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法制手抄报(大全7篇)

时间:2023-10-13 19:35:19 作者:曼珠 简单法制手抄报(大全7篇)

青春是充满梦想和希望的时期,我们拥有无限的可能性。青春是一个充满自我认知和成长的年代,我们应该如何提升自己的自信和自尊?如果你正在青春之路上奋斗,以下经验或许能给你一些启发。

简单法制手抄报篇一

1、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2、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

3、诚信是生活的通行证,法治是社会的安全网。

4、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5、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6、与法同行,成长有保障。

7、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8、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9、人生道路千万条,学法用法第一条。

10、学法懂法,心明眼亮;不学不懂,迷失方向。

11、宣传行政强制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2、开展“六五”普法,建设法制校园。

13、学法懂法源自一点一滴,守法用法始于一言一行。

14、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5、以人为本营造和谐,以法为准彰显公正。

16、读书明理,普法医愚,守法律己,和谐添彩!

17、学法护法者智,违法乱法者愚。

18、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19、学法让人生更美好,守法使社会更和谐。

20、弘扬法制精神,构建和谐校园。

21、祖国在我心中,法律伴我成长。

22、学法知法懂法事事讲法;守法用法护法人人普法。

23、知法明礼,用法维善,护法除恶,守法心安。

24、手拉手践行法治,心连心共建和谐。

1、不要犯法不要违法不要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做个守法的好公民。

2、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犯时用法律的手段解决;至于怎么解决,遇到具体问题时请询问资深人士,切忌私力救济。

3、寻找法律救济的过程是打“证据战”的过程,注意寻找并保护证据。

4、平时多看点法律书籍,电视上的法律节目,厚积薄发。

一般的说,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到纠纷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一般人都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选择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好处是可以节省诉讼费用和宝贵的时间,而且不诉诸公堂,不伤害双方感情,有利于以后继续合作,可谓达到了“双赢”。对人民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这时候法院只核实仲裁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而不会重新审理案情。

刑事案件种的.公诉案件(一些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犯罪,例如杀人、抢劫、纵火等)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处后交由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一些轻微刑事犯罪)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

其他涉及某些特殊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例如涉及铁路运输事故的案件应向铁路法院起诉,海事纠纷向海事法院起诉。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提出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遵守法律、法规。这是受教育者作为社会公民的最基本的要求。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这是受教育者的一项最主要的义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简单法制手抄报篇二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简单法制手抄报篇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其基本原则有:

(一)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

(三)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四)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五)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六)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

(八)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九)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负有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责任。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体现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主人翁地位和他们之间的平等、互助合作关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经济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并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所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基本权利具有综合性和不可转让性,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它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禁止差别待遇。

(二)政治权利

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指公民依据内心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它包括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出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四)人身自由

又称身体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讯自由受法律保护。

(五)社会经济权利

是指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的具有物质经济利益的权利。它主要包括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劳动就业权和取得报酬权,休息权,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六)文化教育权利

是指文化与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从事文艺创作的权利与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七)监督权

是指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具体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它决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

我国现行宪法第52条至第56条规定公民有以下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

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禁止任何民族歧视和压迫。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具体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主要是指公民必须树立祖国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同一切损害祖国尊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斗争;保护国家的声誉和荣誉不受损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文面的利益。

(四)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主要指: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五)依法纳税的义务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进行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都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六)其他义务

1.受教育义务。指适龄的未成年人必须接受学校教育的义务。

2.劳动义务。指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必须参加社会劳动。

另外,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及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了行使国家权力,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而建立的具有不同职能的层次,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国家机关总称。在我国,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职能,又分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等级,又可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我国的中央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

我国的地方国家机关包括:一般地方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及检察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及特别行政区机关(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会及司法机关)。

第二十八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城市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从事义务教育工作。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简单法制手抄报篇四

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点、思想实际和接受能力,小学法制教育的内容重点是进行有关《交通管理规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常识教育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我们小学生要做到如下几点:

1、要尊敬国旗、国徽,维护祖国尊严。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国旗和国徽是国家尊严的象征。要尊敬、爱护国旗、国微。懂得正确对待国际友人,不做损害国家荣誉的事。

2、要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交通规则的基本要求,如行人、车辆必须各行其道;车辆必须靠右侧通行,行人走便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在农村公路上也要靠边走,注意无来往车辆再横过),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或追逐打闹,骑车不闯红灯;使学生知道违反交通规则是违犯《交通管理规则》的行为。

3、要讲究公共卫生,保持市容整洁。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人人都要注意保护公众饮用的井水、泉水或者其它水源,不要弄脏,防止污染;人人都要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在街上乱倒垃圾,秽物,不随地便溺,不在建筑物上任意涂抹刻划;人人都要爱护花草木,不要攀折和故意损害公园、街道和屋旁的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地。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就是妨害公共卫生和市容整洁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五条有关规定的。

4、要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遵守公共秩序是公民的美德,知道结伙闹事,打架斗殴,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公园、商场、娱乐场、展览会、运动场或其它的公共场所的秩序,任意放高音声响,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和休息,不听劝阻,扰乱国家机关办公秩序,损坏国家机关尚在发生效力的布告、封印等,都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有关规定的。 我们小学生应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殴打、辱骂他人或故意污秽他人身体、衣物,都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条有关规定的。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玩火玩电十分危险,失火烧毁国家或他人财物,是损害公共安全和公民利益的行为;游戏要远离铁路、公路到安全地方进行,不要妨害交通运输安全;在铁路、公路上挖掘坑穴或者放置障碍物,对火车,船只投掷石子、泥块或者其它类似物品,损毁路灯、交通标志或者其他交通安全设备,都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八条有关规定的。

要使小学高年级学生知道,有上列各项行为,若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危害就会导致犯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5、要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合法财产。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国家和集体的财产是公共财产,人人要爱护;爱护公共财产是公民的美德和义务;公民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偷窃、诈骗、侵占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都是侵害公有财产或公民财产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使小学高年级学生懂得,其中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危害的就会导致犯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6、要爱护名胜古迹和珍贵文物。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名胜古迹和文物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文明的象征,保护文物和名胜古迹,人人有责;污损文物和名胜 古迹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有关规定的。

7、要爱护珍贵和有益的动物,保护树木庄稼。

我们小学生应爱护有益的动物,懂得珍禽、珍兽或者其他野生动物和森林资源是受国家保护的,不能随便猎取、损伤珍禽珍兽;在禁止渔猎的地区捕鱼、打猎,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竹林、树木、毁坏城镇和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树木、损害地里的农作曲或者瓜田、果园中的瓜类、果实、苗圃中树苗,不听劝阻,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七条、第十二条和《森林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的。

8、要开展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不看坏书和坏录像片、不赌博。

我们小学生应开展文明的、健康的、有益的课外活动,不看坏的书报、录像,不赌博或变相赌博;使他们知道出售、出租业经取缔的反动、淫秽的书刊、画册、图片以及赌用品,经教育仍不改正,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六条有关规定的。

9、要尊重通信自由,不私拆、撕毁别人信件和揭取邮票。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不准私拆、毁弃别人的信件或私自揭取邮票。

10、要相信科学,不参加迷信活动。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迷信是愚昧的表现,学习以科学知识解释一些自然现象,不参加迷信活动;使他们知道利用封建迷信活动诈骗钱财,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

11、要建立同学问的正常友谊,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友谊,引导学生分清同学之间的正常友谊和“哥们义气”的区别,知道帮助或包庇违法犯罪的人干坏事是一种犯罪行为,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不要受骗上当。

12、要从小学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们小学生应知道国家有法律,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是广大人民意志的表现,人人要遵守法律,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初步了解宪法规定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与小学生有关的内容,懂得小学生要从小学法守法,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英雄人物学习,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简单法制手抄报篇五

2.知律法于心,守法律于行

3.学法让人生更美好,守法使社会更和谐

4.法是铁,律是轨,不循法律要出轨

5.人生行万里,法律记心里

6.法以民为本,民以法为天

7.知法守法你我他,幸福平安千万家

8.人人守法,法守人人

9.知法守法用法,和平和美和谐

10.依法行驶职权,文明监察执法

11.智者以法护身,愚人以身试法

12.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13.守护人生绿灯,不闯法律红灯

14.法律文明伴我行,平平安安一辈子

15.开启法律明灯,照亮人生前程

16.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

17.情动人,理服人,法育人

18.和谐与文明同在,法治与发展共存

19.读书明理,普法医愚,守法律己,和谐添彩!

20.播下法治的种子,收获和谐的果实!

21.法律是灯,照亮征程;法治是桨,迈向希望

22.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守法律举步维艰

23.人人都是弘扬法制的宣传员,处处都是和谐美丽的风景线

24.诚信是生活的通行证,法治是社会的安全网

25.学法知法懂法事事讲法;守法用法护法人人普法

简单法制手抄报篇六

1、 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

2、 遵守宪法就是要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 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4、 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程序规定,同时,以法律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事。

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和主权的统一,维护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

1、 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

2、 维护国家荣誉包括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

3、 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

我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1、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2、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此外,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1、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2、 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3、 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4、 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

1、 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2、 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1、 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2、 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1、 违反法定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 公民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简单法制手抄报篇七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邱*、武**盗窃案。

邱*,22岁,***人,待业青年。武**,17岁,待业青年,贺*,14岁,**在校学生。刘**,14岁,**在校学生。

200*年*月11日下学后,在邱*授意下,武**对贺*说:“**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到**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把邱*从**叫来**,6月15日上午,武**、贺*入室、刘**放哨,偷了23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刘**分得2000元,其余由武**拿着,四个人上**,回来后,只剩3000元,其余均在**挥霍。

案发后,邱*、武**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这件案子的主要教训是:贺*年幼无知,听信欺骗,引狼入室,造成严重后果。青少年学生世界观没有完全定型,思维方式极不稳定,判断事情的能力差,遇到事情,一定要仔细思量,权衡利弊,切不可头脑发热,贪图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张**,16岁,**高中二年级学生。200*年3月22日晚10时酒后出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撞了一下,孙到宿舍,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让艾给处理一下,艾答应后,孙**就将张**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正说着,候**到了跟前,问:“什么事?”艾**就将发生的事给他说了,孙**说:“没事”。候**说:“咋没事?”并问张**这件事怎么处理,张**说:“你想咋办就咋办。”候**就在张**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在张**被候**搡不予考虑门背后时,张**从口袋里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候的头发,在候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搡将候又捅一刀。候**在被推至床边时,将张**撕到床上,压在身下,张**又在候的胸部边捅二刀。致候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发现其左腋下、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均被刺伤。

经法医鉴定:候**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58条、第87条之规定,已构成重伤。

张**故意持械伤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对候**人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民事赔偿责任张**负百分之五十,候**负百分之四十,学校负百分之十。

1、正当防卫。是指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动不受法律追究。在本案中,张**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不属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2、故意伤害罪。《刑法》243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犯罪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致 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两个在校生,判了刑 ,赔了钱,挨了疼,应该有哪些教训?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若,张**遵守校规,不在校内喝酒;假如他撞人之后,说声“对不起”; 假如候**少一些哥们气,少一些逞能好事、少一些二杆子劲,会是什么结果呢?这件不该发生的事,肯定是可以避免的。

同学们:听了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我想应是5句话,15个字: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要坦白。

1、慎交友。上述案例中的被告人过早离开学校,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过早涉足社会,沾染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是非不分,良莠不辩,以至胆大妄为,以身试法。提醒同学们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记古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学校教育中的思想政治课,法制课不是空的假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我们要从中悟出做人的理想价值,不仅学会做学问,学本事,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做人。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道在何处?我认为,勤劳致富,才是正道。上好高中,考上大学,学好本领,参加工作获取报酬,才是正道。相反,坑、蒙、拐、骗、偷、抢等手段弄钱,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那就是邪门歪道,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重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3、善思考。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 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4、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法修订后,对正当防卫作了新的规定,即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q####j、绑架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就学校而言,如果每个同学都充满正义感,见义勇为,碰到类似抢劫的情况,挺身而出,人人喊打,我们就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犯罪分子就没有藏身之地。

5、要坦白。一旦做错了事,甚至犯了法,就要坦白地向老师、学校、有关机关把事情讲清楚,争取从宽处理。今天的两个案例中,被告人都能如实供述犯罪过程,才被依法从轻发落,判了缓刑。所以,我奉劝同学们最好是从小学法、懂法、守法,万一触上法网,就应该主动坦白、自首,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

最后,祝愿青少年朋友们,同学们,勤奋学习,只争朝夕,时刻准备着,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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