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一句话(精选15篇)

时间:2023-12-04 13:22:20 作者:雨中梧

读后感是对读书心情和体验的记录,可以帮助我们保持对阅读的热爱和持续的学习动力。下面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表达自己的思考。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近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近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开始非常困惑,他们的孩子戴维到底怎么了,一会儿觉得戴维好像去世了,一会儿戴维又跟他们对话,觉得自己想多了。但是随着哈罗德“朝圣”的路上,他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做了各种各样的不可思议的事情,也看淡了许多。直到快要结局的时候,在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里,我才知道,哈罗德和莫琳的孩子戴维因抑郁症自杀了。只是莫琳无法接受,所以前期我看到的那些对话,都是莫琳的自我安慰与想象。

虽然哈罗德与莫琳他们的故事我没经历过,但就是有一种莫名的感同身受,有些心酸,可能这就是文学的.力量吧。刚开始我还在想,就是去个贝克特,为什么说是“朝圣”呢?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心服口服的承认:这就是朝圣。有信仰不一定就是去信仰某种宗教,其实自己的内心本身就是一种信仰。战胜自己,看清人生,珍惜眼前,何尝不是一种成功!

这样的朝圣是我向往的,我希望自己也能走出那个自己所谓的熟悉的世界,走进另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可以尽情地让自己的思想碰撞。我敬佩哈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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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书中的主人公就是这样的,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欢迎阅读!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

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

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

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

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

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

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

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

我忽然感到羞愧。

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

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

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

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

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

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

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

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

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

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

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

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

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

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

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

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

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

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

——“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

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

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

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

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

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

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

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

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

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

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

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

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

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

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

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

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

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

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用十几个小时不长的时间静读《一个人的朝圣》,内心随着主人公的朝圣旅途跌宕起伏,百味杂陈。这是一个人朝圣之路,确是无数人的自我救赎之路。哈罗德,奎妮,莫琳……当然还有每一个有幸追随主人公上路的你我。作为故事的亲历者和见证者,我们一同经历了一次生命过往的反思和灵魂的救赎,获得生命承续的全新力量。

一封老友生命最后的来信。一次表达爱意的孤独旅行。一场关涉信仰的生命朝圣。所有的一切,让一个心灵幽禁的老头,获得了一次灵魂解锁的机会。旅途中,他释放痛苦,反思过往,接纳自己。对于曾经的夫妻关系、父子关系,以及由此而生的种种痛楚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在几近碎裂的夫妻关系之中,他读出了爱的真意,找到了解决的办法,完成了爱情与亲情的检视与修复。他敢于正视非正常的父子关系带给逝儿的伤害,并愿意承担这样一份失职的责任。他接纳过往全部的不幸,向曾经给予妻儿友好的伤害忏悔、致歉,与他人和自己和解,并愿意用肉体的痛楚来赎罪,最终他也获得了渴望拥有的谅解,实现了自我的救赎。哈罗德,是个了不起的老头。

奎妮,一个拥有复杂人格的女性,太多的毁誉投向了她。她是哈罗德朝圣的缘起。她的内涵却是如此的丰盈。她善良、坚强、浪漫、敏感、多情。在遭受爱情背叛,失去腹中珍宝的不幸日子里遇到了有妇之夫哈罗德,被他的善良、有趣所吸引,进而爱得一发不可收拾。但是,感性的她在面对这样一份特殊的爱,表现出了难能可贵的节制与理性。她将所有的爱埋藏心底,安享与哈罗德相与的时光,又保持着二人之间的.安全距离。然而,哈罗德身患抑郁症的儿子戴维的闯入打破了她苦心维持的宁静。戴维不合时宜的自杀,又让她背负了无尽的自责。她选择了逃离,在一个滨海的小木屋里继续咀嚼着痛苦守望着无望之爱,长达二十余年。直到身患癌症,生命垂危,她在临终关怀修道院里等待生命熄灭之时,才向哈罗德写信道别。正是这样一封信,引发了一场震撼人心的朝圣之旅。在哈罗德义无反顾的朝圣之时,奎妮也在用自己笔和记忆,借由幻想天使玛丽。安贡努修女的帮助,开始了心灵深处的自述,完成属于自己的灵魂救赎。

最终,幸运的哈罗德和奎妮完成久别重逢;也与自己的妻子莫琳在多年的冷漠之后彼此接纳,重拾爱的暖意。奎妮在哈罗德的目送中安详地走了。一切是那么的平静与美好。然而,在朝圣之路上的种种却让我们的思绪难获平静。尘归尘,土归土。生活继续,成长继续。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这是一个简单朴素但令人深深感动的故事。我认同这样的看法。哈罗德从收到信的那一刻开始,心就已经在路上了,直到加油站女孩无意的启发,朝圣拯救的路途便正式上路。于大众看来,这是信仰与朝圣;于奎尼看来,这是多一刻弥留的支柱;于莫琳看来,这是多一份不安的插曲。其实最终他们都是美好的,延长了生命,寻回了感情,弥补了伤痕,挽回了家庭。

87个日夜,600多公里的徒步旅程,像是春风雨露般滋养了事物和心灵。对于哈德罗自己来说,这仅仅是年青时未能开口的一声谢谢,以及颓废人生的一次搏击,不论成功与否,都是逆转。何况,他坚信只要走下去,就有希望,因为前方有期盼的眼神。这就是他的朝圣之路和信仰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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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来到松原已经有半年了,书买了很多。但是却没有一本读完。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是唯一一本一鼓作气读完的书。不知道是现下的书的品质参差不齐还是我的欣赏水平不断提高。总之,入眼的书越来越少。

起初,没有太多的感觉,甚至刚读开头的时候,因为过于平淡,几次都想放弃。可是,这本书,无关爱情,无关金钱权势的勾心斗角,是一个人孤独心灵的朝圣,也是描写信仰、信念、真诚、坚持等人类高贵而稀有品格的一本书。

大致的内容讲,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凡人,因为二十多年前的老同事的一封信而决定通过徒步去帮助写信的人治疗癌症的故事。他告诉老朋友,一定要等着他,等他徒步纵贯英格兰去看望她。这看似非常荒唐,可是,却异常的真实。通过在纵贯英格兰国土的旅程,途中有形形色色的人,一部部具有个性的画卷展现于眼前。书中没有太多华丽的语言,也没有深邃的思想,就是描述在路上的感觉。

回想我以前的旅行,无论是无聊之极的跟团走,还是自助行,每一次,我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着装、装备、钞票、药物,不可或缺。然而这个老人的旅行什么都没有准备,在接到信的时候,他百感交集,写了一封回信要投递到邮局。可是就在投信的路上,他觉得他应该为老朋友再做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没有准备,踏上了征程。只穿了一双帆船鞋。我后来去了百度,了解何为“帆船鞋”,就是一种休闲鞋,不能登山,也没有旅游鞋的舒适。在英国人的眼里,它是绝对不能完成长途旅行的一种便鞋。可是,这个老人凭着信念,身上没有信用卡,没有现金,甚至没有换洗的衣服,仅仅穿着这么一双简陋的“帆船鞋”走遍了英格兰国土。翻山越岭,风餐露宿,漫漫长路都是依靠信念支持下去的。

似乎记得有一句话:旅行,当你决定要出发时,旅行中最困难的部分已经结束。

是啊,有准备的旅行固然好,可是,随心而至是另一种潇洒。

作者当然知道,仅仅靠朋友的徒步旅行,是无法治愈老友的癌症的。但是,面对绝症,面对自己的良心,很多时候,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人的力量实在渺小。可是,做点什么总好过等待又或者对命运的抱怨。我知道信念不是无可战胜的,但是,我们总要尝试一下,为了自己拥有一个无悔的人生。

而且,在这次一个人的朝圣中,也是对过往人生的一种思考,对生命的一种体验。生活中有太多的舒适安逸让我们沉迷,勇于脱离安逸,回归自然是需要勇气的。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生命当中有很多旁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是固执、偏执,甚至毫无意义。但在当事人的眼中,那高于一切。所以,学会理解,学会宽容,我们的生活会幸福多一点的。

最后,我要提到的是,这段日子,心灵恢复了平静。慢慢的,我接受所有的现况,并享受于此。

重新回到了能够读书的时光,真的很好!作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却让我爱上了这本书,依旧记得当我拿到这本“错”书时的神情,原本要买的是另外一本,只因自己的大意让我和《一个人的朝圣》有了奇妙的缘分,从此这本书陪我走了一段奇妙之旅。

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情节并不复杂,主要记叙了主人公哈罗德步行去看望得了绝症的朋友奎尼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哈罗德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牵动了很多人的心,也回忆和反思了自己的人生,最终醒悟了很多事情,从而自身得到救赎。读完此书,浮想联翩,略记如下:

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幸和缺陷。哈罗德从小就缺少父爱和母爱,而最大的不幸则是二十年前儿子自杀,导致二十年来夫妻不和,郁郁寡欢。而在步行途中,哈罗德发现别人都各有各的不幸,自己并不是最不幸的那个。现实生活中确是如此,我们得不到所爱是不幸,得到所爱又失去是不幸。最不幸的是,这世界上没有永恒,所有东西都将失去,包括我们的生命。

二、对于自己的不幸,我们需要反思。对于儿子自杀,二十年来哈罗德一直都在自责,直到在步行途中才反思到自己到底错在哪里。如果,他能在儿子小时能反思到,并改进自己对儿子的.态度行为,也许儿子能活得很幸福。如果他能在儿子试图投海后反思到,并改进自己,也许就他儿子就不会自杀。在儿子自杀二十年后,他反思到了,也仍然不晚,至少他知道该如何面对妻子莫琳和即将离世的朋友奎尼。

三、不要沉浸在已经发生的不幸和必然发生的不幸之中。哈罗德由于沉浸在失去儿子的不幸中,打坏了老板的心爱之物,伤害了老板,又间接伤害了朋友奎尼。莫琳沉浸在失去儿子的不幸中,同时伤害了哈罗德与奎尼,也让自己得了心理疾病,并二十年来更加不幸的生活。沉浸在不幸之中会打破自己现有的幸福,只会让自己更加不幸。奎尼得了绝症,她的去世是即将发生不可避免的不幸,哈罗德本来坚信自己的步行看望会让她好起来,如果她好不起来,对哈罗德的打击将是很沉重的。幸运的是哈罗德在步行途中领悟到如何面对不幸,接受了奎尼好不起来这一不幸的现实。

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我们需要关注和珍惜。幸福很简单,简单到就在“你好!”“当然”的对话中。如果我们关注和珍惜,幸福就会很多,如果过我们过于关注不幸,就会把幸福破坏,变得不幸。幸福很脆弱,也许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就会破坏。哈罗德跟风别人嘲笑自己的儿子,就破坏了父子之间的幸福。所以幸福需要珍惜和维系。

我们需要追求和创造幸福。世界上没有永恒,幸福也必将逝去,在我们拥有幸福时,要珍惜要维护。如果我们拥有的幸福不可避免的失去,我们也不必执着,以免破坏仍旧拥有的幸福。既然幸福必将逝去,我们的幸福岂不是越来越少了,然而我们是有灵性的,我们可以不断的创造新的幸福。我们从不幸中反思,而不执着于不幸,我们通过反思改进自己,追求更多的幸福,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读到一本书能让我几次落泪,轻轻地合上书本,平复一下情绪,好像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我承认,我的泪点低,可文字事,前者通过作者的渲染,极尽煽情之能事,也算正常,却读后抹抹眼泪也就作罢,后者能让读者阅后思索的,我想,应该就是写作者成功了。

哈罗德,一个已经退休的老人,身体不是那么健康,也没什么朋友,与妻子的感情已经淡到形同陌路的地步,夫妇俩住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过着安宁寂静,平淡无奇的生活,慢慢的漠然的等着生命终结的那一天。忽然有一天,他收到一封来信,是前公司女同事奎妮寄来,告诉他,自己已经身患绝症,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出于何种目的迈出第一步?对未来没信心?想到自己的暮年,顾影自怜?冲动!肯定是冲动!他异想天开的认为自己的行走能拯救奎妮,毫无准备,甚至连同妻子也没告别就上路了。(我很疑惑,他带了足够路上用的花销么)。开篇实际上不是很抓人,耐着兴致读了几页后将书合上。

几日前惶惶然想起这本书将送去野草书吧,赶紧读完了事,于是又翻开书页读了下去。怎料随着哈德罗的里程,第一次跟着他的步伐,去发现,去思考,去回归。

或许你现在就可以改变,从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开始。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乏味的是。特别是对于一个年老体衰,平日里又没啥运动爱好的人来说。哈德罗在此之前没有信仰,不相信任何宗教。一路走下去,他开始有了自己的信仰,他相信自己如果能一直走下去,走到贝里克的疗养院,奎妮就会脱离死神的召唤。因为咖啡店的姑娘告诉他,她的亲人就是由她的信仰拯救的。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无聊的时候就会想起平日里被我们忽略的淡忘的细节。妻子的冷漠,孩子无法和他的交流,都起源于爱的缺失,以至于不知如何去爱,爱自己,爱别人,因为爱封存太久,已经不会表达了。

一个人走路是件很痛苦的事。没有体力,一天只好走几里路;没有野外生存经验,受伤了不知如何处理。幸运的哈德罗是一个好的倾听者,他从不善于和人交流沟通,到一路得到陌生人的帮助,做一个好的倾听者,还是受益匪浅。原来,除了自己的世界外,陌生人光鲜的外表下也隐藏了很多的无奈、惶恐不安。你不必做什么,你只要倾听就可以了,对一个陌生人而言,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见,所以他们才会肆无忌惮的畅所欲言。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哈德罗从不认识路边的植物,转变为可以正确地选择果腹的各种野果菌类;从拂晓天空云彩的变幻,到落日余晖的完美;从没有方向感到可以随着走路时影子的变换,辨出应该去的方位。(当然是走了很多冤枉路的教训)这确实是一件渐入佳境的事情。哈德罗终于相信自己的旅程真正开始,有些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他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所以现在终于可以说他的旅程真正意义上的揭幕了。

第一次为哈德罗感动,是在他状态很差将要放弃时得知奎妮仍在坚持等候他,“她在等你,就像你嘱咐的那样”照顾奎妮的义工说。哈德罗大声笑了,冲出电话亭,落下的眼泪回荡在电话亭内“请叫她不要放弃,告诉她我会走下去!”我也笑了,笑中带泪,就在昨夜还在为习琴的事纠结,读到这里,我笑了,哈德罗适时地告诉了我,会一直走下去。

从起点到终点,627英里,87天,一个人。

从渴望爱不会爱到学会爱;从误解到理解;从丧子之痛的自怨自艾和相互指责到执子之手的完美结局。

从一个人的朝圣之旅到一群人的朝圣之旅,包括一只狗,它在哈德罗无助的时候出现,填补了精神空虚的空白,又在旅程即将结束时莫名离开(狗是否预示着他失去的孩子)。

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的回忆,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天或许很快,我就会把它弄丢,永远都找不回来。(原文)。

有些记忆,只有在剥离了坚硬的茧,忽然惊慌失措后,真正柔软的触觉才会被唤醒。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我的事,是我的事。

一个意外的触动,决定去做一件事。上路。刚开始忐忑,紧张,别人会不会嘲笑?但总有人会理解你,于是获得力量,坚定信念。一段路之后,觉得当初的信念不够用了,再次向外寻找力量。终于,自己有坚定的信念,装备更加专业,信心倍增,于是追随者众。但是众多的追随者,太多的责任,终究会累,方向也会被带偏,于是在习惯了追随者之后,再次做出主动或被动的决定,回归一个人的状态,再次朝着原来的方向出发、前进。快到了,心怯,可不可以放弃?不可以呀,你会遗憾的。他人对你说,于是别扭着继续。终于,终于到了目的地,看到了风景。

嗯,目的地不过如此啊,没有原来设想的激动、兴奋,感觉貌似不过如此。不过如此,但又不仅仅如此。

那些在路上遇到的人,看到的风景,听到的故事,做出的思考,都变成了气质和灵魂的一部分。它们或许微不足道,但足以改变你的人生。是的,不过如此,但又不仅仅如此。

我的事,是我的事。你的事,也是我的事。

看不懂吗,看不懂就对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渴望继续陪着你。

过去的快乐记忆,与你一起继续追。

在一个温暖清凉晴朗的南国冬日,一边改着学生的期中考试作文,一边听着张国荣的这首歌,让我不禁想到上周读过的《一个人的朝圣》。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退休老人哈罗德,轻装徒步去看望身患癌症的老朋友,从英国最南边走到最北边,行程1000公里左右,87天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

这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展示了社会上的生活百态和英国各地的风土人情,就像一部公路电影。一个简单的故事,却被作者蕾秋·乔伊斯写得回环曲折,甚至荡气回肠。人物的心理描写,甚至景物描写都让我觉得恰如其分,在徒步的不同阶段,经过的不同地方的自然风光,让人仿佛身临其境。没有刻意的煽情,叙述冷静。却让我感觉到哈罗德的一腔孤勇。

一开始,我特别不理解,为什么哈罗德与妻子莫琳分房二十年,两人虽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并不关心彼此的精神需要。他的儿子戴维在文中也是时隐时现,让我怀疑,戴维到底怎么了。莫琳跟戴维通电话的感觉,也是奇奇怪怪。直到看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小妹的信里,我才明白,为什么之前的感觉这么奇怪。原来,戴维自杀了,二十年前。多么可惜,多么痛心!这才是这对夫妻分房疏离的原因。

从书中,拼凑出戴维的成长轮廓,在父母的爱中诞生,从小聪明,好学,考入了剑桥大学。后来酗酒、药物上瘾,毕业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抑郁,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此之前,还是小孩子的戴维也曾想在海边结束生命,幸好被救生员救回来。这意味,戴维可能从小就心理不健康,有抑郁倾向。

看看书里的人,没有一个人拥有一帆风顺的一生,更不用说完美的人生。果然,岁月不曾饶过任何人!

哈罗德,13岁,母亲离家出走,音讯全无。16岁,被父亲赶出家门,没有学历,做啤酒销售。性格内向,虽然高大但总是驼背,缺乏自信,没有什么朋友。四十多岁,中年丧子,夫妻失和,酗酒。此后二十年,如行尸走肉般生活。

莫琳,青年之前生活顺利,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四十多岁,中年丧子,夫妻失和,神智恍惚,每天跟想象中的儿子对话,对生活失去了热情。

书里出现的帮忙清理伤口留宿一晚的好心人,在国外是医生,在英国只能做清洁工,被渣男伤害抛弃。徒步中遇到的自行车队,那些女性,哪一个不是从生活的痛苦中,挣扎起来,振作起来。甚至半路上追随的人,几乎每个都是失意的人。“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经受苦难的人通过各自的方式,完成苦难给予的洗礼与重生。

一个人活着,生命或长或短,谁也说不好。但是生命的质量,是可以选择的。每个人都会遭遇挫折、苦难。都需要一段时间调整状态,找到生命的意义。哈罗德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一直在逃避,逃避对自己成长中受到的伤害,逃避自己作为父亲对儿子教育的失职,逃避作为丈夫没有对妻子足够的安慰和关怀。

在行进的路上,他的思绪不断回到过去六十年的,他痛苦的童年少年,他快乐的恋爱新婚,他对儿子的不善言辞,他对儿子差点溺海时,自己还在解鞋带的悔恨,封闭了二十多年的心开始有了裂缝,那些被遗忘的瞬间,山呼海啸般涌来。

作为丈夫,他应该能做的更好。一路上,他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多么地爱自己的妻子,从最开始到现在,爱一直在,只是落满了灰尘。人生若只如初见,古今中外皆然。

读到哈罗德和莫琳初次见面的场景,就像欧美电影里那些浪漫的一见钟情的画面。漫天的星光都不及你眼中的光,你嘴角的笑。一眼万年,仿佛能看到,金发碧眼的高大英俊的哈罗德,穿越人潮,走向优雅迷人的莫琳,跟她主动搭讪。

美好的开始,庸俗的日常,狗血的插曲。幸好,二十多年的疏离冷漠,伴着哈罗德的脚步,一步一步解封。结尾,莫琳摘下了挂了二十年的窗帘,让阳光照进房间。夫妻二人用各自的方式,完成了对生命的朝圣,对自己的救赎。重拾初心,这对爱人再次被爱萦绕。

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渴望继续陪着你。

过去的快乐记忆,与你一起继续追。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人说岁月如歌,活到这样的年龄,总算是有些许感悟。觉得人生的过程,就像是一次朝圣,只不过是有去无回。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的作品《一个人的朝圣》,尽在诠释如我之类的普通人对人生的理解。

这本书分为两部,第一部以男主人公哈罗德。弗莱的生活琐事为叙事主体,间或穿插哈罗德与女主人公奎妮的工作交往;第二部以女主人公奎妮写给哈罗德的三封信为主体,描述了生患绝症的奎妮对过去的忏悔,对生命无限的留恋,然而面对死亡的来临,又是那般的淡定与坦然。

哈罗德一家住在英格兰南部德文郡的金斯布里奇,他在啤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既无迁升,也无贬谪,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甚至六十岁退休的时候单位都没有为他举行一次欢送仪式,普通得如一粒尘埃。在家里,多年来与妻子莫琳感情疏离,彼此在心里都有一道厚厚的大门,把对方关在门外,儿子戴维从小学业优秀,考上了剑桥大学,但是一直与哈罗德思想隔阂,难以交流,最后患了忧郁症自杀身亡。中年丧子让哈罗德几乎崩溃,而妻子莫琳一直把儿子的死因怪罪于哈罗德。

退休后的哈罗德生活平淡,无所事事,直到有一天他接到了二十年前的老友、同事奎妮的信,奎妮在信中告诉哈罗德自己身患绝症,行走在人生边际,所以特地写信向他告别,哈罗德马上写了回信,然后去邮局投递,但是他走到邮筒跟前又犹豫要不要寄信,一方面觉得奎妮需要他的回信,另一方面又觉得这封信毕竟有些单薄,不足以告慰一个生命垂危的朋友,于是他向下一个邮筒走去,希望在那里可以有勇气寄信,但是第二个邮筒到了,第三个邮筒到了,他口袋里的信还稳稳的存在,他来到一家便利店买东西,便利店的小姑娘听他讲了自己的犹豫,然后说“你为什么不亲自去看看你的朋友呢?我的姨妈当年也是患了癌症,我去看她,结果她活了下来”。小姑娘本意是安微、开导的一句话,却让哈罗德突然开窍了,于是他掏出口袋里的信,加了一句“奎妮,等着我,我来看你”,然后投进邮筒。

凭着这句话,六十五岁的哈罗德身着棕色外套,脚蹬帆船鞋,踏上了从英格兰最南端德文郡的金丝布里奇到最北部的贝里克疗养院,全程637英里,历时87天,一路上风餐露宿,忍受大雨倾盆的浇灌,顶着炎炎烈日的炙烤,由于没有指南针、地图等一些长途跋涉的必需装置,哈罗德走了很多冤枉路,有时候甚至走了一天才发现又回到原点。后来在路上汇入了一些好奇的人,一些钓名的人,甚至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追随者,他们带来了一些必要的徒步装置,当然他们也带来了他们自己的行走目的,只是这些目的都与哈罗德的目的不一样,行走在路上参与者们让哈罗德思麻木的内心开始有了一些活泛,第一次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思考,他想得最多的是对儿子的愧疚,但是毕竟儿子已经在另一个世界,那么现实中的思考就是关于妻子莫琳,过去四十年的婚姻生活由模糊逐渐清晰,他想起了他们曾经有过的如花的年龄,如蜜的爱情,他的心似有所动,在沿途的公用电话亭和莫琳的通话内容慢慢的丰富起来,他开始在沿途给奎妮买小礼物的时候,也买一些莫琳可能会喜欢的小礼物。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路在脚下延伸,他们也越来越接近目的地,但是一部分同行者觉得这种行走没有趣味,然后离开,一部分意识到和哈罗德一起走达不到自己的目的,所以选择自行到达贝里克。只有哈罗德,仍然按照自己的路线,朝着自己的目标,用自己破破烂烂的帆船鞋,一步一步丈量着从金丝布里奇到贝里克的距离。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这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在莫琳这方面的理解,认为哈罗德一定是与奎妮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所以哈罗德才这样坚定去看奎妮的决心,于是乎在莫琳的心里,产生了对哈罗德另外的认识,从恋爱到结婚的四十年的经历像电影一样在闪现在莫琳的眼前,她终于坐不住了,在邻居的热心帮助下,莫琳追上了哈罗德,心里希望哈罗德能够跟她回家,但是哈罗德没有改变注意的打算,所以夫妻二人也没有什么交流结果,莫琳只好自己回来。开始关注哈罗德的行走情形。

作品的结局很有意思,当哈罗德到达贝里克疗养院,看见的奎妮已经不是二十四年前的那个姑娘了,躺在病床上的奎妮,瘦小得像个孩子,面部肿瘤溃烂,一只眼睛由于面部浮肿,已经完全睁不开,鼻子是歪的,嘴巴不能进食,最后终于见到了哈罗德,她安详的去世。

哈罗德在疗养院见到了莫琳,夫妻二人先是相视而笑,继而是相对大笑,在这种大笑中结束了全文。

掩卷沉思,我在想,他们大笑的原因何在?

也许是哈罗德觉得他实现了对奎妮的诺言,让奎妮等他来到后才无憾的离开,所以他内心有着兑现承诺的轻松?也许是这87天的旅行,让他明白了很多的道理,让自己的灵魂得到从未有过的升华?还是另有一些不为我们能够深究的含义?我不得而知。

我理解的夫妻二人最后的大笑,应该是他们又找回了疏离几十年的感情。奎妮毕业于牛津大学,二十多岁时爱上了一个没有责任心的渣男,从此心灰意冷,到啤酒厂当会计,由于工作上的原因,认识了哈罗德。哈罗德蓝色的眼睛,棕色的外套,月色下的雪地独舞等等,都让奎妮着迷不已,但是哈罗德有家室,奎妮只好站安全的位置上,爱着哈罗德,这一切,哈罗德不能确定,他只是感觉到和奎妮在一起很温暖,很舒适,直到儿子去世,哈罗德精神崩溃,砸烂了老板的心爱之物,奎妮替他顶罪,被迫辞职离开啤酒厂,来到海边,买下一座破破烂烂的房子,一边用自己的双手改造这里,使它焕然一新,美其名曰“海上花园”,一边在这里疗治心灵的创伤,直到患病离开,住进疗养院。在生命的边缘上,奎妮给哈罗德写的一封告别信,也算是给自己站在配角的位置上,爱了哈罗德二十四年的一个交代吧。

即使是这样,又如何?当哈罗德风尘满面的站在她的床前,她的嘴里说不出一句话,她的眼睛看不见哈罗德一眼,最后艰难的转身背对哈罗德躺着,一个女子,用二十四年的时间,在心里独自为一个从未表白过的男人唱着情歌,直到生命结束,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这一切,也许哈罗德心有感悟吧,否则他怎么会一接到奎妮的告别信,就在出门寄信的过程中踏上了探望老友的遥远征程?87天的徒步,87天的思索,87天的一次心灵的朝圣,让哈罗德理解了人生,明白了人生的真谛,特别是在疗养院看见的奎妮已经是面目全非,他想到了四十年来与莫琳思想的隔阂,感情的疏离,此时此刻,在疗养院见到了莫琳,在他们的笑声中,诠释着了哈罗德87天徒步的意义:与其说是去告别老友,还不如说是一次人生的朝圣。

遗憾的是在忙碌的俗务中,很多人无暇去做这样的朝圣。无论如何,我们的心都要警觉,因为在将来暮然回首的一刹那,那人已不在灯火阑珊处!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清晨,我合上最后一页书,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天刚蒙蒙亮,此时睡意全无。书中主人公的朝圣之路结束了,我也要踏上自己的朝圣之路。换好衣服,踏出家门,初冬清冷的空气让人顿时头脑清醒。今天是一场长距离的练习,已经坚持了一年多,每个周六或周日,都要选择一条路线长途跋涉两三个小时。和往日边跑边听音乐放松不同,我想安静地听着自己的脚步和呼吸回忆读过的这本书。

一个六十多岁刚退休的英国老人,在某个早晨收到一封信,二十多年前的老友病危中跟自己做最后的告别。他写好回信,在寄出的路上,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忽然出现在头脑中的一个信念,让他决心徒步走到老友面前,他坚信这样做老友就一定会活下去。一个遥远而美好的目标就这样毫无征兆地点燃了一位老人的信念之火。我调整好呼吸的节奏,踏上长距离的征途,正在苏醒中的城市,一栋栋高楼染上了金黄色,桥头上远远地望到了富士山,美丽的雪顶隐约可见。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平凡渺小的,有时候和成功者唯一不同的是有没有勇气去做心里想做的事。花甲老人哈罗德告诉我们,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无关年龄,无关身体条件,无关装备,只需勇于聆听内心的声音,迈出第一步。一年前的我,也正是为了心中的一个愿望,开始了漫长的长跑之路。

哈罗德遭遇了形形色色的人,面对人们异样的目光,他从胆怯地急于辩解,到自豪地讲述徒步的理由,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一部分人理解的力量,逐渐坚定了自己的信仰。哈罗德经历了一条自我肯定,自我探索之路。想起自己刚开始跑步,朋友劝告我跑步会伤害膝盖,跑步会小腿变粗,参加马拉松比赛会有猝死危险云云,我想尽办法找理论反驳,遇到不理解的声音会沮丧半天。慢慢随着理论知识和实践都丰富起来,事实证明了那些声音无关紧要,自己走自己的路就好了。加油站的女孩,斯洛伐克女人,无数给他过帮助的人,他在接收的过程中,学到了“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在实现梦想的路上,我们需要同伴,可以让我们有归属感,同时也能够忍受孤独,毕竟亲自用脚去丈量的是那条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路。很感谢这一年以来陪我一起跑过的朋友,他们给予了我力量,我也给了他们力量。长距离练习行程过半,身体逐渐适应了加给它的强度,凭着惯性就可以继续向前。此时,约好晨练的队友从相反方向跑来,我们击掌错身而过,然后各自前行。

成功的路上不只有鲜花和掌声,那些磨难才是真正发亮的珍珠。哈罗德经受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考验。糟糕的伤痛,体力不支,意志力濒临崩溃,这些感受我在跑步中都经历过。每一次高强度的练习中,到了后半程,肌肉的酸痛开始加剧,双腿变得沉重,速度不由自主地慢下来,要维持目标速度,必须要加大迈步的力量。每次徘徊在放弃与坚持之间,最终战胜自己的软弱时,便会发现一个更加强大的自己。后来我知道,只要肯迈开脚步,就一定能坚持下来,我需要做的就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面前”。跑步让人更加自律,更加克制和不放弃,汗水从身上渗出来,一滴一滴流下,你能感受到那水滴穿石的力量,日积月累,足以重塑一个人。

“夕阳滑落到达特穆尔高原的边缘,天空中布满了红褐色的云霞。山岭镀上了一层不透明的蓝色,山上吃草的牛群在渐弱的日光里微微闪现出一种柔软的粉色。”很多次哈罗德在路上遇到的美丽景色都吸引了我,如果不是这次长途跋涉,他很难用心去欣赏平时忽略的大自然的美。无数次从黎明跑到日出,从傍晚跑到日落,我见证了大自然神奇的变化,陶醉在跑步路上的风景中,白云像温柔的棉被,月亮像指路的明灯,还有不期而遇的野花,小猫小狗,这些美好事物都是路上的意外收获。

87天,627英里,看似轰轰烈烈的一场盛大朝圣,细细品味它的过程,其中经历的磨难,坚持,还有放弃,再坚持,再放弃,是每一个普通人都可能经历过的心路历程。“我并没有比谁好,真的,谁都可以做我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当一个年轻人问他,“你真的从心底里相信你可以走到贝里克?”哈罗德说:“我不焦虑,但也不拖拉,只要一步接一步往前走,总会到的。”一位平凡老人的朝圣之路,穿越了英格兰的对角线,穿越了二十年的时间,穿越了他和最亲的人之间被疏远的感情,一切在最后都得以重逢。他实现了对老友的承诺,完成了对自己的一场精神洗礼。

每个人都有一条朝圣之路,跳出自己限定的界限,努力尝试追求深藏心中的梦想,不要被别人的看法左右,决心去改变,生活就一定会赐予你一个全新的自己。

长距离最后的冲刺,体力几乎耗尽,靠的全是意志力在支撑着,风在耳边呼啸,身体每一个细胞都在燃烧,加速,再加速,我又完成了一次跑步路上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平淡的退休生活被一封书信激起了波澜,想要回信却始终觉得语言太过贫瘠,在寄信的路上,总以为一封信的分量太轻,还应该做得更多一点。犹豫间就这样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在某一个瞬间下定决心要走路去看望老友,用这种带着某种宗教意味的方式为老友祈福。

刚开始除了脚上的水泡一切都还顺利,随着越走越远,一桩桩往事浮现,哈罗德的状态波澜起伏,有时受困于母亲的抛弃,有时受路人的鼓舞,有时苦于与莫琳关系的恶化、儿子的疏离,有时又被大自然所震撼,当朝圣的故事被报道引来一群追随者,他从最开始的感恩到后来的无所适从,最终离开了朝圣者们独自行走,他的朝圣之路也是一个内心的旅程,不断回忆不断忏悔不断释怀。故事的高潮是在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这段路程完全不像哈罗德曾经想象的那样,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他完全迷失了自己,也迷失了方向,走错了许多路,是他整个旅途中最痛苦黑暗的时刻,这让我很困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当谜底揭晓时不禁为作者的奇思赞叹,原来当他原谅了母亲的抛弃、谅解了莫琳的疏离、知道了奎尼的等待,戴维的死却让他深深自责无法自拔,他意识到自己这样走路根本于事无补濒临绝望而选择了放弃。最终是莫琳的理解与支持,让他坚持走到了终点,虽然奎尼并未因他的行为而得到救治,但是哈罗德、莫琳与奎尼都得到了救赎,死者安息,生者释怀。

看书过程中有个很大感触,作者的语言总让人感同身受,“星星一颗接一颗在夜空中刺出亮点,渐浓的夜幕开始战栗”、“路旁的樱桃树站在厚厚的一裙花云里,一阵风吹过,便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一层厚厚的乌云灰压压地盖住天地,一场又一场的豪雨几乎要将所有东西的颜色轮廓都打掉”等等,描绘细腻丰富,伴着哈罗德的情绪一起跌宕起伏。

“哈罗德途经两位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女士,一个脚踩踏板车头戴花哨棒球帽的小男孩,三个遛狗的男人,一个徒步旅行者”这段描述让我想起了曾经的2次深夜的徒步,一次是13年的夏天花了2个小时35分钟走了12.5公里,当时在空间里还留下了记录“有清风无朗月,路遇小狗三两只,纳凉人家七八处,吃哈密瓜的父女一对,酒席摆了三摊,脚崴了四次”,竟有如此相似的描述暗觉有趣。另一次是19年五月半夜11点多暴走7公里,好像都没有特别的理由,兴致到了说走就走。但是走路的时候,隔离了手机、隔离了世界,只有天空、道路、路灯和我,偶尔微风拂面,不去想身后的繁琐明天的未知,只有当下,只想着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不失为一个放空与暂停的好方法。

就像书里写的那样,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故事的主人公是生活在英国南部一个小乡村名为哈罗德·弗莱的65岁老人,他刚从工作了40年的小酒厂推销员的职位上默默无闻地退休不久。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与太太莫琳也是情感疏离,生活死一般的沉寂。直到收到一封20多年前同事的来信,打破了这一切。寄信人叫奎妮,得了癌症,已经到了晚期,她在英国北部的一个疗养院给他写信告别。哈罗德很受触动,觉得要给她写封回信,安慰安慰她。但计划好的简单的寄信,阴差阳错地临时变成了他徒步去看望奎妮。他坚信他在路上奎妮就会一直活着,并相信只要有“信念”就能把事情做成。这个一时的冲动最终变成了一个人,87天,627英里的徒步,他临时上路,没有任何徒步的经验和装备,没带手机,没有指南针和地图,甚至半途把银行卡和钱包都寄回了家,他风餐露宿,却在途中通过思考和与陌生人的交谈中梳理自己的过去,生活、工作、情感、妻子、儿子、同事……。

哈罗德的父亲战后归来,脾气变得乖戾,母亲终于在他13岁时忍受不了这一切抛下他们离家出走并从此再无音讯,16岁又被父亲赶出了家门。他的童年一直缺乏爱的支持和滋养。与太太莫琳一见钟情,家庭也曾充满了温暖,但他发现与儿子戴维之间建立不起来良好的父子关系(可能是因为他没有得到过真正的父爱,不知如何给予)。他很惊奇莫琳天生就知道怎么做母亲。儿子曾经学业优异,考上了剑桥大学,但毕业后却不知如何融入社会,于是抑郁、酗酒、吸毒,最终自杀。莫琳把这一切归咎于哈罗德对儿子没有尽心和负责(其实他试图与儿子彼此接近,但没有成功),于是夫妻更加疏离,逐渐变成了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哈罗德因此酗酒,并一次在酒后犯了大错,奎妮挺身而出代他受过被辞退,从此两人再无交往。直到这封信的到来……一路上,他努力地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而心里却在不断的梳理和调整各种情感和关系,在家里无时无刻不再关注他行程的莫琳也是这样。

他不仅是身体的旅行,步伐的行进,更是心灵的前进与升华。困扰他的各种关系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抽丝剥茧、条分缕析。

首先是夫妻关系,和许多中国的老年夫妻一样,感情越来越淡,隔阂越来越大。是什么让他们彼此疏离呢?是时间吗?是儿子戴维的死激起的愧疚和埋怨吗?长期缺乏语言和情感的交流,彼此误解的进一步加深,也许才是夫妻关系最大的破坏。莫琳总是以“我不这么认为”开始对话,哈罗德也没有解释他的做法和动机。夫妻分房而居,没有了任何身体的接触,变成了在一个屋檐下分工合作的责任制家庭。而这个徒步,改变了一切,哈罗德每天都给家里打电话,说说他的行程,他的见闻。莫琳也越来越关心他,距离反而使两个人的心越来越近。最令人感动的是在一个接近目的地的夜晚,狂风暴雨中的哈罗德迷路了,这也是他最消沉的时候,旅伴都弃他而去(包括曾经忠实陪伴他的狗),他还受着饥饿和伤病的困扰,他打电话回家求救,已经要放弃了,但这时,曾经竭力劝他回家的莫琳却含着热泪鼓励他,通过对他路线的一路追踪帮他定位,并为身无分文的他预定了宾馆让他休息和恢复。在这种隔空的思念、交流中,夫妻关系的裂痕得到了修复,感情得到了升华。

其次是亲子关系,因为原生家庭的问题。哈罗德的父亲对他简单粗暴,母亲又曾在他少年时遗弃了他。所以哈罗德在成长期内并没有得到足够的爱的滋养,也不知道如何去爱。所以在有了自己孩子戴维之后,他心有余而力不足,尤其是戴维遇到求职等成长问题时,不知如何提供帮助。戴维的自杀,更让他失去了所有做一个好父亲的机会,莫琳的抱怨加重了他的愧疚,更加重了心灵的创伤。在路途上他与想象中的戴维对话,对孩子般的跟随者给予最大的爱和附助,这些也慢慢帮助他走了阴影。

莫琳同样面临亲子问题,她的问题是在抱怨哈罗德爱不够的同时又太多的溺爱和母子粘连。这似乎是许多伟大母性天然的表现,觉得父爱不够就要用更多的母爱进行补偿,其实这根本不可能相互替代。尤其是在戴维死后,莫琳永远保持戴维卧室的样子,并每天和想象中的戴维对话,而疏远生活中真正的伴侣。因哈罗德的突然出走,她才彻底惊醒。

再次是同事的关系,哈罗德几乎没有同事中可以交流的朋友,因为工作的安排,他和奎妮经常一起外出,在车上慢慢聊开了,也多了彼此间的信任。在哈罗德醉酒闯祸之后,奎妮怕他失业造成家庭生活的困难,而主动替他承担责任。现代人的生活中,除了家人接触最多的就是周围的同事(可能每天清醒的时候和同事相处的时间还长于家人),协调互助的同事关系不仅带来心情的纾解,也最可能是遇到紧急情况时第一个救助者。虽然此后再无联系,哈罗德一直觉得欠了奎妮一个巨大的人情,所以在奎妮来信告别时,他觉得一封轻飘飘的回信实在不够,感恩促使了他的朝圣之旅,也在这次徒步中解决了许多困扰他一生的问题。

最后可能是与陌生人的关系。有时候一句话点醒梦中人,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如哈罗德去寄信时碰到的加油站女孩提到的“信念”,让哈罗德突然决定要走去看望奎琳。如哈罗德路遇的众人,有的陪伴,有的支持,是善良的鼓励让他一步步坚定地向前。“一念成佛”,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在工作中、生活中,给陌生人一些鼓励和支持呢?几句积极、贴心的话语对我们来说毫发未损,对他们也许是坚定他们人生的重要选择。

书名是《一个人的朝圣》,其实远方等待他的并不是上帝或者神灵,这个“圣”在自己被层层硬壳封闭的心中。远足是一种肉体的自我折磨,更是心灵的抽丝剥茧,把层层闭锁的溶解和释放。这种修行,哈罗德是等到了垂垂老矣让一封信来触发,当然,并不晚,他在有生之年有了回归和彻悟。但我们不一定要等,不一定要一个故事,也许一本书,几段话就是一个激励我们向心灵的圣地进发的理由。无需走过627英里,也不需要走坏那双帆船牌的平底鞋,打开心灵的防御,你就是在开始朝圣的旅程。让爱与行动来拯救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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