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环境卫生检查结果报告 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优质10篇)

时间:2023-09-02 06:14:25 作者:雁落霞 2023年环境卫生检查结果报告 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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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检查结果报告 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篇一

学校要把环境卫生工作作为学校工作要务,由校长亲自负责学校全面卫生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1、促进学生养成教育,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提高师生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

2、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广播、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校园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调动广大师生开展整洁行动的积极性,提高参与意识,营造好的整洁行动氛围。

3、积极开展有学校自己特色的环保实践活动,提高师生的环保积极性。

1、定期检测教室课桌、黑板的采光情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2、必须保持教室、宿舍、阅览室等公共活动场所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3、做好学校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5、抓好学校校容校貌治理、消除“四害”、校园清洁等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6、绿化学校环境,学校要投入部分资金美化优化学校环境。

1、每日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清扫与消毒,经常开窗通风,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2、开展卫生设施安全检查。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宿舍、食堂和洗手间的洗手间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确保畅通可用,水龙头不足的要及时增设。

建立定期的突击检查评比制度,学校卫生工作小组成员要对学校环境卫生进行天天检查,并进行统计评比,奖惩分明,记载及时,资料齐全。

环境卫生检查结果报告 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篇二

为了做好本村垃圾清运和环卫设施卫生管理,特制订以下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一、   公厕每天冲洗,四壁干净,池槽无积垢,基本无臭。

二、   公共场所经常打扫,无杂物、垃圾,保持地面清洁。

三、   公共垃圾箱每两天清运一次,箱周围无杂草,箱外清洁,各农户、单位一律把垃圾倒在垃圾箱内,不得贪图方便,将垃圾倒在外面和河道内。

四、   垃圾填埋场有专人负责处理,基本做到无蝇、无蚊等四害孪生,定期对垃圾填埋场内垃圾用黄土进行覆盖和焚烧。

以上环卫设施卫生管理制度请保洁员和广大村民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主城区的城市建成区和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

第三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和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文化、卫生、园林等部门,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第五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由其所属的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

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相关的行政机关,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提供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任务核定所需事业经费。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市、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洗车场等专业规划,制定市容环境卫生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优美市容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爱护市容环境卫生的义务,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各级人民政府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第九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由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划分,并与责任单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第十一条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具体划分:

(三)桥梁、隧道、轻轨、高速公路、铁路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飞机、火车、汽车、缆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六)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负责;

(八)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所、商场、餐饮店,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九)建设工地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治土地、待建地由土地使用权单位负责;

(十)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 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具体划分:

(二)港口、客货码头作业范围水域,由经营单位负责;

(三)江河沿岸各类设施所在水域,由设施经营者或所有者负责;

(四)各类船舶上的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由船舶经营者或所有者负责。

第十三条 城乡结合部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

(二)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渣土、粪便、污水,无蚊蝇孳生地;

(三)按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四)水域没有明显聚集漂浮物。

第十五条责任单位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不能有效制止的,有权要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不履行责任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委托有关专业单位代履行,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或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一节 道路容貌管理

第十六条 在道路上的通讯、邮政、电力、有线电视、公交客运、环境卫生等设施,应保持完好、整洁。出现污损、残缺的',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清洗或修复。

未及时清洗或修复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清洗或修复,逾期不清洗或修复的,处以每日五十元的罚款。

第十七条 行道树、人行道绿带、车行道隔离绿带、桥头和立交桥的绿带、交通转盘花坛等道路绿化应当管护良好,保持美观、整洁。

第十八条 道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二)在次干道及其两侧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

(三)临街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设置摊位摆卖、经营;

(四)在树木和护栏、路牌、电线杆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

(五)在桥梁、人行天桥上摆摊、兜售物品;

(六)在地下通道擅自摆摊、兜售物品;

(七)在主、次干道或窗口地区派发经营性宣传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暂扣占道经营物品。

主城区的主干道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其他地区的主干道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第十九条 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制定在非主干道两侧设置临时占道经营点的规划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条 申请在非主干道两侧临时占道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失业、待业人员或残疾人员;

(二)经营范围必须是方便居民基本生活的商品或服务;

(三)经营设置点必须符合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的布点规划。

第二十一条 申请临时占道,按下列程序办理:

(二)区县(自治县、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在征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意见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临时占道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临时占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审批机关规定的地点和时段内经营;

(二)按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三)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四)不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

(五)不危害公共安全。

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撤销临时占道经营许可。

第二十三条 临时占道许可证不得转让或出租,违者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并在三年内不得再行申请。

第二十四条 临时占道摊区的清扫保洁、垃圾处置由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临时占道经营的,应当缴纳临时占道费。临时占道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未经批准,擅自占道经营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第二十七条 开挖道路或在道路上维修管道、疏浚排水设施或栽培、整修植物等作业,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渣土、淤泥、污物、枝叶,保持路面清洁。其中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应当采取湿法等能有效防止扬尘的作业方式。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经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堆放建筑材料的,应当放置整齐,散体、流体物料应当围挡存放。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环境卫生检查结果报告 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篇三

村镇居民家庭用厕所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卫生标准,旱厕、化粪池应当及时掏运。

(十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总体规划建设村镇垃圾处理场,处理场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倒入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池,由单位或者个人自行清运;无力自行清运的,由环境卫生专业组织有偿代运。

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在乡镇辖区内的主要道路行驶的运载泥土、沙石、水泥等易飞物和液体的机动车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密封措施,防止沿途洒漏。

(十四)集镇内,家畜家禽实行圈养,禁止在街区散放鸡、鸭、鹅、兔、猪、羊等家畜家禽。

(十五)村镇环卫机构和人员应当定期维护环境卫生设施,对破损、陈旧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或者修复,保持完好。

村镇环卫机构和人员对垃圾、粪便应当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对建制镇镇区内单位和居民排放的垃圾,可按照有关规定征收环境卫生管理费和垃圾处理费。

(十六)公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不得乱泼脏水,不得乱倒垃圾,不得乱堆杂物。

四、监督检查

(一)考核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市容局、建委、爱卫办等部门参加,组成考核验收小组,具体实施考核验收工作。

(二)考核验收工作分阶段进行,每月进行一次,对照《濉溪县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进行明查、暗查、随机查,检查结果以“扣分通知书”形式通知相关乡镇。

(四)考核采取百分制,取前三名为先进单位。

(五)先进单位的乡镇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县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环境卫生检查结果报告 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篇四

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切实做好我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制定本乡办法。

(一)评比目的。把“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工作向村寨深入,落实市、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求,把全乡“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创建工作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客观评估村寨环境卫生工作成效,激励先进,督促后进,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提升全乡文明卫生创建和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考核评比原则。动态、客观、公正。

13个行政村(居)78个村民组的所有农户。各村按照《安乐溪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考核方案》(赫委办字﹝20xx﹞8号)“2332”分阶段实施比例逐步推进,20xx年先在明确的所辖20%的行政村组织实施。

每季度评比一次。每次评比活动由各村组织(居)按评比流程开展,评选出各村清洁户名单后报乡农思办备案,由乡督查组组织抽查。

评比档准分为“最清洁”“清洁”“较清洁”“不清洁”四个等次。

(一)“最清洁”标准:家庭整洁,房前屋后、室内室外卫生清洁彻底,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经常性保洁。

(二)“清洁”标准:家庭整洁,房前屋后、室内室外卫生清洁较彻底,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洁较好。

(三)“较清洁”标准:家庭整洁,房前屋后、室内室外卫生基本清洁,保洁工作一般。

(四)“不清洁”标准:家庭不整洁,物品摆放混乱,保洁工作差。

各村(居)的“最清洁户”和“清洁户”具体评比比例由各村根据本村卫生总体状况适当调整,原则上各村(居)“最清洁户”不得少于本村总户数的10%,“清洁户”不得少于本村总户数的20%。

各村申报上来的农户经乡督查组抽查合格后按每季度标准给予,用于对受奖励户进行物资奖励经费。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比办法上报乡农思政办公室备案。

为增强我乡宣传效果,提高整治实效,同时减轻工作量,各村评选工作结合“十星级文明户”评比工作进行执行。

(一)农户自评。由村(居)组负责,向农户发放评比检查表,组织农户对照标准为自己评分。

(二)群众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由村(居)委会发动,以组为单位,组织村民开展相互评议。

(三)小组审查。各村(居)要成立“清洁卫生户”评比检查小组,组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村支两委、环卫专职监管员、部分党员、村民代表、组长等热心于环卫事业的人员组成。负责在本村进行日常检查,同时根据农户自评和互评结果,严格对照检查标准逐条逐户进行审查审定。

(四)张榜公示。村(居)“清洁卫生户”评比检查小组审定结果及时进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采用宣传栏和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五)复议核定。农户对首次公示评定结果有异议的,由提出异议的农户提出复核申请,村“清洁卫生户”评比检查小组在接到农户复核申请十天内进行复查审定,最终审定结果经公示一周后生效。被评为“最清洁户”和“清洁户”的家庭由村(居)统一制作悬挂标识牌。

第一督查组:组长:乡组织委员罗义平担任,成员:汪兰、顾虹、王明忠、李宇。

督查区域:安乐村、小河村、营上村、平顶村、大茶村、碗厂村。

第二督查组:组长:乡纪委书记陈耀东担任,成员:郭耀元、何婷、朱家宏、文苑。

督查区域:高桥村、丰岩村、瓦窑村、甘河村、花秋村、营坪村、青山村。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包村干部负责各村(居)环境卫生的评比工作,各村(居)成立相应的评比工作班子,负责本村(居)的评比工作。同时认真组织抓好各村(居)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做到村(居)主干道路整洁平整、村(居)公路两侧边沟、公路两旁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粪土和杂物堆放;村(居)内沟渠完好,通畅,无淤泥、无垃圾,无臭味;村(居)办公楼卫生干净整洁。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村(居)要加大宣传,结合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评比过程变成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做到有声音、有图片、有组织机构,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清洁卫生户”评比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比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开展清洁卫生行动,维护村(居)荣誉,共建美好家园。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村(居)要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对已评定的“清洁卫生户”实施动态管理,对管理松懈、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摘牌,以促进村(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再上新台阶。

(四)严格执行标准。“清洁户”评比活动要做到坚持标准,户户过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使“清洁户”评比活动常评常新,使评选出来的“清洁示范户”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五)确保工作成效。在乡督查考核中,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或工作不力,在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除停发本季度奖励金外,还将对涉及村级进行本乡通报批评,并按一定比例计入“乡考核办”季度目标考核扣分。情节严重的,同时上报相关部分进行纪律处理,对不作为、乱作为、作为不到位导致工作滞后或出现问题的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六)信息报送。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将工作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提炼总结,及时向党政办何婷报送相关信息及资料。

环境卫生检查结果报告 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篇五

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好的方面是:大部分科室(局)、单位能按照市财政局下发的《环境卫生评比标准》要求进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地面整洁,办公用品放置整齐,没有乱张贴和乱接电线等现象,办公环境与原来相比已有了很大的改观。卫生检查中主要发现的问题是:部分科室、单位资料柜内资料没有归类放置,摆放零乱;部分科室、单位内有乱放报纸、杂物的现象;部分科室、单位桌面办公用品放置不够整洁、整齐,桌面用品放置较多、较乱;个别科室、单位在墙壁上有乱张贴的现象。

通过检查打分,评比为环境卫生并列第一的科室(局)、单位是办公室、预算科、行政政法科、国库科、人教科、机关党委和监察室、农发办,在此予以通报表扬。希望环境卫生工作做的好的科室、单位要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和发扬成绩。局机关各科室(局)、各单位都要认真做好办公环境的整治工作,向好的科室(局)、单位看齐,使我局的办公环境、办公氛围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环境卫生工作是关系到我局创建文明行业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也与每位同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每个科室(局)单位负责人都要切实负起责任,不论检查与否,都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经常打扫,保持良好的卫生面貌。今后,局工会将继续不定期开展的卫生检查评比。

xx年xx月xx日

环境卫生检查结果报告 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篇六

环境卫生是学校一日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加强学校师生的环保健康意识,提高校容校貌整治力度,推进校园“四化”建设,为全校师生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室、寝室、公地卫生:由学生负责打扫。

(二)教师办公室卫生;由本年级教师负责打扫。

(三)行政办公室卫生:由处室负责人负责打扫。

(一)学校德育处负责全校公地卫生(包括教学楼厕所)划分,学生会卫生部负责教室、公地、寝室卫生检查。

(二)校长负责行政办公室卫生检查,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教师办公室卫生检查,教导处负责教学功能室卫生检查。

(一)教室清洁标准:必须达到亮、净、齐、美四字要求。即门窗玻璃明亮;地面、墙面、桌面干净;桌凳物件摆放整齐;布置美观。

(二)公地清洁标准:必须达到四无。即地面无吐扔物;无枯枝落叶;花坛里面无杂草;花台瓷砖无污点。

(三)楼道清洁标准:必须达到扫、擦二净。即楼梯扫的净,护栏玻璃、消防栓、灭火器箱、扶手栏杆擦得净。

(四)寝室清洁标准:必须达到“五线一干净”。即衣服晾晒一条线,水桶摆放一条线,洗漱用品摆放一条线,被子折叠摆放一条线,鞋子摆放一条线;每天地面打扫并保持干净。

(五)厕所清洁标准:室内无异味,尿槽、便槽冲洗无污垢,地面干净无积水和污渍,洗手池干净无堵塞,墙面光洁无污迹。

(六)办公室清洁标准:地面扫清无灰尘、无废弃物,墙面无污迹、无蜘蛛网、标语无缺损,桌面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堆放有序。

(七)仪管室清洁标准:实验台上使用过的仪器全部清理,且分类归位,做到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一)学生会每天把班级卫生检查记录单,学生寝室管理员把寝室卫生检查汇总,统一上交值周行政领导,由行政值周领导负责统分,将结果公示在门厅黑板上。

(二)每周一升旗仪式,学校对各年级卫生积分前50%的班级进行表彰,颁发卫生流动红旗。寝室卫生纳入星级管理,每周一公示在寝室值班室门外。

(三)学校班级卫生考核结果和班主任绩效考核挂钩。

 

 

环境卫生检查结果报告 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篇七

为了保护环境的卫生的,有关单位会对相关地区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检查之后就需要将检查情况通报,告知人们,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环境卫生检查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一、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随着我市“四城联创”工作深入推进,各责任单位争分夺秒抢进度,全力以赴抓落实,在加强软件建设的同时,更加着力于硬件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城区市容环境面貌有了一定程度的改观。通过实施城区“见缝插绿”工程、公共绿地改造工程、静脉工业园绿化工程、高速公路引线绿化工程、滨海公路绿化工程等精品工程,城区的绿化档次明显提高;集中清理了不规范字号牌匾和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行为,清理乱张贴、悬挂牌匾广告、规范字号名称共1230起;组织力量拆除违章建筑及设施,规范流动商贩,清理占道经营,清除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清理无许可路边餐饮、烧烤,规范整治自发形成的早市、夜市及临时摊点群,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消除保洁死角;客运站、劳动宫、房产处、沈达广场等部位设置了电子宣传广告屏幕,各街道、社区增设了宣传栏,在重要部位设置公益广告牌,全面加强“四城联创”活动的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创城氛围。

二、存在问题

1、城市东出口的珍珠峰冷冻厂附近垃圾成堆;江海明珠雕塑下的草坪里有白色垃圾,对面加油站门前的绿化带杂草丛生。

2、迎宾东大街的江海明珠至北大桥路段,两侧绿化带垃

圾遍布,沿街拆迁房影响观瞻,路旁垃圾随处堆放,建材沿街摆放。

3、客运站附近交通秩序仍显混乱,摩托车载人、出租车随意停靠、机动车非机动车不能各行其道等现象时有发生。

4、双拥广场周边店铺在绿化带上晾晒衣物,广场的地灯破损,绿地里有垃圾纸屑;客车司乘人员随意在广场绿地小便;附近金港宾馆门前路缘石损坏,金凯悦宾馆东侧绿化带有大量生活垃圾。

5、工商局西侧向阳小区住宅楼供热窨井堆满碎玻璃,部分巷道老化破损;百盛商城后面摆放废旧家具,墙角堆放生活垃圾;向阳社区办公楼院内有建筑垃圾。

6、中心岗邮政一侧的垃圾回收箱下有污水,旁边的监控器下有大块乱石,行人在此处有闯红灯现象;文化街的新华书店至移动通讯交费大厅路段,两侧车辆停放过多,道路拥挤,老干部局附近的公厕臭气熏人。

8、海州酒店—华能宾馆—渔政管理处之间的人行步道没有铺设方砖;大海关门前绿化带杂草丛生,开发区南侧有大片积水,招商银行北面背阴处有大片积水;人民大街文体局处人行步道方砖铺设不完整。

9、碧海小区29号楼东侧堆有建筑垃圾,小区部分巷道老化破损;碧海小学门前道路坑洼不平,人行步道不平整,绿化带里有垃圾;临园东街的东兴园至边防大队路段,绿化带里有大量垃圾;银河社区地税局西侧胡同,路旁杂草丛生,芳清街沿街商户时常向道路上泼生活污水;芳清园北部别墅区沿街有生活垃圾,银河路与临园西街交汇处有大量生活垃圾。

10、临园东街体育馆前绿化带有纸屑垃圾,人行步道方砖铺设不平整;体育馆进馆台阶上有白色垃圾,窨井盖损坏,篮球场及周边绿地有较多白色垃圾。

11、路大桥下市民休闲广场的方砖有断裂、破损的情况,广场厕所(蘑菇型)的木门不美观,附近有垃圾土堆,荷花池里漂浮杂物。

12、花园小区楼头供热窨井无井盖,巷道老化破损,社区宣传栏无遮雨棚,玻璃破碎,宣传内容陈旧无更新。

13、滨河路太平湖路段道路破损严重,坑洼不平,人行步道没有铺设方砖;沿街的连兴食品商店正在装修,门前有建筑垃圾;迎宾旅社门洞前窨井盖损坏,人行步道上有大块石头,门洞里有垃圾;翠园a区南侧路口路缘石损坏,金苑小区南侧路口附近杂草丛生,有垃圾堆;从苑渊文化百货至二中门前,由于铺设管道,道路被开膛破肚,路面需修缮。

15、环城大街新沟北村临街道口有大量生活垃圾;城市西出口富丽宾馆西侧,路旁杂草丛生,垃圾箱附近有大量生活垃圾。

17、果菜批发市场门前,机动轮椅车和“板的”过多,机动车路边随意停放,易造成道路拥堵。

18、自来水小区入口处有大量生活垃圾,小区东侧杂草丛生,大量生活垃圾散放在路边,公厕排粪口没有遮盖;纪念碑附近窨井盖缺失,台阶上有烟头、纸屑等杂物。

19、黄海大街桥东能源加油站前面人行步道没有铺设方砖,道边路缘石缺失;友好路新兴家园西门,路面垃圾、角落垃圾、建筑垃圾遍地都是,纸质小广告、喷绘广告遍布墙体和广告牌。

20、青年路交警大队门前路段坑洼不平,道路破损严重,两边人行步道没有铺设方砖。

21、建设路中医院至建设小区路段,道路两侧有多处垃圾堆放点没有清理,部分人行步道没有铺设方砖;泰丰食品公司南侧有大量建筑垃圾。

22、黄海市场南面,建筑污水流入大东街路面,街道坑洼不平;黄海市场西面,新兴路小蜜蜂百货店附近有大量建筑垃圾;兴工街黄海市场北面路段,机动车辆和“板的”过多,随意停放,推车商贩占道经营,交通拥挤无序。

23、微波站南面垃圾箱里外都是垃圾,休闲小广场垃圾遍地;吉安小区的公共绿地已变成居民蔬菜地。

24、人民大街的四中南侧围墙外杂草丛生,有散放垃圾;云鼎家园北侧临街处堆有大量建筑垃圾;国际城沿街一侧人行步道方砖铺设不完整,绿化带没绿化。

25、主要商业大街、集贸市场、社区等乱贴小广告现象严重,黄海市场大街的盲道常年被自行车占用,公共场所如体育馆、劳动宫等缺乏无障碍设施。

三、工作要求

此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是为今年我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打基础,推动全市“四城联创”活动全面展开。9月上旬,省文明委检查组将对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情况进行抽检,上述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我市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因此,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按照《xx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及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不断改善城区市容面貌。

1、思想要再动员。各责任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高度重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抓巩固、促提升、惠民生的整体意识,工作上各负其责、齐抓共建、强力推进,进一步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和环境竞争力,让广大市民生活得更幸福、更和谐。

2、整改要再彻底。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尽快组织力量整治市容市貌,迅速掀起整治高潮,要重拳出击,狠抓治理,加强监管,确保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确保整治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以块为主”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证市容环境管理的常态长效,促进我市“四城联创”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3、责任要再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

实工作责任,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雷厉风行抓整改、不折不扣抓落实。9月2日,市联创办将再次对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对责任单位进行回访,严格考核。对于整改不力、问题仍旧突出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年月日

各村委会、村小组,环卫所: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村委会在街道工作会议后,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成效突显,农村环境卫生大有改善。特别是霞涌村的山子头、石井澳、苏埔小组,上角村的呈田坑小组,村道巷道干净整洁,垃圾屋里外定期清洗,垃圾屋使用率高,村民较自觉将垃圾直接投入垃圾屋内,对农村环境卫生高度重视,决心大,措施有力,进步明显,值得肯定。但从检查情况看,义联村的移新、岭东、岭西、下沙小组,晓联村的径东小组,整体环境卫生较差,村道两旁、垃圾屋内外及其周边仍留存较多垃圾,清扫不到位保洁不及时,离“美丽乡村·清洁先行”要求有明显差距。

为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对环境卫生工作到位、成效突出的村小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环境卫生差的村小组予以通报批评。

通报表扬:

霞涌村:山子头、石井澳、苏埔村小组

上角村:呈田坑村小组

通报批评:

义联村:移新、岭东、岭西、下沙村小组

晓联村:径东村小组

二、存在问题

(一)共性问题

检查中发现,各村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垃圾屋墙面地面较脏、清洗不及时,周边有垃圾堆积未及时清理,挡板损坏没更换;二是村道两边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垃圾等)较多,清扫不彻底;三是保洁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大部分村未积极宣传发动,没有上门规劝、说明,群众知晓率较底。

(二)具体问题

1.新村村委会:垃圾屋较脏、异味较大,四周仍有少量垃圾杂物,村道绿化草坪存在较多建筑垃圾。

2.霞新村委会:垃圾屋较脏,周边存在少量垃圾杂物。

3.霞涌村委会:

石磊围小组:垃圾屋周边存在较多垃圾杂物。

老圩小组:垃圾屋周边有少量垃圾杂物。

南坑小组:垃圾屋垃圾没及时清理,垃圾屋外墙面地面较脏,周边有大堆建筑垃圾,村道路边垃圾较多。

4.义联村委会:

移新小组:垃圾屋墙面地面较脏,周边垃圾脏乱差,村道路面路边垃圾堆积严重。

下澳小组:义联小学旁的垃圾屋较脏、无清洗,周边白色垃圾、树叶等堆积较多。

上沙小组:垃圾屋内地面较脏、无清洗,周边有少量垃圾,没有配备冲洗水管,缺少垃圾桶。

下沙小组:垃圾屋地面较脏、异味大、无清洗,周边及村道两旁白色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放严重。

岭东、岭西小组:垃圾屋墙面较脏,垃圾屋四周及村道(黄金海岸入口路段)两边垃圾脏乱差严重,缺少冲洗水管。

5.上角村委会:

上东小组:垃圾屋外墙、地面较脏及周边存在少量垃圾杂物,挡板损坏。

金竹园小组:村道两旁仍有少量垃圾杂物。

园岭岗小组:村道两旁存在少量垃圾杂物。

曲楼小组:垃圾屋周边有少量垃圾,村道两边垃圾较多。

旱塘小组:垃圾屋墙面地面较脏,周边(三岔路口)存在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挡板损坏。

6.晓联村委会:

径西小组:垃圾屋周边有少量垃圾,缺少冲洗水管,挡板损坏。

径东小组:垃圾屋墙面地面较脏、无清洗及周边、村道旁垃圾脏乱差严重,垃圾没有投放至垃圾屋,路边焚烧垃圾。

三、整改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且目前正值群众集中清理打扫之际,垃圾不断运出,形成动态过程,不可能一次性将卫生清理彻底,各村委会、村小组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不能懈怠,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环境卫生整治,为群众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节日环境。

1、垃圾屋挡板损坏问题。由街道经建办负责尽快维修更换。

2、垃圾屋缺少垃圾桶及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由霞涌环卫所负责,尽快配足各村小组垃圾桶,垃圾必须日产日清。

3、各村委会、村小组必须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环卫专干和村小组长必须每天对保洁工作检查督促。

4、各村委会、村小组必须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环境卫生清洁大扫除,针对检查发现的卫生问题必须在春节前完成整治。对整改工作不予重视、落实不到位的村,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部分村小组环境卫生图片

霞涌街道办事处

20xx年1月26日

为了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努力打造生态贺家山,6月21日上午,由党委委员、副场长邵泽毅同志带队,场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和督查室人员分成2个小组,对全场30个单位的环境卫生进行了检查、评比。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各单位、各部门对环境卫生工作高度重视,本次环境卫生检查整体效果较好。大多数单位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湖南省贺家山原种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对照《湖南省贺家山原种场环境卫生考评办法》列出的检查标准,迅速行动,认真组织,落实环境卫生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卫生大扫除活动,全面清理单位辖区和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全场环境卫生状况有了极大改观,得到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特别是新合分场、小凡洲芦苇场、企管站等单位精心组织,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单位辖区的环境卫生焕然一新;社保中心、种子公司、卫生科(医院)、教育科(子弟学校)、国土办、集镇办(环卫处)、民政办等单位、部门热情很高,积极行动,做到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室外地面整洁卫生,环境优美。

但是,检查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领导认识不够、工作不力,资料欠缺,甚至没有,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状况没有得到明显改观;个别单位的环境卫生搞得不彻底,室内室外存在卫生死角;乱搭滥建的现象依然存在。针对以上问题,场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将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环境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场每一个人的生活质量,直接影响到我场的整体形象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希望各单位、各部门提高认识、发扬成绩、弥补不足、立足长效,以本次环境卫生检查为契机,齐心协力,同抓共管,把环境卫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建设生态幸福家园献策献力。

年月日

环境卫生检查结果报告 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篇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环境,促进城镇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社会资金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乡规划、城-管执法、公安、民政、工商行政管理、价格、卫生、交通、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有关的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履行维护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义务。

第六条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编制重要地段景观、户外广告、照明、停车场、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等专项规划,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城镇容貌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区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划分:(一)城镇道路、广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区域,以及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街巷、居民住宅区,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实行专业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三)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四)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集贸市场、文化、体育、娱乐、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由管理单位负责;(五)铁路、公路、隧道、河道、水域及沿岸,由管理单位负责;(六)施工工地由施工企业负责,待建地块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七)临街商户、各种摊点周围由经营者负责。

责任区划定后,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应当将责任区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书面告知责任人,并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责任人应当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做好责任区内卫生保洁、清扫冰雪、清除乱贴乱画等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保证责任区符合城镇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

第八条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能源,推广应用数字化城镇管理模式,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效能和水平。

第九条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公众媒体,应当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意识及公共道德水平。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的.权利,负有维护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的义务,并有权对损害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对在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城镇容貌管理

第十一条城镇道路两侧建筑物需要进行外部装修或者改建临街门窗的,应当符合城镇容貌标准,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有关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当征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

第十二条城镇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雕塑和其他设施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雕塑和其他设施完好、整洁,并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标准进行修整、清洗、粉刷。

第十三条在城镇道路两侧建筑物的顶部、阳台外、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或者晾晒有碍城镇容貌的物品。

建筑物外走廊、阳(平)台需要进行封闭的,不得超出建筑物外墙面,其外型、规格、色彩应当符合城镇容貌标准。

在建筑物外部安装空调、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遮阳罩等的,应当符合城镇容貌标准。

第十四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城镇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选用透景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草坪等作为分界;既有的封闭式实体围墙应当逐步进行改造。

第十五条城镇道路的养护、保洁单位,应当保持道路路面的完好、整洁,每日巡查不少于一次。发现路面损坏时,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发现路面有杂物时,应当立即清理。

第十六条在城镇道路上设置各种井盖、沟盖、雨箅等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采取必要措施,保持其完好、正位。

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对城镇道路上设置的各种井盖、沟盖、雨箅等设施,每日巡查不少于一次。发现或者得知井盖、沟盖、雨箅等设施丢失、破损或者移位时,应当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并在24小时内补装、更换或者正位;未及时补装、更换或者正位的,应当采取避险措施;因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的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镇建立城镇道路设施综合巡查制度,对城镇道路上设置的各种井盖、沟盖、雨箅等设施实施统一巡查。

禁止非法收购城镇道路上设置的各种井盖、沟盖、雨箅等设施。

第十七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镇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等部门编制城镇道路摊点设置导则,按照合理布局、疏堵并举、方便市民、整洁有序、规范管理的原则,在广泛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对允许设置摊点的道路路段、摊点种类、经营时间、保洁要求等作出规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施行。

失业职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根据城镇道路摊点设置导则申请在城镇道路上设置摊点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照顾。

第十八条在城镇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不得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向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城镇道路两侧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或者外墙摆卖商品。

禁止在城镇道路两侧的护栏、线杆、树木、绿篱等处吊挂杂物或者晾晒衣物。

第十九条城镇道路改造时,沿路设置线杆的产权单位应当按照道路改造标准同步进行线路改造,并自线路改造完成之日起30日内拆除废弃的线杆。

第二十条在城镇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禁止机动车带泥上路。

运输砂石、土方、渣土、混凝土、灰浆等散体、流体物质或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当对运输车辆采取覆盖、密闭措施,不得造成泄漏或者遗撒。

第二十一条城镇供排水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供排水管网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证供排水管网设施正常运行。开挖城镇道路、维修管道、清疏河道或者排水管(沟)所产生的淤泥、污物,栽培或者修剪树木、花卉、草坪等作业所产生的枝叶、泥土,施工或者养护单位应当及时清理。

第二十二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当保持回收场所整洁,对存储场所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不得乱堆乱放或者焚烧废旧物品。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从事现场作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临街施工现场周围设置硬质围挡;(二)对车辆进出道路进行硬化;(三)施工时采取防尘措施;(四)及时清运渣土等建筑垃圾;(五)保持驶离施工现场车辆的清洁;(六)按规定排水,不得污染路面;(七)工程停工、竣工后,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环境卫生检查结果报告 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篇九

本学期开学以来,在成教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着成教院度教工大会院长报告和书记讲话精神,以“三条线”为纲,求真求实,创业创新,使高职及成人教育各项教学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1、开学初的启动工作

本学期高职及成人教育共有11个全日制教学班开展教学活动,在校生总计367人。其中:普通高职5个班计128人(含成人高职插班生8人);五年制高职3个班计74人;成人高职2个班计129人;普通中专1个班计16人;脱产转函授学习20人。

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使教师聘任、教材征订与发放、教室调配、课表编制与下发、授课计划编制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全部及时到位,保证了日常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2、严把教师聘任及开课关,完成了教学任务安排工作

尽管师资紧张,为了保证与提高高职教学质量,形成我院的办学特色,严格按照《教师聘任暂行办法》进行聘任,严把教师聘任及开课关。本学期初,共组织试讲13余人次,对试讲不合格的不予聘任。对试讲存在问题的限期进行整改,进行二次试讲,合格后方予聘任。在授课过程中,我们对学生反映意见大的教师进行了多次听课,并交流了意见和建议,对学生仍然不能接受的教师,我们予以解聘。在这项工作中,督导专家及教研室主任做了大量工作。

3、学期补考工作

本学期共组织了普通高职和成人高职教育所有在校生的补考工作,计61科次,共有104人次补考。其中:普通高职5个班4个专业25科,33人次;五年制高职3个专业3个班23科,18人次;成人高职5科,47人次;普通中专1个班8科,6人次。从组织考题、制卷、装订、分装、监考、组织批卷、登录成绩到公布成绩,圆满地完成了此项工作。

4、组织了全省、全国及国际性的各类考试的报名及考试工作

(1)组织了高职、成人学生

四、六级外语考试报名工作,参加本次考试的学生共有39人,其中报英语六级10人、英语四级29人。考试将于6月17日进行。

(2)组织了统招高职、成人高职全省应用能力外语的报名工作,参加本次考试的学生共有107人,其中报a级104人、b级3人。考试将于6月18日进行。

(3)组织了国际性bec(初级)外语考试报名及考试工作,参加本次考试的学生共有5人,考试已于5月27日进行。

(4)组织了统招高职专升本的报名及考试工作,参加本次考试的学生共有12人,现已完成录取工作,我院有10名考生被录取。

5、完成了对统招高职和成人高职教育学期成绩的录入工作。

6、加强了师资队伍管理

(1)开学初召开了教师培训会,会上三位督导专家就如何有效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任课教师教学规范检查、多媒体的利用等问题进行了发言,高职部主任对本学期教学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会上黄院长对如何办好高职教育进行了总结发言并对任课教师提出了具体要求及殷切希望。

(2)教研室定期召开教研室活动,进行教育研究。并坚持会议制度、听课制度、检查制度和考核制度等。

7、三个教研室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教学计划,现初稿已经完成。

8、狠抓了教学过程管理,注重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水平

(3)进行了教师教案和作业批改情况检查。

通过听课、召开座谈会,进行教学情况及计划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经过分析发现绝大多数教师都能认真备课、讲课,教学效果良好;多数同学能上课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完成作业。通过强化管理,使教风、学风有了进一步改善。

9、实训教学工作

(2)加强了对机房及多媒体的安全防范及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3)微机室业余时间全部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高微机使用技能及网上查询创造了条件。

1、教师聘任问题

虽经多方努力完成了教师聘任工作,保证了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但由于所聘任的教师基本上是校外教师,责任心及讲课效果很难保证,教学质量势必减弱。

措施:

(1)加强督导及干部听课力度,加强教学指导;

(2)经常组织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整体的教学水平。

2、成人高职学生学风不够端正

成人高职学生基础参差不齐,旷课或上课纪律不好、出勤较差,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

措施:

(1)对不守纪学生进行纪律处分、取消考试资格直至学籍处理;

(2)借本次教学计划的修订及完善,适当调整专业的课程设置。

3、教师教学变动频繁

(1)严格调、串课的审批管理,理由不充分者,一律不准串课。

(2)加强与所聘教师单位联系,使其为我们提供方便,保证教学活动相对稳定。

后半学期教学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借教学检查契机,对发现的问题及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

2、进一步抓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3、提前做好下学期开课的准备工作;

6、落实好学年初高职部提出的“一个投入,两项修订,三个转变,四项加强”学年计划。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使本学期后半学期乃至本年度高职及成人教育教学工作真正达到提高教学质量和创出办学特色的目的,使我院高职教育和成人教育不断发展壮大。

5月30日

环境卫生检查结果报告 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篇十

闽都:有3辆便民自行车摆放在社区内;柜子顶上摆放杂物凌乱;门口牌子张贴不够规范。

建华:书柜顶上有杂物堆放。

福新:柜子顶上杂物堆放,桌面上摆放不整齐。

莲宅:场所小,拥挤,摆放不规范。

乐天泉:办公桌子下有杂物堆放。

根据检查情况,排名如下:建华社区第一名;乐天泉社区第二名;莲宅社区第三名;福新社区第四名;xx社区第五名。(鼓楼区水部街道)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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