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烈士纪念日的心得体会(模板14篇)

时间:2023-10-30 13:20:11 作者:LZ文人 专业烈士纪念日的心得体会(模板14篇)

心得体会是个人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经验总结和体悟,通过对自己的思考和总结,能够更好地提高自己的认识和能力。在日常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们都有着各种各样的经历和感受,写下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自己。请大家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些精选的心得体会样本,或许能给大家一些写作思路和技巧。

烈士纪念日心得体会

各位家长同志,同学们:。

今天,我们国家设定一个令国人难忘的日子九月三十日,,我迫不及待的翻开电视机,转到中央一台,看到了归家领导人来带纪念碑前深切缅怀为了国家的独立富强,为了人民的幸福而浴血奋战,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们.对长眠于此的烈士们,我们怎能不肃然起敬?他们的辉煌业绩,将彪炳史册,流芳百世!他们的英名将与日月同辉,与江河共存!烈士们!我们敬慕你们!正是因为有你们的崇高品德.无私奉献才有了今天的和平环境,才有了祖国的繁荣兴盛!

历史不会忘记,高矗的胜利丰碑是无数先烈用热血和头颅垒就的;飞夺泸定桥.四渡赤水.爬雪山过草地,无数的先烈还没有看到共和国的胜利就牺牲在战场上;如今的光明和幸福是他们用鲜血换来的.,他们的英魂在我们心中树立起一座永远的丰碑.让我们敬仰!家长朋友们.同学们,我们是时代的幸运儿,我们应该懂得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更应该勇于看扛起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和历史使命.我们要爱自己,更要爱祖国,努力工作,发奋学习,养育好我们的孩子,继承先烈的遗志,努力去做一个优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家长朋友们,同学们,革命烈士们将永远留在我们心中,昨天永远属于过去,今天就在脚下,让我们铭记革命先烈,发扬他们的奉献精神,去开拓幸福美好的未来.我们在和平年代虽然不需要花很大的代价牺牲自己的利益,但是我们每一个人只要有公德心,学会积德行善,用正义的力量去影响我们周围的每一个人,我想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同事.朋友,我们的家庭凝聚力才会更强大,我们国家的凝聚力才会更加强大,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和谐美好,我们生活的幸福感才会更强.

烈士们,你们安息吧!

革命烈士永垂不朽!

烈士纪念日励志心得体会

每年的4月4日,我国会隆重纪念烈士纪念日,这是为了缅怀在革命、抗战、建设和改革等历史时期中为了国家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的烈士们。烈士们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为我们树立了崇高的榜样,我们要庄严地表达缅怀之情,同时更要从中汲取奋斗的力量和精神支持。

第二段:烈士精神的力量。

烈士精神是我们可贵的精神财富。烈士们抛却个人利益,献身祖国,为了革命和建设事业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奉献。这种精神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激励着我们为了更美好的未来而不断奋斗,提高自我价值,追求自我目标,做一个忠诚、有信仰、有担当的人。

第三段:心灵感悟。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要以烈士们英勇顶起民族大义的精神为崇高楷模和人生范例。在奋斗的道路中,需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勇于拼搏的决心,将烈士的家国情怀融入到志愿服务、爱心捐赠、社会奉献等方面,用行动去展现我们的责任和担当。

第四段:教育意义。

烈士纪念日是一堂心灵教育的课程。铭记历史,不忘初心,继承和发扬革命先烈的优良传统和精神,是激发百姓自强不息、爱国勤奋的源泉。在纪念活动中,通过展览、讲座等形式,宣扬爱国主义、革命精神、民族精神等传统美德,让人们深入领会烈士精神的真谛和内涵,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时代精神。

第五段:结语。

在这个特殊的纪念日里,我们要时刻铭记烈士的英名,传承烈士的精神,追随烈士的脚步,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同时,也要用烈士的精神激励我们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坚定报效家庭、祖国和人民的信念,从自身做起,从方方面面的生活细节做起,积极响应新时代的号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献计献策、贡献力量。让我们珍藏烈士的革命传统,严守民族大义,让我们一起伟大的中华民族再次在新的时代胜利前进!

年烈士纪念日心得体会

近年来,从褒扬烈士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到烈属抚恤标准不断提高,从每年上亿人次瞻仰烈士陵园,到红色旅游方兴未艾,不忘先烈、景仰英雄,凝聚为社会共识,汇成社会主流。但也应看到,极少数人打着“还原历史”“寻找真相”等幌子,采取丑化恶搞等方式,歪曲历史、抹黑英雄、解构崇高,不仅损害英烈光辉形象,也混淆了是非曲直,冲击了主流价值观。这种数典忘祖、自断根脉的言论没有市场,不得人心。历史不能遗忘,英雄不可诋毁,捍卫英雄就是捍卫我们的精神高地,崇尚英雄就是守住我们民族的根与魂。新的时代背景下,让英雄精神焕发新的光彩、融入民族血脉,依然十分重要而迫切。

让英雄精神融入民族血脉,我们才能始终筑牢价值基石。山因脊而雄,屋因梁而固。回望历史的天空,无数先烈和英雄们,他们以身许国的壮志、造福大众的情怀、舍己为人的抉择,不仅挺起了民族的脊梁,也树立了价值的标杆。穿越时空,英雄精神像一束束澄明之光,照亮今天人们的心灵,带来深刻启示。

身处转型期社会,徘徊于五光十色的精神世界,焦虑于种种道德滑坡、价值失范现象,人们更加需要指引方向的坐标系,强烈呼唤崇德向善的正能量。青史之上,一段段荡气回肠的历史,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书写着英雄们对祖国的忠诚、对美好社会的向往、对真善美的追求。走近英雄,品读他们的事迹,感悟他们的境界,也是思想净化、精神补钙的过程。以英雄精神滋养心灵,我们在利益诱惑面前,就会多一些精神的守望;面对功利与浮躁,就会多一些沉着的定力;在社会交往之中,就会多一些友善的暖流。让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蔚为风尚,我们的社会就会多一些清风正气、少一些歪风邪气,多一些奋发之志、少一些颓靡之风,始终保持一种昂扬向上的精气神。

让英雄精神融入民族血脉,我们就能不断激发前行力量。今天的中国,正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前进道路上,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我们既有天翻地覆今胜昔的豪情,也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鞭策。“实现我们的目标,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这是我们攻坚克难、砥砺前行的力量之源。

实现我们的梦想并非易事,其中有实力与能力的考验,更有意志与精神的比拼。有什么样的精神,就能产生什么样的力量。弘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何愁不能汇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磅礴之力?树立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必胜信念,何愁不能啃下难啃的硬骨头、闯过难涉的险滩?激发舍我其谁、勇于任事的担当精神,何愁不能开创万马奔腾、百舸争流的新气象?赓续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的优良传统,何愁不能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把英雄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我们就能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一路开拓向前。

诗人曾说过:英雄不是点燃的蜡烛,而是一束纯净的阳光。蜡烛有燃尽的时候,而英雄的精神将会永存。烈士纪念日,既是对历史的深情回望,更是向着未来的坚定出发。让英雄丰碑矗立心中,让英雄精神薪火相传,我们接力前行就有了无比强大的力量,就一定能把先烈矢志奋斗的复兴伟业推向新高度,让美好的梦想绽放在中国大地上。

烈士纪念日心得体会

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的那块去色石碑上,镌刻着上万遇难者的姓氏;抗战遗址里那一个个清晰的弹痕,都让人想起那段动荡不安的岁月。一段岁月,刻骨铭心;一段历史,不容忘记。新时代畅享岁月静好的青年一代当常怀岁月忧,砥砺前行!

我们所拥有的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

我们不会忘记,抗日民族英雄杨靖宇死时胃里仅有的枯草、树皮和棉絮;我们不会忘记,吉鸿昌将军临刑前发出“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的万丈豪情;我们不会忘记,战火纷飞中,无数个仁人志士的坚守与不屈;我们不会忘记,无辜被屠杀的三十万中国同胞。抗战中的英雄、无辜死难的同胞,他们的鲜血还冒着生命的热气,永远不会凉去,我们应该铭记这历史,更应怀有融进血肉的敬仰与缅怀。

马革裹尸英雄事,沙场热血尚未凉。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否认罪责意味着重犯。

设立国家公祭日、烈士纪念日,举行周年祭,设置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英雄烈士保护法》,这一切让我们看到了国家对于历史的铭记,对于先烈的瞻仰,对生命的敬畏。将人民的精神诉求上升为国家意志,是对这段历史、民族记忆的法律强固,只有把国家的记忆变成每个国民的记忆,死难者才能获得真正的安慰。领袖在首个国家公祭仪式上呼吁人们,不要忘记历史,又要求人们不要延续仇恨。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老人说:“作为一名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我是历史的亲历者、见证人。我曾踏上日本国土,讲述南京大屠杀暴行;我曾控告日本右翼分子,获得名誉侵权案的胜诉。我为我可以为传播历史真相、维护人间正义而尽自己的一份力而感到高兴。我深知过去的苦难,深知和平之不易,我们应该倍加珍惜今天的和平生活。”

历史无法重来,但未来可以开创。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就让我们年轻一代将厚重中华历史刻进记忆的最深处,把所安享的静好岁月化作前行的动力,肩上勇挑民族复兴重担,不断砥砺前行!

烈士纪念日励志心得体会

烈士纪念日是中国每年的重要节日之一,也是向那些为国捐躯的烈士们表示敬意的日子。每年的这个时间,中国各地都会在各个场所举行各种各样的纪念活动,以缅怀那些为国捐躯的烈士们。这一天,是我们缅怀先人、追思历史、铭记国耻、继承传统的重要时刻。在这个特殊的纪念日里,我们应该怎样理解烈士的精神,传承烈士的精神,让这种精神在我们的心中重生,让它永远在我们的心中发光发热,下面就让我们来谈谈我对这个主题的一些理解和体会。

第一段,烈士精神是什么?

烈士精神是一种以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为最高价值追求的精神。烈士们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去捍卫国家安宁、民族尊严和人民利益,无私奉献,不畏艰险,舍己为人,以自己的生命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安全,这种精神是可贵、可敬、可遵循、可推崇的。它代表着中国民族独特的文化体现。

第二段,烈士精神的涵义?

烈士精神蕴含着不畏艰险、坚持落后赶超、顽强拼搏、扶持他人的高尚品质。它告诉人们,只有不抛弃、不放弃和格外的努力才能使我们为国家尽力,不断发展。它也告诉我们珍惜生命,爱护国家和人民,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信仰。

第三段,怎样传承烈士精神?

传承烈士精神的方式可以有很多,我们可以从学习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来坚定我们的信心和决心。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注重培养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关心他人,关爱生命。我们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和实践等多方面手段来发扬烈士精神。只有在行动中才能传承烈士精神。

第四段,激励自己: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我们可以自己激励自己。学习和传承烈士精神,让我们在面对生活和工作的挑战时能够坚定自己,勇于承担,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我们要有坚韧不拔、不屈不挠的精神。只有这样才能够面对生活中的困难,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更坚强。

第五段,总结:

烈士纪念日的到来,让我们想起那些为国家、为民族和人民奉献的英雄们,激励我们为人民和国家付出更多的努力,爱护珍视自己的生命,珍惜时间和机会,以实际行动传承发扬烈士精神。烈士是我们心中不灭的灯塔,他们的精神将会一直发扬下去。

烈士纪念日励志心得体会

烈士纪念日是中国的法定假日之一,也是一种精神承载。纪念日的到来总会让人不胜唏嘘,缅怀革命先烈的同时,更要铭记历史,激励自己不断奋进。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先烈的精神力量,悟出了许多感悟,也收获到了许多励志心得。

第一段:缅怀革命先烈、铭记历史。

首先,我们要铭记历史,缅怀革命先烈。革命先烈在历史的长河中用他们的鲜血和牺牲谱写了不朽的篇章。他们的英勇践行、不怕牺牲、报国利民的精神和行为,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做爱国不分你我。烈士们为我们前赴后继,他们的英雄事迹激励后人更加奋发向上。正是因为他们的浴血奋战,我们才能够过上和平安定的生活,才能够拥有今天的幸福生活。

第二段:学习先烈的革命精神。

其次,我们要学习先烈的革命精神。他们的英勇事迹告诉我们在任何情况下,不能放弃自己的信念。不少人对于自己的理想产生迷茫,懒得去坚持,不懂得与自己相信的东西拼搏到底。但我们想想,一个人如果没有坚定的信念,缺乏不屈不挠的精神,那么,他的人生是一片空白。我们需要向先烈学习的精神就是坚定不移,带着某种信仰与目标,必须不断前行,不断追寻自己的梦想。

第三段:烈士精神对于现代社会的启示。

再次,我们要感悟烈士精神对于现代社会的启示。如今的生活虽然舒适,但它却也充满了诸多的竞争与变数。面对现代时代的挑战,一个人必须时刻保持蓬勃奋发的状态,在竞争中不断努力。在这场不断向上的竞争中,烈士们的革命精神能够让我们时刻清晰地认识到,我们应该像他们一样,站在坚定的信仰与目标上面,到达我们的心灵所向,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第四段:感悟烈士精神带来的心态调整。

进一步地,感悟烈士精神带来的心态调整。烈士们的精神,强调的是一种人生态度,是对待生命的一种积极的心理设定。烈士们的信念和行为,让人们认识到,只有正确的人生态度,才能够在生命的每一天中活出真实的自己,迈上胜利的道路。我们需要不断地激励自己,乐观向上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与挫折,在尝试中成长,在努力中获得胜利,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第五段:献上自己的力量,传承先烈的精神。

最后,我们还应该献上自己的力量,继承先烈的精神。要让烈士们的英雄事迹、伟大精神、为国牺牲的精神,继续在我们心中燃烧,并传递给后代。我们应该铭记历史,提高自身素质,勤奋努力,奋发有为,挺身而出,不畏艰险,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我们更美好的未来付出自己的力量。

总之,烈士纪念日是一种精神的传承,一份对历史的铭记与纪念,更是一份激励与启发。要展现先烈们的英雄精神,需要我们自己不断努力,并将这份精神不断传承下去。在今后的生活中,相信我将会通过先烈的英勇事迹激励自己,不断向前,为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贡献自己的力量。

年烈士纪念日心得体会

9月30日是国家设立的烈士纪念日。当天上午,举行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

这个仪式主要向人们传承着过去的故事和力量,时刻让后代记住过去一百七十多年走过的艰辛的道路。致敬仪式是致敬历史能激发开创的勇气。

全国各界首都代表一同聚集在天安门广场上,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开始。

开始,先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全场人员肃立,五星红旗也随风招展。接着,全场人员向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烈士们默哀。最后,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战士们昂首挺胸地走向会场中央,抬起花篮,走到庄严而神圣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前,放下花篮。转过头,那魁梧的身材,站立在神圣的人民英雄纪念碑之上,也是值得自豪的。

紧接着,党和领导人整齐地走向纪念碑,纪念碑上的金色碑文,集体表现了中华人民不屈不挠,永垂不朽的伟大民族精神。

在这个时刻,大家都怀着激动的心情,追念无数先辈的丰功伟绩。

年烈士纪念日心得体会

今天是中国烈士纪念日,党和国家领导人将同各界代表一起,在天安门广场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此刻,我们更会想到是人民英雄纪念碑上那段碑文:三年以来,三十年以来,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人民英雄纪念碑,短短150字的碑文,是对英雄烈士功勋的记录,也是对一百多年中国革命历史的写照,代表着全国各族人民对英雄烈士的敬仰。国家庆生,饮水思泉,重温碑文,纪念烈士,我们每个人都当永远记住这个特别的日子——中国烈士纪念日。记住烈士纪念日,就是要记住昨天的苦难,珍惜今天的幸福。中华民族能够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都是用英雄烈士鲜血换来的,英雄烈士必须被世世代代尊敬。当然,尊敬不能停留在口头上,铭记烈士纪念日也不能只记住9月30日,更重要的是落实好、遵守好、维护好党和国家有关英雄烈士的一系列政策规定,这才是对英烈的尊敬与铭记。

记住烈士纪念日,就是要保护英烈。国家保护英雄烈士,对英雄烈士予以褒扬、纪念,加强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英烈保护有法可依,也意示着,保护英烈是公民的法律义务,不但人人要崇敬英烈,更要积极维护英烈权益不受侵害。

记住烈士纪念日,就是要优抚烈属。英烈为国尽忠献身,为民谋取幸福,他们的家属一样可敬,必须得到社会的尊敬爱戴,爱戴英烈家属,就是对英烈的告慰与尊敬。对英雄烈士,我国有着一系列的优抚政策,各级政府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决不能让他们献出了亲人,流血又流泪,而要让他们生活得更有体面、更受尊敬。

记住烈士纪念日,就是要敬畏英烈。英烈可敬不可辱,早在20_年5月,法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加强对英雄烈士的全面保护,依法惩处侵害英烈权益、亵渎英烈形象等违法行为。每个公民要铭记,英烈必须尊敬,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等,任何侵害英烈权益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严惩。特别党员,必须带头遵纪守法,成为维护英烈权益的典范。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英雄是一个民族的精神脊梁,一个社会的价值标杆。记住烈士纪念日,行动是的纪念,归根结底就是要弘扬英烈精神,继承英烈遗志,汇聚起磅礴的精神伟力,把我们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实现好,让我们的伟大民族千秋万代。

烈士纪念日,烈士纪念日的意义,烈士纪念日设立的意义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这一决定引起社会公众对烈士纪念现状的思考。中国青年网记者今天采访部分高校学生及相关专家,探查当代青年人对烈士纪念的看法。

89年出生的女生李薇今年夏天刚刚从北京师范大学环境专业毕业,现在在复习准备公务员考试。当记者问起她知道的烈士,她想了想说:“董存瑞吧。”

“我从来没有去过烈士陵园,平时也没做过什么纪念这些先烈的事情。我感觉烈士这个话题离我们挺遥远的,平时也不用把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这里。在特定的纪念日参加一些纪念活动就可以了,它本来就不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

李薇现在的生活基本是学校、宿舍两点一线,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留在北京,对国家设立烈士纪念日的事情并不关注。

北师大在校生、出生于94年的小王也赞同李薇的看法,她对烈士的定义是“为国牺牲的军人”。她向记者说道:“小的时候学校组织过这样的活动,但自己平时不会去烈士陵园。也不会跟同学谈论这个话题,在一起聊的都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小王说现在“宅文化”盛行,自己也比较宅,“学校不组织活动,自己就不会做什么。”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在校大学生对烈士的概念模糊,知道国家设立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的非常少。大部分学生都只能说出董存瑞、刘胡兰等先烈的名字。

“现在的学生生活在和平年代,大多感觉自己离烈士太遥远,很难产生共鸣感。我自己本身也只知道像小时候说的邱少云之类的。”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办公室主任、出生于1983年的青年讲师刘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而伴随着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西方价值观如潮水般涌入。经济腾飞、社会飞速发展,在两代人呵护下成长起来的这一代独生子女缺少艰苦的成长环境,没有危机感,意识不到肩上所担负的重任。当代中国青年的价值观日渐模糊似乎已成为时代发展必须经历的阵痛。

原国防大学训练部副教育长纪明葵说:“现在的年轻人受西方价值观影响较大,比以往更看重自身价值,不知道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国家、社会对他们所做的工作。他们缺少集体和团队精神,更不愿为别人付出,理想信仰的缺失成了对牺牲、奉献的最大障碍。”

而呆板的说教也成为在教育青年了解烈士、培养爱国主义情怀这一过程中的短板。刘慧说:“可能我们需要改变传统的说教方式,用青年人常用的媒体,青年会更容易接受。比如微信、微博这样的自媒体,在青年人中的宣传认可度可能更好。”她提到,现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已经有这样的计划,也有一些媒体之前已经开展过“网上祭英烈”之类的活动,收到青年良好的反响。

“青年人了解越来越少,正是我们设立这个烈士纪念日的意义所在。在烈士离我们越来越远的时候,用法律的形式做一个适当的提醒其实是非常好的。”今天,记者就国家设立烈士纪念日致电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祝捷,他这样对记者说。

“对烈士的定义有两个法规,一个是国务院通过的《烈士褒扬条例》,一个是中央军委和国务院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这两个法规对于什么是烈士有一个明确规定,可以分为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条件是在生产生活、革命斗争中作出了贡献牺牲。形式条件是需要有关部门的认定。法律上所说的烈士与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烈士有区别,这中间有一个评定的过程,不是说只要牺牲就都是烈士。此次设立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具有法律性质,所以要从法律角度来理解。”祝捷解释说。

据悉,除了此次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之外,此前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也已通过了两个决定,分别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由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纪念日越来越多,提醒当代青年居安思危。

祝捷说:“纪念烈士是一个很庄重的事情,应该给人一种仪式感。让大家记得还有一群人为了我们的生活奉献出生命是很重要的。由法律形式来确定纪念日,也体现了中央依法治国、于法有据的要求。这一方面提醒我们纪念烈士,另一方面也体现出治国思路的一些新变化。”

烈士纪念日

烈士纪念日,是指纪念本国英雄的法定纪念日。世界上许多国家有自己法定的烈士纪念日,每年这些国家都要在本国法定纪念日举行隆重的公祭仪式,纪念本国英雄。

2019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中国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2019年:全国政协委员王伴青建议设立“革命烈士节”,将每年清明定为“革命烈士节”,全国各地开展隆重纪念活动。

2019年:全国政协委员赵龙建议将12月13日设立为国家公祭日,以纪念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以法律或制度的形式将公祭日固定下来,每年此日举行全国公祭活动。

2019年:国防大学硕士研究生翟振华建议设立牺牲军人纪念日、建设国家军人公墓,全国人大以法律的形式,将清明节前一天或者国庆节前一天规定为牺牲军人纪念日,举行全国性纪念活动。

2019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陈章元他建议将每年的3月4日确定为“国家烈士纪念日”,组织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在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公祭活动。

2019年:人民网对设立烈士纪念日进行网上民意调查,70%的网友表示支持。在新华网进行的投票调查中,支持率则高达92.84%。民政部为设立烈士纪念日而进行了多年的论证。

2019年8月31日:2019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中国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2019年9月30日,我国迎来首个烈士纪念日。北京天安门广场上,人民英雄纪念碑巍然耸立,纪念碑正面镌刻着毛泽东题写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八个鎏金大字[3]。背面为毛泽东起草、周恩来书写的碑文:“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杜黎明委员认为:将纪念日定为每年的9月30日,正好是国庆节的前一天,让全国人民永远不要忘记先有无数先烈的前赴后继、奋勇献身,才有我们国家今天的繁荣富强、文明进步。

云峰委员认为:有了纪念日,人民就有了表达的平台,国家就有了缅怀纪念的依托,这对继承烈士遗志非常有利。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有崇拜英雄的情结,这种崇拜是对追寻正义、反抗压迫侵略、自我牺牲精神的一种追求,纪念日的设立延续了这一精神。

邓昌友委员认为:在一些人特别是青少年中,理想信念滑坡、价值观扭曲、道德意识偏移。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设立纪念日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烈士精神,对于我们更好地培养下一代革命事业的接班人,确保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顺利发展,有重大意义。

庞丽娟等委员建议:将烈士纪念日名称改为英烈节,时间改为清明节,因为这与中国传统文化和民俗相吻合。

烈士纪念日的小报,烈士纪念日手抄报,烈士纪念日小报

1945年,党的七大作出召开中国革命死难烈士追悼大会的决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烈士”一词。

1980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二条对革命烈士的范围作了更为明确的界定:“我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称为革命烈士。”第三条规定了可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五种情形:(一)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二)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三)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四)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五)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2011年7月,国务院将《革命烈士褒扬条例》修订为《烈士褒扬条例》。其中第八条规定了可评定为烈士的五种情形:(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该条例去掉了“革命”二字,对于烈士的界定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再出现“敌人”字样,“人民”也被“公民”所取代。

2011年8月,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2004年8月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行修订,其中第八条规定了现役军人可批准为烈士的六种情况:(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二)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三)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四)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死亡的;(五)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六)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设立烈士纪念日是社会各界多年来的呼声。2004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王伴青首先提出建议设立“革命烈士节”,将每年清明定为“革命烈士节”,全国各地开展隆重纪念活动。

民政部自2005年起多次召开由中宣部、文化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及中国民俗学会等部门和部分民俗专家参加的研讨会,并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先后4次征求16个相关部门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意见。各地各部门和专家学者均赞同设立烈士纪念日。

2013年4月4日,经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研究设立烈士纪念日”。2013年4月21日,民政部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请示》。2014年8月23日,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的议案》。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无数先烈穷其一生追求,最终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在开国大典前夕的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在首都北京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决议。当天下午6时,毛泽东率领全体政协委员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了奠基仪式,并为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这是要让中国人民牢记,新中国的诞生是用烈士的鲜血换取的。

将烈士纪念日设立在9月30日,显然也是为了让我们永远牢记无数先烈的牺牲奉献。没有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就没有中华民族的独立,就没有新中国的诞生,更谈不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在国庆节的前一天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既能充分体现“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突出国家褒扬烈士的主题,又能与党和国家领导人10月1日上午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等烈士纪念活动相衔接。

一方面,主流精神和核心价值观不同于流行文化、消费文化,后者可以自然传播,而前者则需要理性支持,需要主流社会作出有效的主动行为。另一方面,节点和仪式更能聚焦大众的目光,更能引起广泛关注,且便于营造氛围,强化其效能。再一方面,上升到法的高度便具有了强制性,更能产生教化和强化作用。

近年来,我国以立法的形式设立了包括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南京大屠杀受害者国家公祭日在内的很多纪念日,对先烈的纪念上升到法律层面。这说明国家纪念日正在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纪念日的法定化明确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国家利益。

大国崛起于文明,奠基于精神。没有强大的精神作支撑,便无法承担起更大的国际责任,也难以立身于人类文明的制高点。激发和张扬牺牲精神,对于我们这样的国家和社会来讲,无过于从革命先烈那里寻找精神元素或基因。

设立烈士纪念日,对于弘扬烈士精神、缅怀烈士功绩,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设立烈士纪念日的方式,不仅能够更好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更能够帮助人们找到感恩的载体。在这一感怀、感恩的日子里,不单单是有关部门、单位和团体将举行缅怀烈士的活动,任何一个中华儿女,都应该通过自己的行动在烈士纪念日这一天,表达自己对先烈的感激、感恩之情。

设立烈士纪念日并不意味着仅仅把纪念局限在这一天,烈士纪念日年复一年地到来,周而复始地加深人们的认识,更是为了世世代代不能忘却的纪念。就像清明祭祖、中秋团聚一样,通过一代代人的传承,将民族的文化认同和使命接续凝结下来。

2014年3月31日,民政部发布《烈士公祭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了烈士公祭仪式的程序:(一)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塔等)行鞠躬礼,宣布烈士公祭仪式开始;(二)礼兵就位;(三)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四)宣读祭文;(五)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六)向烈士敬献花篮或者花圈,奏《献花曲》;(七)整理缎带或者挽联;(八)向烈士行三鞠躬礼;(九)参加烈士公祭仪式人员瞻仰烈士纪念碑(塔等)。

2014年8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一要举行公祭烈士活动。烈士纪念日当天,国家将举行公祭烈士活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我烈士纪念设施国家的我驻外使领馆,都要举行公祭烈士活动。二要向烈士墓敬献鲜花。三要开展网上纪念烈士活动。开辟网上缅怀纪念烈士栏目,倡导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通过网络缅怀纪念烈士,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四要关怀慰问烈士遗属。各地要组织走访慰问烈士遗属,积极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动员社会力量为烈士遗属送温暖献爱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进一步增强荣誉感。

2部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3部民政部令:《烈士安葬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公祭办法》。

《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2015年,民政部、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912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14510元。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5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

此外,烈士遗属还享受医疗优惠、住房优先优惠以及就业、入学入托等优待政策。

据不完全统计,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英勇牺牲。由于战争年代条件有限,许多先烈没有留下姓名。

目前,全国有名可考、并收入各级《烈士英名录》的仅有193万余人。近几年,每年新评定的烈士数量在300人左右。

目前全国共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4200多个,每年接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学校等组织的烈士纪念活动10万余次,群众瞻仰祭扫1.5亿多人次。

烈士纪念设施施行分级保护管理,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有277处,主要是纪念在重大事件、重要战役和主要革命根据地斗争中牺牲的烈士,或有重要影响的著名烈士、为中国革命斗争牺牲的知名国际友人等。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9月20日公布了第六批包括雨花台烈士陵园、平型关烈士陵园等96处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单。此次获批的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有反映红军长征时期的贵州习水青杠坡红军烈士陵园,反映抗战时期的山东费县烈士陵园,反映解放战争时期的辽宁塔山阻击战烈士陵园;有纪念个人为主的河南吉鸿昌将军纪念馆,也有纪念英雄群体的江苏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这些烈士纪念设施虽然安葬、纪念着不同时期的烈士,但所弘扬的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无私奉献、敢于牺牲的烈士精神是一脉相承、永志纪念的,是我们缅怀先烈、不忘初心、走好新的长征路的重要精神力量。

烈士纪念日意义烈士纪念日有何意义烈士纪念日由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委员普遍认为:设立烈士纪念日很有必要,这对缅怀烈士的丰功伟绩,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动力,有积极推动作用。

迟万春等委员认为:如果一个民族不崇尚英雄、不尊重英烈,这个民族是没有出息、没有希望的,也很难再出英雄,更难造就英雄辈出的局面。

杜黎明委员认为:将纪念日定为每年的9月30日,正好是国庆节的前一天,让全国人民永远不要忘记先有无数先烈的前赴后继、奋勇献身,才有我们国家今天的繁荣富强、文明进步。

邓昌友委员认为:在一些人特别是青少年中,理想信念滑坡、价值观扭曲、道德意识偏移。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设立纪念日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烈士精神,对于我们更好地培养下一代革命事业的接班人,确保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顺利发展,有重大意义。

刘振来委员认为:决定草案中讲的烈士的范围,不仅应包括1949年以前的近现代史上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自由和解放而牺牲的烈士,也应包括1949年以后当代史上,为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国家的建设繁荣发展而牺牲的烈士。当然还包括决定发布以后牺牲的烈士。

庞丽娟等委员建议:将烈士纪念日名称改为英烈节,时间改为清明节,因为这与中国传统文化和民俗相吻合。

烈士纪念日,烈士纪念日的意义,烈士纪念日设立的意义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8月31日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设立烈士纪念日,表达的是国家立场。世界上许多国家都专门设立向烈士纪念的节日,尽管名称不一,但内核一致。比如,美国每逢阵亡将士纪念日,无论现役军人还是老战士都向阵亡将士致意,吹响军中熄灯号让死难将士安息;英国将11月11日定为荣军纪念日,每年这个时候,伦敦白厅的和平纪念碑都会举办国家纪念仪式。对烈士的态度,最能检验一个国家的价值观。从国民情感到国家责任,我们追寻的是一个个烈士,也是触摸国家的沧桑历史;通过纪念烈士,国民牢牢凝聚一起,民族更具凝聚力。一个不忘记先烈的民族,一个敢于表达真实情感的国家,必然更有希望,也更能赢得尊重。

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的形式,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受害者国家公祭日。这既说明国家纪念日正在形成一整套体系,也说明纪念日的法定化明确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国家利益。无论9月3日、9月30日还是12月13日,对先烈的纪念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重要性不同寻常,意义也不同寻常。

回顾人类历史上的共同灾难,不是我们“愿意”记住什么,而是我们“有道德责任”记住什么。我们纪念烈士,不是记住仇恨,也不是单纯地表达情感,而更是传递我们的价值观,表明我们尊重生命,警示后人。犹记得,今年3月28日,在异国他乡长眠60余年的437具中国人民志愿军遗骸,由专机从韩国仁川机场运抵沈阳桃仙机场,这是中国首次大规模接收牺牲在韩国境内的志愿军遗骸。这一刻,让人泪流满面;这一刻,更让人读懂了国家存在的含义,国家情怀所本该具有的价值温度。

通过纪念烈士,应该唤醒我们对生命的更加珍视,对和平的更加呵护。今天,烈士的内涵正在宽泛,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人是烈士,在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人也是烈士,所有为了国家、为了民族、为了公共利益献身的人,都值得我们尊敬和感念。

也不应回避,一些地方的烈士陵园荒废,烈士的英名事迹被淡忘。英雄不一定是烈士,烈士一定是英雄。他们,“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他们,“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他们,“威武不能挫其气,利禄不能动其心”;他们流血牺牲,是为了建造一个可爱的中国,“生之快乐将代替了死之悲哀,明媚的花园,将代替了凄凉的荒地”;他们,在和平年代毅然为了公众利益流血,“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记住烈士,是我们的良知所在,也是共同的责任。

9月30日,是首个烈士纪念日。希望我们每一个人将情感融入纪念活动,将责任上升到对中国梦、民族魂的追寻上,让纪念烈士成为全民共同追寻价值和信仰的一个符号。

据不完全统计,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英勇牺牲。由于战争年代条件有限,许多先烈没有留下姓名。目前,全国有名可考、并收入各级《烈士英名录》的仅有193万余人。近几年,每年新评定的烈士数量在300人左右。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有1亿多人次到烈士陵园参观瞻仰,表达对先烈的缅怀之情。近几年,通过网络平台祭扫烈士、寄托哀思的网民人数不断增加。同时,很多烈士的英雄事迹在文学作品、广播影视中传颂,烈士精神彰显出巨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烈士褒扬工作,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框架体系,其中包括2部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份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3部民政部令:《烈士安葬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公祭办法》。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23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目前,全国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属有20余万人,其中,城镇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为每年13860元;农村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为每年7970元。

从2011年7月1日起,国家给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此外,我国对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等也进行了相关规定。烈士遗属还享受医疗优惠、住房优先优惠以及就业、入学入托等优待政策。

烈士纪念日活动心得体会

9月30日上午,富县卫健局党委组织下属支部负责人和局机关院落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讨论。会上组织全体人员收看了《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电视直播节目。

全体参会人员观后感触良深,党员领导干部依次发表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党委委员、副局长段文博在讨论发言时表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今天深切缅怀革命烈士,就应该牢记历史,继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牢记使命,承前启后、继续前进,为富县卫生健康事业努力奋斗。

党委副书记李世广在发言时指出,在建国七十周年之际向人民英雄致敬,具有更加特殊和深远的意义。卫健系统的“、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就应该将“初心”体现在救死扶伤上,将“使命”体现在服务群众健康上。系统内全体党员和医务工作者要通过主题教育,真正做到初心不忘,使命在肩,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为“健康富县”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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