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非煤矿山安全月演讲稿(精选9篇)

时间:2023-10-01 17:58:16 作者:雅蕊 最新非煤矿山安全月演讲稿(精选9篇)

演讲稿具有宣传,鼓动,教育和欣赏等作用,它可以把演讲者的观点,主张与思想感情传达给听众以及读者,使他们信服并在思想感情上产生共鸣。那么演讲稿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演讲稿模板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非煤矿山安全月演讲稿篇一

市安委办:

今年上半年,xx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新安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按照市政府、市安委会的安排部署,我局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制度得到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完成了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任务。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目标责任

2015年度在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对本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与各县(区)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市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x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5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意见》(定国土资发【2015】44号)、《xx市国土资源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定国土资发【2015】130号)、《xx市国土资源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定国土资发【2015】150号)、《2015年度“打非治违”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印发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一岗双责”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二、加强检查督查,保证工作成效

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上,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将矿山安全与矿政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行动。采用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区域抓、县局全面抓、市局重点抓的方式,针对矿山企业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的实际,督促持证矿山企业做好日常和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隐患的发生,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了检查。2015年5月5-13日,我局组成督查组对《xx市国土资源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5年度“打非治违”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和各县区“五一”节前大检查安排及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督察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法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详细查看了会议记录,重要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台帐,检查记录,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等相关资料。同时深入矿山企业进行实地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开采,是否存在开采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矿山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确保矿山企业安全、规范生产。

三、加强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

按照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督查各县区认真安排部署,通过企业自查自纠,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为全面落实好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基础。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检查隐患排查291家,排查治理隐患213处,查处违法案件49起,关闭违法企业1家,停产停业整顿12家。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我们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采取各种宣传形式,经常性的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广大职工进行了《新安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组织职工进行了考试,筛选了三名优秀人员准备参与市安委办组织的知识竞赛。二是利用“”地球日、“”土地日开展了上街宣传活动,并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在立交桥广场悬挂横幅一条,制作板报12块,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一万余份。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性。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认识还不够到位,大多数矿业权人重开发、轻安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安全防范能力较差。

二是河道采砂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划分不明确,致使乱采滥挖现象突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是“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够到位,安全措施和安全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下步工作打算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尽管我们对各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都进行了宣传教育,但由于其文化素质、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有限,隐患排查防范意识仍需加强。针对上述问题,需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积极主动与安监、公安等部门联系,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督促企业加大安全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严格落实矿山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技能。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今后,市、县_门将加大动态执法巡查检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认真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争取第一时间发现隐患、处置隐患,对现场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三)建议

矿山企业涉及安监、公安、国土、环保、水务、工商、税务、质检、电力等多部门监管,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监管职责。建议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由安监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把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真正抓实抓好。

xx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16日

非煤矿山安全月演讲稿篇二

xx区经信委根据《关于集中开展“百日除患铸安”大检查的通知》(xx[2017]15号)要求,认真部署和落实非煤矿山“百日除患铸安”专项工作,以贯彻落实区委、区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企业自查与府督查、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自7月15日以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生产矿山“百日除患铸安”安全生产大检查,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通过“百日除患铸安”行动,改善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完善了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高了企业管理层及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呈现稳定好转的态势。

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xx市xx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的通知》(xx[2017]8号)和《关于集中开展“百日除患铸安”大检查的通知》(xx[2017]15号)要求,xx区经信委先后成立了以行一把手为组长的非煤矿山“百日除患铸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矿山企业 “百日除患铸安”工作,明确治理工作目标、治理责任和工作措施,并结合我区生产矿山实际制定了《关于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百日除患铸安”大检查的通知》(义经信[2017]178号),及时将方案印发到各矿山企业,督促矿山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矿山 “百日隐患铸安”工作。

(一)指导、督促“百日除患铸安”工作。指导全区非煤矿山企业根据各自矿山实际制定具体“百日除患铸安”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建立“三清单”;督促矿山属地乡镇府认真落实“百日除患铸安”主体责任。

(二)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我委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区生产矿山开展了专项检查。7月份以来,我委共检查矿山企业60余家(矿)次,下达xx市xx区非煤矿山百日除患铸安大检查“问题清单”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笔录”39份(与市经信委专家联系企业活动共同开展11份),查找出问题和隐患189条。目前,问题和隐患已经整改完成156条,隐患整改率达。其他未整改隐患正在整改中。

(三)抽查和督查。一是采用重点抽查形式对矿山 “百日隐患铸安”工作开展督促落实。特别是对“百日除患铸安”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清单,督促整改消案。从督查情况看,我区非煤矿山企业均按照要求,积极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成立了组织,制定了方案,按照要求开展了自查自改工作。通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二是对区领导带队督查发现安徽牛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采场顶底板边坡参数未对照设计进行整治和规范等”3条隐患和xx上峰水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仍存在“东采场边坡浮石较多未及时清理”等3条隐患,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到位。2家企业已经完成上述6条隐患整改,并通过检查复核。三是根据区安委会xx[2017]15号要求牵头并聘请专家采取点、面结合方式,通过查企业现场、查主管部门和企业台帐对区住建局、交通局、安监局和顺安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发现问题进行了梳理共计18条,并以《xx区百日除患铸安第二督查组督查情况的汇报》(义经信[2017]222号)及时上报区安委办,由区安委会统一下达了督查问题的通报。

一是部分企业“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台帐建立不规范,问题、责任与整改三张清单不全,以日常安全检查替代“百日除患铸安”专项检查;二是部分企业受复工时间较晚影响,百日除患专项行动滞后(如叶湖铁矿等)。

xx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非煤矿山安全月演讲稿篇三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_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和《aa市国土资源局20xx年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酒国土资发[20xx]245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全面落实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检查,扎实安排部署,我局从2月底开始,全面认真组织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现将20xx年上半年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市局,《关于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了认真开展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部署会议,并成立了领导小组,要求各资源管理站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实降低安全事故。

今年来,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始终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领导直接抓,充分发动职工、依靠干部职工,责任到人,形成自上而下重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一是坚持年初有计划,每周有排查情况报告,每月有检查月度总结,每半年有总结。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强化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谁主管、谁负责”。年初,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国土资源局与各资管站、各资管站与其管辖矿山企业均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协调,互相监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三是落实监督检查。

上半年来,我局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采取自查、普查、抽查相结合,企业内查、资管站普查、国土局抽查。今年来,3月至6月份在全县开展了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局领导班子和各资管站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统一指导,监督本辖区内开展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检查组责令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在确保监管工作成效上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对严重危机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确保停产整顿到位;二是对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必须现场整改到位;三是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跟踪管理到位;四是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沟通督促到位。坚决叫停无证开采、露天不分台阶或分层开采、警戒范围不规范的企业,严厉打击和查处“三违”行为及违法行为。加强排查通风系统、运输系统、配电系统、爆破作业、采空区、排土场、尾矿库、危险路段、工程施工作业一线的隐患排查和治理,采取确保安全的各项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督促企业对照安全标准化规范,认真进行自查自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为了抓细、抓实、抓好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行动取得成果、取得实效,按照20xx年度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上半年,我局联合县安监、公安、环保、工信、人社等部门,分南、北山二个片区,由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对全县各矿山企业及矿点进行了四次全面大排查。

(一)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共排查全县非煤矿山企业20户,矿点80处,按照整治工作“三不留、一封闭”的要求,依法取缔查处无证非法开采矿点2处(其中:非法开采铁矿点1处、非法开采锰矿点1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深化依法监管,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与安监局、环保局、工信局、人社局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严厉制止了金庙沟金矿、大红山锰矿等违法生产行为,清理现场非法采挖人员,并依据《安全生产许可条列》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进行了责令停产整顿。对一些非法行为及非法生产开采的生产单位责令其停产整顿。共发责令停产通知书80份。

(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检查组根据辖区的实际,确定监管工作的重点部位、重点内容,对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培训教育考核制度情况,企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制定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及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章程、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上半年,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努力,我局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70家,其中(采矿权非煤矿山采矿企业 20家,探矿权企业50家)查出并督促整改各类非法采、探矿行为16起。整改率达到100%。

1.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我局将“打非治违”与“五一”、“六一”及端午节等节假日、敏感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惩处。

2.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动,对查处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遗留打击高压态势。

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我局于6月初传达学习市安委办、市局及县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顺利开展,制定下发“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紧紧围绕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总体部署,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广泛宣传,积极弘扬安全文化。张贴了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出了黑板报,使安全宣传工作做得有声有色。6月20日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仍然有部分非煤矿山在未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二是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三是负有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四是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漏洞,加上矿山点多、分散,盗矿人员与矿管人员打游击,多次反复取缔,屡禁不止。

今后,我局将围绕全县非煤矿山的现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1、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各行政审批的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清理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证照,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还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后方能生产经营。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采矿、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对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购买、使用和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

4、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矿主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5、各资源管理站对非煤矿山企业加强监督力度,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

非煤矿山安全月演讲稿篇四

同志们: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秋冬会战”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秋冬季“六打六治六整顿”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为期4 个月的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内容包括校园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生安全、校舍安全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在这里我不一一展开说明,会后安全科下发具体方案,下面,就做好我县秋冬季学校安全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县有十几万中小学生和幼儿,是所有家庭的希望和寄托。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学校的一切任务是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和谐和稳定,关系到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仍处于社会矛盾突显期,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会不断暴露出来,目前的交通、治安、食品卫生和校内外住宿等方面的社会管理还不完全适应形势的快速变化,而学校是社会中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又以未成年人为主体,是目前社会中最需要保护的群体,很容易成为各种安全事故的易发地和多发地。校长一定要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形成“安全第一,安全压倒一切”的共识,明确学校校长是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做到安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最近,全国陆续发生了一些校园安全特大安全事故,都值得我们认真警醒和反思,国庆节即将来临,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我们召开这次安全工作会议,目的就是让大家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学生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以此换取学生和家长的安心,赢取党委和政府的放心。

二、突出重点,强化预防,切实做好学校及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工作

安全形势复杂多样,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如果不抓实、抓细日常管理,仅靠一些会议和制度去落实,出事是必然的。各校要认真分析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秋冬季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进入冬季,许多学校为了楼内保温或为了方便宿舍管理,人为封闭消防疏散出口,违规安装防盗门、拉链门,还有很多学校的门卫室和宿舍管理人员值班室使用电褥子、电暖气、电饭锅等违规电器,非常容易引起火灾。

秋冬季防火各校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决切断火灾源头,绝不允许校园内出现一个起火点。具体做到“六个禁止”,即:禁止学生宿舍有通电的插座;禁止住宿学生在室内吸烟;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特别是电炉子取暖、做饭;禁止私拉乱扯电线;禁止食堂液化气罐靠近火源;禁止化学实验违规操作。二是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畅通,做到保暖不妨碍人员疏散,防范治安事件不影响人员逃生。具体做到“三清一通”,即:清安全出口门锁、清消防通道人为设置的隔离门和清窗户外面的铁防盗窗,保证人员疏散通道畅通。人为违规安装的防盗门、拉链门必须拆除,更换乙级防火门。三是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大到消火栓、小到疏散指示标识,都要配到位,并保证好用。要根据学校采暖方式不同,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村小砖木结构、火炉采暖的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煤炉、排烟设施的安装和管理工作,严防煤气中毒、火灾或其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控制火源、电源,做到人走火熄,确保万无一失。对采用锅炉取暖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对锅炉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所使用锅炉的管理,供暖前要对锅炉进行检查、调试、监控,司炉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锅炉正常安全运转。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加大对学生宿舍的检查力度,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磁炉、电热器等高能量的电器设备。同时,要加强用火安全教育,告诫学生不要玩火,注意用火安全,做到安全取暖,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预防拥挤踩踏事故。9 月26 日下午,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事故已造成学生6人死亡、26 人受伤。这次血的教训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深刻汲取这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严防此类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超大规模学校,平时正常疏散都很困难,如果遇上停电、着火、地震等特殊情况,怎样保证学生安全、迅速撤离,这需要我们制定完备的应急疏散预案。楼梯栏杆、扶手要按要求有足够的高度和坚固程度,必须按要求设置照明灯和应急照明灯,所有学校教学楼、宿舍楼的楼梯必须划出分隔线,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学生放学、下课、做操要分时段、分年级疏散,在楼梯口、拐弯处、疏散出口等重要部位,要专人负责疏导学生,坚决杜绝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三)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门卫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学生上放学等重点时段,学校领导要继续坚持在门卫带班,严防各类暴力事件发生。各校及幼儿园的保卫干部要选派警惕性高,能够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着装持械上岗,学生在校在园期间保卫决不允许离岗,校园实行封闭管理,防止学生在校在园期间随意外出和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和幼儿园;要设立外来人员接待室,对外来车辆和人员做好检查登记,坚决杜绝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加强对学生上放学期间及课间进行巡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彻底消除校内外不安全隐患。加大技防设施的投入,增设监控探头,实现校园监控全覆盖,要保证学校监控探头与教育局校园校车监控平台实时对接,切实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的一体化防控体系,共同做好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食堂和小卖店的学校要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学校食堂、商店在食品加工、出售等环节的卫生安全管理措施。特别对目前合同没有到期仍实行托管和租赁经营的食堂、商店,学校须加强监管。规范食堂、商店的进货渠道,建立台帐,严禁通过不正当渠道采购食品原料。校内商店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学校食堂、商店必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上岗人员须具有效健康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确保安全第一,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同时要加强对学生饮用水的管理。一是自备水源的学校,做到有专人严格管理,定期进行水质检验。二是饮用矿泉水或纯净水的学校,须购买正规厂家生产且“五证”俱全的产品,学校要监督厂家对饮水机定期清洗,确保学生饮水安全。

(五)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各校要建立校内机动车限速限道行驶与限点停放制度,禁止校外非公务机动车进入校园。在上、下学等重点时段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重点时段学校门口的交通疏导工作。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必须掌握交通法律法规的基本常识,教育学生在上下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无牌、无证件的黑车,不要乘坐车况不好和报废车,不要乘坐超员车,不要乘坐农用车上下学等。指派专人负责校车的管理工作,监督校车正常运营,严禁学生接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做好学生的交接工作,台帐记录清楚完整,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同时,学校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重特大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发生。

(六)强化舍务安全管理。有学生寄宿的学校,要加强寄宿学生管理,要充实学校安全保卫力量,完善校内安全防范机制,加强学生住校期间的安全管理。要组织好教师值班值宿,严禁闲杂人员随便进出校园和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要严格实施封闭管理,安排女教师入住女生宿舍,以加强学生的管理,防止出现侵害学生事件发生。特别是要强化校外住宿点的管理,由于校外住宿点住宿人员多,住宿点分散,管理难度大。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每个住宿点都要按消防有关要求,配齐配全灭火器、应急灯、灭火工具等;疏散通道必须畅通,对人员较多、特别拥挤的住宿点,一定要分流;对住宿点用电情况,要有专业人员进行细致检查,杜绝布线不合理和违章用电造成火灾,杜绝明炉、火炕取暖,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住宿点设有食堂的,要按卫生防疫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和监督,决不允许给学生食用不洁、变质食品和剩饭剩菜,食堂、宿舍室内外卫生要清洁。每个住宿点要有专人负责,学生晚放学后,要有专人护送到住宿点,每个住宿点要有教师陪住,学校要成立夜巡队,对所有住宿点进行夜间巡逻。各校要在近期组织人员排查校外住宿点,对不具备条件的住宿点要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学生住宿安全。

(七)做好校园校舍隐患排查工作。各校要对校园校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要对校园内的所有建筑物如校舍、厕所、围墙、旗杆体育设施、幼儿滑梯、玩具等进行详细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尤其是校舍安全问题,严禁师生在d 级危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办公、上课。今后凡出现在d 级危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上课、组织活动造成学生伤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目前我县还有16 所村小没有围墙,在没有修围墙前,各位校长要采取相应措施,学生上放学和课间要派老师实时看护,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八)做好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学校要积极争取、密切配合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文化等部门,深入开展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学校和幼儿园要对周边治安环境情况深入了解,对严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师生健康和安全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要借助各职能部门的力量,通过加强综合治理,努力创设安全、健康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九)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及演练工作。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深入推进安全教育“三进”工程(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 ,使安全教育制度化、常规化,根据学校实际,突出重点,分季节、分阶段、分层次认真开展“五防”教育( 防溺水、防火灾、防地震、防交通事故、防中毒) 。同时,要集中开展以防灾减灾、防人身伤害、防踩踏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应急逃生自救能力。要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管理人员、保安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校园责任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是要强化意识,重视安全工作不松劲。 “编筐窝篓,全在收口。”这个“口”是确保学校安全不再出事的口,是确保学校20xx 年度工作全面落实的口。从现在开始,各单位一定要把安全防范这根弦绷紧,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到位,做到学生放寒假前全系统安全事件“零记录”。

二是要强化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不走样。 责任是具体的也是大家的。要按照属地管理、按级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单位要把该尽的责任尽到位,做到守土有责、管好一方。

三是要强化管理,正确应急反应不出事。要切实抓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必须安排领导带班值日值宿,在岗履行职责。值班人员不能是打更的老头,而是学校领导和在职教师。信息报送一定要把事情经过说清楚,慎讲发生的原因。 现在看有些单位一发生突发事件就不知道如何处理。出现该报的不报,不该报的乱报,以及不会报等问题。在此强调一点,今后出了事,凡是学校已经拨打120 、110 、119 电话的,即使发生的事件不大,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因为一打上述电话,县政府应急办马上就掌握信息,不向教育局报告,就会造成我们工作的被动。

同志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家长们把孩子托付给学校,我们要对得起领导和群众的信任,对得起自己的职务和肩负的责任,要以更大的力度和责任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氛围,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把我县学校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用我们辛勤的努力为学生们撑起一片安全的蓝天。

非煤矿山安全月演讲稿篇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对主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危险源,是指在危险源明白卡上所规定的危险源。

第三条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二)主要危险源明白卡;

(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项目在施工前应填写《主要危险源明白卡》,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项目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九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可按照新员工培训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在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上报机械部和安全协调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

第十四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协调办公室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协调办公室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主要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主要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情况;

(五)主要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主要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安全协调办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非煤矿山安全月演讲稿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监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通知》(鄂安监发[20xx]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节后我市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工作,严密防范事故发生,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验收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安监局成立市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与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非煤矿山和市直管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组长:徐天刚市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员:董湘华、陈兴斌、谭远军及专家

领导小组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验收。

二、验收标准

非煤矿山的验收标准按照《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及国家、省、市下发的关于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一)地下矿山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存在越层越界开采的;

2、所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的;

3、未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或复工复产方案未经批准的;

5、不能满足至少有两个独立、间距不得小于30米能够行人直达地面安全出口的;

6、未建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机械通风系统未经检验检测或检验检测不符合规定的;

7、矿井提升、运输、供电、排水等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没有进行检验检测的;

8、资源整合未到位及技改到期的;

9、协议开采、科技攻关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差,隐患未整改到位的;

10、省局充填采矿技术试点单位未启动相关工作的;

1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进行全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

12、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13、未依法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未办理安全生产责任险的。

(二)露天矿山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所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的;

2、未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或复工复产方案未经批准的;

3、没有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的,违反规定进行掏采和台阶高度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4、相邻采石厂安全距离小于300米的;

6、爆破器材管理、爆破安全距离和爆破作业不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

7、排土场没有可靠的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

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进行全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

9、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10、未依法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未办理安全生产责任险的。

(三)尾矿库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未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尾矿坝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不能满足技术规程要求;

3、尾矿库区内有从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作业;

4、三等以上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或在线监测系统未经过验收的;

5、排洪、排渗设施不完善的;

6、安全管理人员未接受专业培训,尾矿工未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7、存在超量储存、超期服役;

8、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四)有色、建材等相关行业要结合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氧气、水泥仓、窑炉、粉磨等生产系统和重点环节、部位、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起重、球罐、锅炉、压力管道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按规定做好检测检验。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部门和市直管非煤矿山企业要根据以上验收标准,结合本辖区、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验收方案,确保验收工作科学、有序进行。

三、验收程序

(一)企业复工复产前,采取企业自查,上报复工复产申请由乡镇(街办)安监办检查签署意见后,县(市)区(开发区)安监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原则上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企业,可优先安排复工复产。

(二)市直管非煤矿山企业的资源整合矿山,协议开采矿山及外来施工队伍由整合及使用单位自查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安监局组织专家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方案,做到达标合格一家,验收一家,复产一家,切实保障生产安全。

(二)验收工作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验收标准,对存在隐患的企业要帮助和指导其迅速整改,严禁降低标准,违规审批复工复产。

(三)已批准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非煤矿山安全月演讲稿篇七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确保公司所属矿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订。

第二条公司利用一切能力完善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三条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委员,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为副主任委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立安全部为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公司运营部要对公司所属矿山生产部门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和管理。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有严重隐患无法及时排除的要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领导并总经理,必要时要采取停产整改措施。

第五条各部门在职工上岗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如爆破作业等。

第七条公司对各选厂厂长、坑长、工段长、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公司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第九条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开展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条公司所属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开工生产。对已经在进行生产的,要进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矿山建设工程必许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三条各生产车间或作业面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各生产车间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入口处醒目地树立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各生产车间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

第十六条各生产车间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各生产车间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附合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灾;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

(七)其他危害。

第二十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第二十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二条各生产车间厂长、主管副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安全监督管理;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四条公司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非煤矿山安全月演讲稿篇八

xx年某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在巩固xx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xx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扩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北海市的有关要求,县政府制订了《xx年某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取缔、关闭了一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查处纠正了大量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矿业秩序明显好转,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非煤矿山的基本情况

xx年我县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个,其中石灰岩个,砖瓦粘土矿家,高岭土家,矿泉水家,建筑用砂个,。截止xx年9月1日,已有家企业获得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高岭土家,砖厂家,矿泉水家,露天采石场家)。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情况

今年我县共进行了3次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共张贴宣传标语125条,发宣传资料900份;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113多处,提出整改意见200多条;发出整改通知书63份,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发出停产通知书,责令13家证照手续不全的停产整顿;发出《制止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通知书》27份,取缔了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收缴11枚,导火索40多米;关闭了某县通发贸易公司、某砂场等2家未按规定时限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砂场和石场2家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吊销《采矿许可证》9个,吊销工商营业执照4个。

(一)成立机构,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按国家、自治区、市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公安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监、国土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副局长担任,从各有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以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国土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新建非煤矿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安监部门严把非安全生产许可关,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新建矿山,不得开工生产。工商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规定,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办矿山,不予以登记注册。公安部门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失效的,新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的,不批准其购买使用爆炸物品。

(三)改善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合法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严把安全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质量。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促使非煤矿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把专项整治与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御事故的能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对历次安全检查、督查执法中所查处的企业实施分级监控,监督整改落实。对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依法严惩,依法严厉查处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防范职业危害,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矿山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从防范伤亡事故为主逐步转变为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以预防尘肺病等严重职业危害为重点,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辨识、登记、控制和综合治理工作。

非煤矿山安全月演讲稿篇九

20xx年我县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级相关部门、政府分工负责,非煤矿山企业的密切配合,上下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当地非煤矿山实际情况,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活动,展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行动,进一步加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尽量实现安全生产无或最小的目标。

(一)制定、签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

20xx年上半年,我站加强了对辖区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适时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执法行动。上半年,我局对辖区各非煤矿山共计开展安全检查20余次,下达检查记录10余份,共发现安全隐患81条,隐患整改率达95%。

针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要求企业按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对矿山企业的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地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我局制定了“20xx年度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我站已经把安全思想和责任宣传落实,通知所有的非煤矿山企业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二)加强教育培训

由于威宁县新飞村新飞沙石厂工人安全防护工具佩戴不齐而导致一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王大兴砂石厂也出现了1人死亡的非安全生产事故,我站去处理生产事故是发现工人安全防护意识强度还在不够警惕,还需要进一步培训提升,目前,我县积极组织企业实施安全“三级”教育工程,在全区矿山企业中开展全员安全“三级”教育。切实增强了矿山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了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防范职业危害,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矿山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在日常安全检查中,注重了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穿戴及日常管理,基本做到了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奠定了基础。

格后,方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同时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实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三同时”规定且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不得开工生产。

通过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和认真执行安全“三同时”有关规定,辖区非煤矿山的本质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各非煤矿矿山企业在抓好矿山安全的同时,加大了安全投入,积极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在日常管理中,明确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了安全基础,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五)认真做好矿山防汛工作

现在正是汛期来临之际,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对非煤矿山企业提出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做好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抓好汛期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人员、经费、责任落实到位,尽力减少损失。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指令书,提出了整改要求。在每次大、暴雨来临之际,均通知各非煤矿山企业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不发生事故。

存在的问题

1、部分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台帐不健全。

2、矿山企业自身日常监管未完全到位,检查中时常发现安全员脱岗,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少,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

3、安全教育不到位,员工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

4、开采技术落后,矿山生产成本高,效益差,导致安全投入不足。上半年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强化思想教育,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努力将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县下达的考核目标以内,保持了全区安全生产的稳定形势。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