创建活动,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以点带面,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多年来,全县没有发生过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纠纷和矛盾。

四、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长期以来,我县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将其视为做好彝县工作的关键,县民宗局积极配合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方面,迈出了很大的步伐,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同志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目前,全县共有干部86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714人,占82%。处级干部(包括下派挂职)4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5人,占63%,科级领导干部29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21人,占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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