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承包合同(汇总20篇)

时间:2024-04-15 21:01:10 作者:翰墨

承包合同是委托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一项协议,规定了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希望以下承包合同范文能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合同的基本要素和条款。

山林承包合同

出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属的山岭承包给乙方经营,具体条款如下:

二、山林权属:山岭权属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满如因林业部门的采伐指标限制,无法砍伐,甲方允许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实际延长时间计收租金。

三、承包时间: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计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签订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时预交______年租金,租金每年______元。以后每年租金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付清,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合同终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地是指离开田边______米,坟墓边______米的林地。

2、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

3、在合同期内,乙方垦荒、种植、开路所损农民农田作物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解决。

4、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岭内开设林区公路及在村民自留山内的原路在不扩大的前提下无偿给乙方使用,不另作补偿。

5、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岭林地,甲方保证所有山岭林地、树木不是生态公益林地,如果林业部门出于需要规划为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6、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林区治安、防火工作。

7、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8、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9、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

2、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八、山岭承包给乙方只能作种植开发、不能作其他用途。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九、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处: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年,即从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__年共计金额为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时间:

山林承包合同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_______山的___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_______亩,中幼林_______亩。该片林木北起____至______,南起____至____,东起至____,西起____至____。

承包有效期为____年,从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第三条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林,如甲方在_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__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付给)。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____厘米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_____:_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

3.护林区内杂木柴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____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____:____分成,被盗伐成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____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接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__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茎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_____倍赔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____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付给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_______%向乙方付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地段,实用面积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四、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1、甲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3、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5、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1、乙方的权利义务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5、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6、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7、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续,附(定)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8、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9、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八、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山林承包合同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身份证号:现住:(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村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山林承包合同

发包方:(下称甲方)承包方:(下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集体利益,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权属甲方的山林土地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耕种和经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积:(具体以1:10000地形图勾汇为准)。

1、地点或地名:

2、界址: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3、面积亩。

二、即从。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时限:

1、承包价格:元/年.亩,每年共元。

2、付款时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内,承包地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亲属继承本合同乙方权责利。

五、乙方若未按时按额缴交承包款,甲方应处罚乙方应交款的.3%滞纳金。若乙方超过三年拒交承包款,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将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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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东至:现西边;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变,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二五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_,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_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

出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属的山岭承包给乙方经营,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包地点:

经双方现场实测面积______亩,其中林地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林权证号____________。

山岭权属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满如因林业部门的采伐指标限制,无法砍伐,甲方允许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实际延长时间计收租金。

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计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

签订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时预交______年租金,租金每年______元。以后每年租金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付清,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合同终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地是指离开田边______米,坟墓边______米的林地。

2、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

3、在合同期内,乙方垦荒、种植、开路所损农民农田作物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解决。

4、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岭内开设林区公路及在村民自留山内的原路在不扩大的前提下无偿给乙方使用,不另作补偿。

5、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岭林地,甲方保证所有山岭林地、树木不是生态公益林地,如果林业部门出于需要规划为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6、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林区治安、防火工作。

7、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8、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9、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

2、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八、山岭承包给乙方只能作种植开发、不能作其他用途。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九、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地段,实用面积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四、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1、甲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4、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5、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6、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7、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

1、乙方的权利义务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5、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6、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7、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续,附(定)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8、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9、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八、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承包山林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山林管理,盘活集体资产,美化、绿化家园,现将集体有所有权的山林租赁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四至为:面积:

二、承包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计年。

三、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整。

四、交款方式及时间:

租赁款人民币万元整,一次付清现金万元,下欠两万元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时间为每年5月1日。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山林改造种植需报公司同意见;

2、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农场规划使用,乙方必须服从,征用后,乙方损失由乙方与开发方协商处理解决,甲方可进行协调。

3、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无权拒绝本族人在王英垴葬坟,但葬坟对山林造成的损失因协调处理,适当补偿。

4、承包期后五年,乙方砍伐应由生产队控制,确保承包期结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变。

5、乙方在以后续包中有优先承包权。

6、乙方获得承包合同权后,如不按时上交年费、乱砍乱伐、任意改变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退还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经营权,其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1式3份,甲方和乙方各执1份,报果茶公司备案1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公章):乙方(盖章):

山林承包合同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x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x 年 月 日 二x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

山林亦指有山有林的地区。对于山林承包。

合同。

你有多少理解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林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本屋为甲方(以后简称甲方):

承包为乙方(以后简称乙方):

1、全屋场群众大会决定,将现有开垦的山地按国家图纸实际面积计算一并承包给乙方(按实面积为准)。

2、时间自20xx年3月5日起至2041年3月5日止(时限30年)。

3、承包金额为每亩每年45元人民币。

4、前期山林开垦投资费用归乙方偿还。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亩补贴,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费用,无论乙方采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无理要求。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不得违约。

6、三年后,甲方除享受45元一亩外,如遇国家有对山地补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拨的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款(归甲方所有),青苗建筑物的征收款(归乙方所有)。征收多少面积应减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8、甲方在承包期内,应维护乙方利益,支持乙方为管理山林,所作出的。

规章制度。

如甲方出现故意刁难乙方,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归甲方负责,触接刑法的,乙方有权申请追究刑事责任(损失款乙方有权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双方无权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终止合同应赔偿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在三日之内终止合同,赔偿金额伍万元整)。

10、在开垦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归乙方完成。

11、甲方应尽快将所开垦的山地丈量整册到户一式两份,一份交甲方各户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档(整册时限4天)。

12、交款时间为每年的4月1号(阳历)一并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前三年的每亩80元补助款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20xx年3月4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振兴经济,现经甲方召开群众会议,经讨论决定将山林发包给乙方承包砍伐种植经营管理,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使今后便于管理使用,有利于团结维护好各方的合法利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乙方利用承包的林地有权砍伐和种植、割油等投资经营项目,有权开发地面上下各种品质方面的资源,发展林业生产,乙方自主经营权,可自由转包,合股其它承包者仍按原合同执行。

二、承包土地范围:,承包期限为二十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实际面积按林业部门勾图为准。

三、付款方式: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待林业部门实地勾图边界、政府认可后,乙方一次性将承包款项付清给甲方。

四、乙方将承包费付清给甲方后,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归乙方所有,乙方如何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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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引进资金,发展林业产业,经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将本村所属的荒山、荒地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现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甲方村所属山林,具体四界至为:

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总面积为亩(附地形图)

2、与林地生产经营配套生产生活的室外场地、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

1、________年属承发包双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筹备期,不计承包金。

2、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期间承包款为每年人民币元整。从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款为人民币元。

3、乙方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本合同项下的承包标的交与乙方经营,并保证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维修改造设施、增加用电能力等与承包经营有关事项时,甲方必须予以配合。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经营权,并承诺其村民将不会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否则,甲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甲方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乙方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5、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约定收取承包金。

1、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2、乙方必须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严禁采取掠夺性方式进行生产。

3、乙方有权对经营土地的设施进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权自定林业经营活动。

5、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添臵设施的,乙方可自行采购,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由乙方处臵。

6、乙方拥有优先取水权。

7、承包经营范围内的生产生活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需要进行改造的,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8、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自负。

9、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承包金。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金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如超过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对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赔偿,并支付乙方违约金元。

1、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甲方同意对承包金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2、凡涉及承包范围内的产权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但当其与乙方的利益冲突时,事先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本合同未尽事宜之处由双方另行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但如因甲方债务的原因导致乙方利益受到损害(如种植面积和设施、房屋的减少)的,除按比例调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冲抵后,不足部分仍需对乙方赔偿。

5、为确保乙方完整的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随意处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权,在此,甲方同意将土地使用权证交与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终止。

6、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可以由亲属继承和向其他人转让经营权,转让后的经营活动符合本合同约定。

7、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秀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8、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9、承包经营期满,甲方双方共同对林业进行估价,40%归甲方,60%归乙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下列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情形。

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出现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经营的。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

承包为乙方(以后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1、全屋场群众大会决定,将现有开垦的山地按国家图纸实际面积计算一并承包给乙方(按实面积为准)。

2、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时限________年)。

3、承包金额为每亩每年________元人民币。

4、前期山林开垦投资费用归乙方偿还。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亩补贴,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费用,无论乙方采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无理要求。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不得违约。

6、三年后,甲方除享受45元一亩外,如遇国家有对山地补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拨的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款(归甲方所有),青苗建筑物的征收款(归乙方所有)。征收多少面积应减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8、甲方在承包期内,应维护乙方利益,支持乙方为管理山林,所作出的规章制度。如甲方出现故意刁难乙方,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归甲方负责,触接刑法的,乙方有权申请追究刑事责任(损失款乙方有权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双方无权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终止合同应赔偿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在三日之内终止合同,赔偿金额伍万元整)。

10、在开垦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归乙方完成。

11、甲方应尽快将所开垦的山地丈量整册到户一式两份,一份交甲方各户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档(整册时限4天)。

12、交款时间为每年的4月1号(阳历)一并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前三年的每亩80元补助款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山林承包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村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为发展林业苗木经济,合理利用甲方所属的荒山,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事苗木栽培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设管道从____区横xx所属各村民小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承包山林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在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集体土地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承包。

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是集体所有用于农业的土地,承包方只有土地使用权,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集体土地承包当事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权益,鼓励经营方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土壤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坚持稳定和完善集体土地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甲方发包方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新增土地范围以内,面积为30亩,其中林带2.5亩,实际播种及交费用的面积为27.5亩。该土地的位置与四周界限见本合同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本合同土地承包期限为50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年限以公元年的起止计算,合同期满后自然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不同承包土地经营年限阶段,执行不同承包费标准。并以现金形式交纳。承包费标准共分五个阶段,即: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年,免交土地承包费,但每年每亩土地上交管理费10元,每年上交土地管理费共计275元人民币(贰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共交2750元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元整)。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费共计1375元人民币(壹仟叁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合计上交13750元人民币(壹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3、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10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费共计2750元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元整),十年合计上交27500元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整)。

4、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150元,每年上交土地费共计4125元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十年合计上交41250元人民币(肆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

5、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3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费共计9625元人民币(玖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十年合计上交96250元人民币(玖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

在合同履行期间,每年于当年3月20日前向甲方交纳当年承包费的50%作为承包当年履行合同的保证金。于当年11月20日前结算当年的土地承包费。当年的土地承包费必须在当年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乙方在交纳土地承包费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款收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费。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土地,用于种植果园,主要种植优质的核桃、苹果、红枣等品种。不是改变合同约定的种植用途。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2、甲方有要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甲方有要按照如数向乙方收取土地承包保证金和土地承包费。

4、甲方负责乙方用水,用电等其他方面与当地农民同等对待,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解决宅基地。

5、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其它相关费用(以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6、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国家相关规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种植技术指导。

7、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政策对乙方及其雇佣人员进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民与乙方之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矛盾。

8、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除国家征用和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征用外,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9、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合同约定种植范围内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土地承包期内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处臵产品。

2、乙方在承包期内死亡,其承包经营权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承包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合同期满。

3、乙方有自主的用人权,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的村(居)民享有优先录用权。

4、乙方必须承担公益性建设的义务工,义务工主要用于道路的平整、林带的放水、补植,清渠等公益性劳动。具体按土地承包面积每10亩一个义务工,如若不参加或完不成按每个义务工40元纳入上缴任务。

5、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补偿标准,有要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保证金、土地承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合理利用土地,必须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挖坑、挖塘、采矿等活动。不得转为非农业用地,不提擅自买卖、出租、荒芜所承包的土地;不准转作宅基地或修建其他建筑物,若需修建,必须经甲方同意,上报国土、建设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8、乙方投入农业生产的劳务人员,应承包管理责任,必须服从当地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并按有关规定交纳管理费用,对雇佣人员进行保险,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用于生产的各项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包括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10、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工作完成时间,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不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11、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新达成的书面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3、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了乙方的权益时,乙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4、由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缴、逾期缴纳承包费三个月的,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侵犯集体财产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6、承包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能力。

7、乙方使用土地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按期缴纳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应上交总承包费的50%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不交纳承包费,甲方无偿收回乙方合同及承包土地上的附关物。

3、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

4、乙方如擅自在承包的土地上兴修建筑物,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并按要求复垦。乙方如毁坏承包地内的树木、水利设施等,要照价赔偿。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连连荒芜承包土地一年以上,乙方除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外,还应交纳土地承包费1—4倍的罚金,并不退还押金。

6、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转为非农业用地,买卖、出租、荒芜、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应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同时,解除承包合同。

7、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可以申请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仍然解决不了的,30日内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30日内未提起诉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即产生法律效力。

乙方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如洪涝灾害、冰雹)等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土地内种植的农作物减产或绝产,经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后,甲方可根据行业相关规定或参照当地政府对农民的减免规定,对当年的土地承包予以适当减免。

1、乙方依据本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承包范围内。

2、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政策需要重新调整或统一规划土地,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并按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标准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3、合同到期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如水稻、棉花等土地)必须达到土地平整,水渠完好;种植经济林的土地内(如苹果园、梨子园、红枣园等)果树必须符合相应承包年限种植的年轮,否则将参照国家相关产业种植要求标准,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

4、合同到期后,承包土地范围上的附着物果树、林带、水渠、水利设施、临时住房由乙方无偿交给甲方。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定备案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温宿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一份,镇土地管理所备案一份。

4、本合同生效后,原承包合同即行废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____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____%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___%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农户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山林承包合同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同时提高本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根据本组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研究决定,现将本组现有的`松山、林地(约300亩)承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四至边界:

东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

南至:_______路;北至:________。

二、承包时间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乙方的义务。在承包的林区里护林防火,坚决制止盗伐林木,滥占用林地等行为。

四、利益分成。乙方当年不支付承包金,待来年有采伐计划后,伐树出售所得现金甲乙双方各得50%。如国家在林业发展上有优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继续承包,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优先权。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议修订。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主管领导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亩,共一宗。

第一宗(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责任山;西至责任山,南至

责任山;北至责任山。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元,合计元,(大写:),自年月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签证单位(盖章)签证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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