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税务(优秀20篇)

时间:2023-11-17 14:39:19 作者:XY字客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税务(优秀20篇)

活动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活动的参与者和观众的需求和反馈,为下一次活动的改进提供依据。下面是一些精心选取的活动总结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总结

根据南商务字[2013]160号文件《关于开展2013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为有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我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由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文明办、县物价局等十几个单位领导组成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举行活动启动仪式,营造诚信兴商氛围。

9月5日,我县在武鸣文化广场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分管的县领导和12个相关部门领导及300多名各界群众参加了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12个相关部门还在文化广场开展咨询活动,接待咨询群众1000多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00份,摆放制作展板12个。

三、统一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我县结合中秋、国庆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县共组成11个宣传督查组,出动车辆20多辆,执法人员60多人次,重点检查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成品油市场、肉品市场等,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努力整顿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总之,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我县既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又能根据各单位的职能做好宣传工作,为加强我县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起到积极作用。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我州开展了一系列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部署,州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

民法典经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后,黔西南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会同州委宣传部及时制定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方案及民法典贯彻实施方案并印发全州各级各部门,对贯彻实施重要意义、贯彻实施具体要求及责任分解等多方面内容进行统筹部署。

__年__月__日,州委书记刘文新主持召开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民法典,在家州委常委、其他州级领导干部、州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学习,并提出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各级党委党组均就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专题学习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措施,全面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冉博亲自协调,邀请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傅智文赴黔西南州通过视频方式为全州广大领导干部讲授民法典。

(二)全面铺开,形式多样开展宣传。

按照省厅要求,及时组建州、县两级民法典百人讲师团,由讲师团成员赴全州各级机关、单位、企业、学校、乡村、社区、军营等广泛开展宣讲,全州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宣讲1000余场次。__年__月__日,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采取文艺搭台、法治唱戏的方式,赴扶贫点晴隆县长流乡开展两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暨民法典宣讲法治文艺活动,参与群众20__余人,在长流乡掀起了群众学法热潮,同时也为全州民法典学习宣传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优势互补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模式,积极发挥州内主流媒体作用,在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兴义频道等平台每周播放六次《民法典》宣传短片,充分依托各单位部门微信公众号推送《民法典》解读、《民法典》学习、《民法典》条文释义等信息内容;积极联系州电视台等媒体深入报道全州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宣传《民法典》、学习《民法典》、弘扬《民法典》。全州车站码头、广场公园、景区街道、流动载体等均部署张贴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图画,在全州营造浓厚民法典宣传氛围。

积极开展民法典进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安置社区宣传活动。普法讲师团利用赶场天进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宣传民法典。其中册亨县司法局成立了《民法典》宣传小分队,到新市民安置点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护航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受到群众热烈欢迎。

__年是实施民法典的第__年,为了贯彻落实习关于认真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厅关于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工作要求,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制定了全州民法典“万人大培训”活动方案,并于__月__日选派民法典宣讲团成员赴望谟县郊纳镇为100余名乡镇党政干部、村组干部及群众代表开展民法典宣讲培训,以此带动全州141个乡镇基层干部、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民法典学习培训全覆盖。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地区思想认识不够。部分县(市、新区)及单位对民法典宣传贯彻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未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工作推进滞后。

二是学习宣传方式单一。目前的学习宣传主要体现在面上的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干部职工对民法典与自身工作业务结合不够,群众对民法典的基本知识不了解、不掌握。

三是部门协同宣传效果不佳。民法典宣传贯彻是各级各部门共同责任,虽然进行了责任分解,但是“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对民法典宣传贯彻的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是宣传氛围不浓。社会面宣传未能持久广泛开展,有一阵风的情况,未能形成声势浩大持久发力的宣传态势。

五是少数民族地区民法典宣传方式不到位。少数民族地区由于民族特点,在运用“双语”开展民法典宣传投入、谋划和统筹不够,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省厅的工作要求,结合黔西南实际,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共同发力,认真找准载体、拿出硬招实招,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全力推动民法典实施在黔西南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由州委依法治州办、州法宣办牵头,对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法治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特别是将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全州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工作,开展好州级示范宣讲培训,指导督促各县(市、新区)对所有乡镇、村组开展民法典宣讲培训,做到141个乡镇及所有村组干部宣讲培训全覆盖。举行全州性国家公职人员、学生、群众等多层次民法典知识竞赛和知识测试,提高全州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

二是加强民法典相关联配套法规制度清理规范。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认真开展与民法典不相适应不相衔接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

三是加强民法典执法活动。由各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以推进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督促推进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收养登记制度、婚姻登记、生态环境侵权修复制度等完善落实。推进履行行政裁决职责,促进矛盾纠纷快速解决。

四是加强民法典司法活动,提高司法公信力。由各级党委政法委牵头,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民事、刑事检察工作及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将10月份定为“诚信兴商宣传月”,拟开展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构建放心消费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保护消费热情、激发消费潜力,不断促进赤峰市诚信体系建设。

宣传月期间将深入宣传国家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信用基本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并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进行披露。赤峰市消协还将树立一批“诚信单位”典型,通过其表率作用带动市场其他经营主体增强行为自律,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推动赤峰市诚信体系建设。组建成立首个“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12位专职律师将为赤峰市消协组织开展公益性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文档为doc格式。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省商务厅等17部门《转发商务部等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商务秩序字[20xx]700号)确定的工作要求和活动安排,我市各有关部门突出“诚信兴商,和谐发展”这一主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措施,掀起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高潮,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可喜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筹安排,组织严密,措施有力,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一是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9月3日,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东营市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举行“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高一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商务局介绍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安排,市工商局、市消委分别发布了我市商业欺诈的多发地域、领域和特征,并公布了一批消费侵权、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等方面的典型案例。9月16日,市商务局副局长蔡印松主持召开“东营市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市电视台、市工商、物价、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通报了诚信教育和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发布了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公布了行业监管“红名单”、“黑名单”,产生较大反响。

二是利用公共场所组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各类宣传展板,开展大型宣传活动。9月13日,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卫生局、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等17部门共同举办了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摆放宣传展板100多块,发放宣传材料1万多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次。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咨询现场,结合工作实际为群众答疑解难,宣传法律法规,倡导诚信经营,并就诚信理念,诚信经营等热点问题加以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是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宣传活动。市商务局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相关企业,通过东营电视台、《东营日报》等媒体,以及印发宣传资料、厂家商家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政策内容、实施环节、实施效果等方面的宣传,推进家电消费政策促销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果,促进我市家电市场、汽车市场持续繁荣。截至目前,我市累计销售下乡家电9.72万台(部),实现销售额2.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7%和333%;回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5.67,销售“以旧换新”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大类家电7.07万台,销售额3.08亿元。在办理酒类备案登记证时,向酒类批发、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宣传材料400余份。

(二)各有关部门开展的诚信宣传活动形式多样,深入扎实。

物价部门持续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具体实施进校园、进景区、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商场等“七进”)活动。市物价局加大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对社会各界关注热点、难点,大力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医院和城市小区物业、停车场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经过申报、推荐、审核、评议、审定等程序,表彰了东营市百货大楼、东营市商业大厦、山东银座东营店、盛大超市、蓝海酒店集团等一批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公认的诚信建设示范单位,极大地促进了我市价格诚信建设。

税务系统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积极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开展宣传服务咨询12次,出动咨询专家及有关人员90人次,现场咨询近百人次,召开座谈会3个,开办讲座4次,发放宣传子五千份,在电视、广播播放各类信息20条。9月22日在东城区开展发票双奖活动,即发票刮奖、所取发票未果或取得非法凭证举报有奖活动。9月25日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消除思想顾虑,提高诚信纳税意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强化企业质量诚信意识,结合质量月活动,以开展“推进诚实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为主题,宣传企业正面形象,突出诚信主题。对肉类、酒类、月饼、酱油、桶装水、糕点等重要食品进行了产品监督和拉网式检查,组织和报道“黄河口大闸蟹”、“广饶肴驴肉”、“欣马特曲”酒、“丁庄冬枣”、“龙居桑椹”等名特优产品活动。

广电系统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优势。针对广大居民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敏感区域、东营电视台利用“民生热线”、“生活你我他”频道对今年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给予了较大关注,跟踪报道了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宣传诚信典型,揭露欺诈案例,极大的推动了诚信兴商宣传月工作的'开展。

市工商、食品药品、外汇、海关、卫生、工业和信息产业化、企业联合会、市消协等有关部门积极投身诚信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三)加强学习,树立典型,努力增强“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员工200多人学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实施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组织辖区各重点商业企业、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0余人学习了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通过学习增强了企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促进了诚信经商,诚信经商。

二是开展放心超市创建活动。联合市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中心城区创建“放心超市(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放心超市(店)”标准,在电视台、东营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经过对申报的42家超市审核验收,首批认定18个超市(店)为“创建放心超市(店)”示范单位。推荐并经省商务厅最终确定东营市百货大楼、商业大厦、胜大超市、蓝海酒店集团等7家企业列入全省“十百千”重点培育企业。

三是推动“农超对接、区超对接”。组织市百货大楼、胜大超市等骨干企业,积极推进与蔬菜、果品等产地农民合作社的农商对接、农超对接,继前期投入农超对接资金7700万元,在利津县北岭、广饶李鹊、河口新户等建立6处农产品直采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市百货大楼、胜大超市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对接,目前已设立专柜12个。进一步畅通了绿色农产品进城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市民“菜篮子”质量。

四是提升员工技能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零售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商业服务水平,9月15―17日,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举办了20xx年全市零售行业岗位技能大赛,参赛代表队11支,参赛选手105人,设置了商品录入、手工点钞、女装推介、生鲜加工等6个比赛项目。评选出个人一等奖6名、二等奖18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1名和团体奖5名,选树了一批新的行业标兵。

存在的问题,一是活动开展不平衡。市直部门、单位好于县区。市直活动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县区活动显得单薄一些;二是个别部门配合不力,活动深度需要进一步挖掘;三是经费不足影响活动开展。由于没有专项经费,部分电视公益广告、电视访谈等专题节目没能制作播出。

“诚信兴商”是一项长期工作,效果好坏直接影响商家信誉,影响全市消费信心的提高。今后我们将把此做为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诚信兴商”长效机制。按照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查处生猪私屠乱宰和酒类流通方面的违法经营欺诈等行为,宣传商务政策法规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以及诚信兴商的重大意义,大力推进“放心肉”、“放心酒”示范店创建活动,采取专题讲座,深入企业上门活动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规。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深入推动我县商务系统诚信宣传,按照《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xx〕853号)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湘商秩〔20xx〕21号)要求,我局于20xx年11月8日—12月7日开展了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共创诚信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成立了以县商务局局长任组长的双峰县“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实施方案,以普及宣传信用知识、弘扬以诚信经商为重点,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诚信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等知识,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环境。

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统一宣传标识,突出宣传重点,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宣传,积极推动我县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内贸流通企业突出对《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洗染业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宣传;外贸企业结合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学习和宣传了《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企业,重点学习和宣传了有关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劳务合作管理、境外就业管理等法律制度和管理政策;努力打造诚实守信的商务环境,确保了我县商务系统“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重点突出,有序有效地开展。

11月19日,由县商务局组织卫生、税务、质监等12个部门参加的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在和森广场举行,这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车辆5辆,制作宣传展版13块,设立咨询服务台12个,工作人员30余人,现场参与群众达4500余人次,共向市民宣传和发放《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咨询300余人次。同时,在各大超市、商场、医院及县诚信兴商示范街等悬挂“诚信兴商”宣传布标10余幅。宣传活动增强了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法的社会氛围。

1、内容丰富,氛围浓厚

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与各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切实把活动抓到实处,抓出成效。一是制作了“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等宣传标语,悬挂在各乡镇、主要街道进行宣传;二是联合税务部门先后开展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送税法进企业活动,并组织全县20余家外经贸企业法人代表和业务专干的集中学习;三是于11月20日牵头组织工商、卫生、食品药监、防疫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县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活动;四是组织大中型批发市场、建材、家居、商场、超市、汽车经营场所、加油站、美容美发和洗衣店、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万村千乡农家店”等企业和商家,在其经营场所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等,各大零售企业利用led显示屏播放“诚信兴商”宣传广告,使宣传活动深入到全县各个角落;五是以汇丰购物步行街开街为契机,开展了“促消费、稳增长、促诚信”等为期一个月的系列活动。

2、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积极参与

各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根据活动的总体安排与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在本企业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酒类协会开展“放心酒”活动;家具行业协会企业积极倡导“质量强业”、“企业诚信评价”等活动;电商协会积极推动“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经营体系建设,增强了行业的经营理念。

3、强化舆论媒体的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led显示屏、报纸、网络、发送短信等形式深化宣传效果,通过双峰网、红网、县电视台和商务网发表和播出相关宣传内容。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县商务系统及企业共制作展板20个,张贴宣传画及30张,永久性诚信宣传广告4块,横幅12条,接受公众电话咨询100余个,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等宣传资料3000多份,利用手机网络等媒体编发“公益短信”5000多条,近万名群众参加了此项活动。

这次宣传月活动为加强我县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1、继续深入开展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县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在日常的业务管理活动中,加强对流通企业“诚信经商”的宣传教育、建立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宣传推广使用信用保险,普及信用风险防范和知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3、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失信违法企业实行公示,让诚信守法企业享有最大便利,通过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良好的.经商环境。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省商务厅等17部门《转发商务部等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商务秩序字[20xx]700号)确定的工作要求和活动安排,我市各有关部门突出“诚信兴商,和谐发展”这一主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措施,掀起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高潮,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可喜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筹安排,组织严密,措施有力,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一是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9月3日,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东营市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举行“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高一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商务局介绍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安排,市工商局、市消委分别发布了我市商业欺诈的多发地域、领域和特征,并公布了一批消费侵权、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等方面的典型案例。9月16日,市商务局副局长蔡印松主持召开“东营市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市电视台、市工商、物价、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通报了诚信教育和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发布了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公布了行业监管“红名单”、“黑名单”,产生较大反响。

二是利用公共场所组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各类宣传展板,开展大型宣传活动。9月13日,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卫生局、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等17部门共同举办了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摆放宣传展板100多块,发放宣传材料1万多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次。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咨询现场,结合工作实际为群众答疑解难,宣传法律法规,倡导诚信经营,并就诚信理念,诚信经营等热点问题加以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是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宣传活动。市商务局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相关企业,通过东营电视台、《东营日报》等媒体,以及印发宣传资料、厂家商家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政策内容、实施环节、实施效果等方面的宣传,推进家电消费政策促销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果,促进我市家电市场、汽车市场持续繁荣。截至目前,我市累计销售下乡家电9.72万台(部),实现销售额2.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7%和333%;回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5.67,销售“以旧换新”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大类家电7.07万台,销售额3.08亿元。在办理酒类备案登记证时,向酒类批发、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宣传材料400余份。

(二)各有关部门开展的诚信宣传活动形式多样,深入扎实。

物价部门持续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具体实施进校园、进景区、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商场等“七进”)活动。市物价局加大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对社会各界关注热点、难点,大力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医院和城市小区物业、停车场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经过申报、推荐、审核、评议、审定等程序,表彰了东营市百货大楼、东营市商业大厦、山东银座东营店、盛大超市、蓝海酒店集团等一批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公认的诚信建设示范单位,极大地促进了我市价格诚信建设。

税务系统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积极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开展宣传服务咨询12次,出动咨询专家及有关人员90人次,现场咨询近百人次,召开座谈会3个,开办讲座4次,发放宣传子五千份,在电视、广播播放各类信息20条。9月22日在东城区开展发票双奖活动,即发票刮奖、所取发票未果或取得非法凭证举报有奖活动。9月25日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消除思想顾虑,提高诚信纳税意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强化企业质量诚信意识,结合质量月活动,以开展“推进诚实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为主题,宣传企业正面形象,突出诚信主题。对肉类、酒类、月饼、酱油、桶装水、糕点等重要食品进行了产品监督和拉网式检查,组织和报道“黄河口大闸蟹”、“广饶肴驴肉”、“欣马特曲”酒、“丁庄冬枣”、“龙居桑椹”等名特优产品活动。

广电系统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优势。针对广大居民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敏感区域、东营电视台利用“民生热线”、“生活你我他”频道对今年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给予了较大关注,跟踪报道了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宣传诚信典型,揭露欺诈案例,极大的推动了诚信兴商宣传月工作的开展。

市工商、食品药品、外汇、海关、卫生、工业和信息产业化、企业联合会、市消协等有关部门积极投身诚信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三)加强学习,树立典型,努力增强“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员工200多人学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实施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组织辖区各重点商业企业、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0余人学习了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通过学习增强了企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促进了诚信经商,诚信经商。

二是开展放心超市创建活动。联合市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中心城区创建“放心超市(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放心超市(店)”标准,在电视台、东营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经过对申报的42家超市审核验收,首批认定18个超市(店)为“创建放心超市(店)”示范单位。推荐并经省商务厅最终确定东营市百货大楼、商业大厦、胜大超市、蓝海酒店集团等7家企业列入全省“十百千”重点培育企业。

三是推动“农超对接、区超对接”。组织市百货大楼、胜大超市等骨干企业,积极推进与蔬菜、果品等产地农民合作社的农商对接、农超对接,继前期投入农超对接资金7700万元,在利津县北岭、广饶李鹊、河口新户等建立6处农产品直采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市百货大楼、胜大超市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对接,目前已设立专柜12个。进一步畅通了绿色农产品进城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市民“菜篮子”质量。

四是提升员工技能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零售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商业服务水平,9月15—17日,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举办了20xx年全市零售行业岗位技能大赛,参赛代表队11支,参赛选手105人,设置了商品录入、手工点钞、女装推介、生鲜加工等6个比赛项目。评选出个人一等奖6名、二等奖18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1名和团体奖5名,选树了一批新的行业标兵。

存在的问题,一是活动开展不平衡。市直部门、单位好于县区。市直活动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县区活动显得单薄一些;二是个别部门配合不力,活动深度需要进一步挖掘;三是经费不足影响活动开展。由于没有专项经费,部分电视公益广告、电视访谈等专题节目没能制作播出。

“诚信兴商”是一项长期工作,效果好坏直接影响商家信誉,影响全市消费信心的提高。今后我们将把此做为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诚信兴商”长效机制。按照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查处生猪私屠乱宰和酒类流通方面的违法经营欺诈等行为,宣传商务政策法规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以及诚信兴商的重大意义,大力推进“放心肉”、“放心酒”示范店创建活动,采取专题讲座,深入企业上门活动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侓法规,提高企业诚信经商理念,进而促进全社会诚信建设。

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衡阳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商务部等15部局会《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加强诚信兴商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营造“诚信经商、和谐共赢”的经商氛围,促进全县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认真组织,深入开展了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了以县商务局苏金平局长为组长,刘水华书记为副组长的衡东县“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有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整规办全体工作人员,制定了实施方案,以普及宣传信用知识,弘扬以诚信经商为重点的商业道德建设,为市场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环境、采取在日常市场监管工作中加强对企业的诚信宣传教育,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诚信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法,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等知识。

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打造诚信兴商的经营环境。

(一)组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员工、部份生猪屠宰户280余人学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

(二)组织辖区内各大超市、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0余人学习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

(三)在办理酒类备案登记证时,向每户酒类批发、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法规6000余份。

(四)以成品油年检为契机,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诚信经商教育宣传,放发《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60余份,要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诚信经商,坚决杜绝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共同营造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

三、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

9月23日,由县商务局组织、卫生、税务、质监等12个部门参加的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在滨江广场举行,这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车辆5辆、工作人员50余人,向市民发放《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版57块,并在各大超市、商场、医院悬挂“诚信兴商”宣传布标30余幅。

这次宣传活动是以弘扬诚信兴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为重点的商业道德教育,为加强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下步工作及思路。

(一)严格按照商务部等15部局会《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区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在日常的业务管理活动中,加强对流通企业“诚信经商”的宣传教育、建立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宣传推广使用信用保险,普及信用风险防范和知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失信违法企业实行公示,让诚信守法企业享有最大便利,通过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良好的经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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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9月28日上午,河南20xx“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暨“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在郑州举行。据悉,今后每年9月28日将开展此项活动。

随着社会的发展,信用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代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为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扩大宣传月影响,突出“诚信促消费”主题,从今年9月28日到20xx年9月28日下一个活动日,河南将用一年时间深入30个社区进行信用消费进万家惠民服务,普及信用消费理念,激发公众自觉参与诚信建设的热情,促进全社会形成“诚信有价”的新理念。

启动仪式上,河南省商务厅副厅长高章法呼吁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加入进来,共同推进河南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商务领域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活动现场,知名商贸企业代表进行了表态承诺发言,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商户代表进行了现场承诺签名。

一年一度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河南已经连续举办了11届,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河南从今年开始,每年的9月28日将组织开展“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作为“诚信兴商宣传月”一个常规活动。

此项活动由河南商务厅等18个部门主办,省品牌促进会协办。河南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品牌促进会等相关负责人以及商贸企业代表共500余人参加了活动。

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一)利用会展平台开展活动进行宣传。9月26-29日在湖南省第八届农业机械、矿山机械、电子陶瓷产品博览会会展期间,我局牵头,会同市卫计、工商、食药、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并发放了大量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达1000多次。

(二)借创文管卫活动开展宣传。9月、10月份,我市开展创文管卫活动,按照市委政府安排,我局主要负责娄底市城区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创文管卫工作,在此期间,安排局工作人员轮流在市场值班,并同时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充分运用电视、网络、报纸、电台等各种媒体。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采取发表专题文章、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微博、微信等专刊专栏、公益广告、征文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宣传效率,扩大效果,形成“诚信兴商宣传月”全面、立体的宣传声势。

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9月19日,由省精神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商联主办的2016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青海地区)启动暨青海省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高峰论坛顺利举办,活动倡导和动员我省商贸企业、行业协会积极行动,杜绝和抵制商业欺诈行为,倡导诚信兴商。

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是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础工作,关系到我省市场经济秩序和商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今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主题是“信用促消费”,将重点宣传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业欺诈、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知识和信用知识培训。探索建立行业、企业自律的新方法、新措施和新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让群众切实看到“诚信兴商”活动的成效。启动仪式现场,青海绿雏富硒农畜产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被授予青海省优秀立信企业。随后举办的青海省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高峰论坛上,北京科技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绿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专家围绕加强商务诚信、信用体系建设等议题展开讨论解读。

近年来,为打造“信用青海”,促进诚信建设,净化市场环境,全省各地、各级商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相继开展了“青海诚信奖”、“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多种诚信创建活动及商务诚信建设工作,对改善投资贸易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推动诚信宣传,提高企业和公民诚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大力提倡“诚信兴商、放心消费”的理念,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的社会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根据省整规办《关于印发河北省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整规办[20xx]2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于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部署,积极推进。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市整规办立即制定了《20xx年张家口市“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垣庆组织召开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会上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物价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外汇管理局、市贸促会、工商联、中小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和单位讲了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并共同协商、研究活动月方案,同时就宣传月活动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

二、突出重点,大力宣传。

为扩大诚信兴商宣传月的宣传效果,9月5日上午10点,由市整规办牵头组织协调市商务局、国税局等14家相关单位,在市文化广场开展20xx年“诚信经商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郑丽荣、市人大副主任武凤英、市政协副主席张辉亲临现场参与活动,并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诚信兴商、放心消费”为主题,旨在进一步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帮助广大消费者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正当渠道投资理财,放心消费。

活动现场共设置16块展板,包含宣传月活动的主题和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服务电话12312展示牌,以及外汇管理、打击地下钱庄、药品真伪鉴别等多方面内容。各单位共向市民发放了30000余份宣传资料,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普及信用基本知识,开展中小商贸企业信用担保等有关方面政策宣传,现场解答了群众对安全用药、传销与直销区别、网络炒汇等危害性消费的疑问。

张家口市电视台、电台,张家口日报和张家口晚报四个新闻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并就宣传月活动,以专题形式进行系列报道。

三、形式多样,成果显著。

在市整规办的协调组织下,各相关部门根据“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认真落实,紧密配合,联合行动,在各自相关业务领域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张家口市商务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宣传月活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徐伟文为组长,各业务主管副局长、纪检书记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活动主题、宣传重点、活动内容、时间安排以及工作要求。主要做法是:一是重点宣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我市“诚信兴商”的体系建设,努力打造诚实守信的商务环境。二是组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员工、部份生猪屠宰户40余人学习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三是组织辖区内各大超市、市场、酒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0余人学习了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等法规。四是向酒类批发、零售、餐饮、酒吧等场所,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法规200余份。五是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诚信经商教育宣传,发放《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100余份,要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诚信经商,坚决杜绝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共同营造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

(二)张家口市工商局宣传月期间全系统共出动工商执法人员830人次,车辆236台次,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32件,案值60.7万元,接受各类法律咨询392人次,散发各种法律法规和诚信宣传材料3000余份,发送诚信宣传短信6700多条,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各界诚信兴商的意识。表现在:一是围绕活动主题,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成效。各县区工商局紧紧围绕“诚信兴商,放心消费”和“倡导诚信兴商,维护公平秩序;构建放心消费,共建和谐社会”的活动主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和《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大力宣传我市工商机关在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查处不正当竞争、维护农村商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二是丰富活动形式,提高宣传成效。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街头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各县区工商局对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在繁华街道精心开展现场咨询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等作为常设的宣传阵地,持续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利用报纸、网络、短信等多种舆论平台进行宣传,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以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为载体,深入开展商务诚信建设。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与“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紧密结合,在创建街区突出宣传店告示方式承诺“假一赔十”的诚信经营方式,进一步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在开展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市工商系统立足职能,结合国庆、中秋两节市场监管,对食品安全、无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等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三)张家口市国家税务局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在全市国税系统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活动。一是围绕专业化改革开展宣传活动。围绕专业化管理,对内对外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促进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市局利用机关网页介绍了目前张家口市国税局所有涉税即办事项,内容包括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管理、证明管理、税收优惠和申报征收等6大类68项。二是贴近纳税人需求开展送税法活动。根据纳税人实际需求,通过座谈会、辅导会、下企业等多种方式,面向纳税人开展送税法送政策活动。针对出口退税政策问题举办了多场外贸企业座谈会,各个专业化调研组对外来施工企业、酒类经销企业、上市公司、房地产企业等组织了多场政策辅导、约谈会议。三是利用媒体扩大税收宣传影响力。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社会强大的舆论宣传工具,做到税收宣传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全面开花,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和效果。

(四)张家口市地方税务局围绕“诚信兴商、放心消费”的主题,结合地方税收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扎实开展诚信兴商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一是强化诚信意识,重点宣传新个人所得税法。今年的9月为全国第七个“诚信兴商宣传月”,以此为契机把新个人所得税法作为重点进行广泛宣传。各县区局组织人员在人流集中的广场、车站、公园、大型商业零售场所、集贸市场等地设立咨询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市局王长凌副局长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主城区的宣传日活动,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对新个人所得税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场工作人员累计免费发放税收宣传资料300余份,共有近400人参与了此次活动。宣传诚信兴商,普及税收知识,此次联合宣传活动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和好评。二是利用纳税服务手段进行“硬件宣传”、“服务宣传”。我局以办税服务厅宣传的基点,在办税服务厅放置《纳税服务指南》小册子,设置税法公告栏、导税台、电子显示屏等,宣传税法知识,扩大税收宣传实用效果;结合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突出开展好“局长大接访”、“为企业解难直通服务”和“矛盾集中处理服务”等三项服务活动,寓诚信教育于服务之中,以规范服务促诚信,以优质服务促兴商。三是利用动态宣传,我局安排专人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群发短信向纳税人发放新个人所得税法宣传短信,并于征期前向纳税人发送提醒按期纳税,征期后将逾期未缴税进行提醒,共计3万余条。

(五)张家口市质监局为提高社会公众守法诚信意识,结合开展质量月活动内容,组织了形式多样的质量诚信宣传,加大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力度。一是加大专项执法力度。以食品、建材产品、液化石油气掺杂使假、一次性餐具等十个专项检查为抓手,共查获假洋酒案、假冒某知名品牌厂名厂址水泥案、涉嫌充装含有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案以及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一次性发泡餐具案等典型案件,进一步推进了执法稽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挖掘与拓展了执法领域,净化了市场环境。二是抓好技术机构检验质量整顿月工作。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市局检验机构的实际扎实开展检验质量整顿工作,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对企业实施以质量信用、产品质量风险分级为基础的分类管理,建立违规企业“黑名单”曝光制度。五是加强食品质量示范区建设。继续深化食品生产企业达标片区创建活动,树立一批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六是加强宣传,推广典型。全市质监系统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抓好“诚信兴商”相关工作宣传报道工作。发放质量管理、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和执法打假宣传材料4000多份。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做好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工作,并积极在市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质监工作的动态信息。积极引导企业深入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全面提升企业的质量责任意识,强化企业作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作用。

(六)张家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结合本系统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月活动,强化药品经营企业的诚信服务意识,确保百姓用药安全,提升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健全药品医疗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稽查、广告环节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全市药品诚信体系步伐,形成规范有序、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服务医药经济、运行高效、监管有力、体系完整的药品市场诚信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二是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突出了“严格自律,诚信兴商,营造药品市场良好环境”的主题,进一步强化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建立成立诚信体系建设平台。开展创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诚信示范单位活动。培育、树立一批消费者满意、严格守法、诚实守信、管理科学、服务周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断开拓创新的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实行靶向监管严打非法回收行为。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坚持不懈地打击非法回收药品行为。

(七)张家口市卫生局按照《关于印发张家口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一是紧扣主题,提高认识。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提升行业自律水平,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共同构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线。二是领导重视,精心部署。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在统一的时间范围、在各自辖区范围内按照文件要求,以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为重点,认真开展此项活动。三是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组织4场专场培训,对餐饮单位、农家乐、学校食堂、托幼机构等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360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865份。利用卫生执法之机与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宣传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注意事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知识。开展3次街头宣传活动,制作5个展板,印发《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卫生常识》等宣传材料6425份,解答群众咨询1453人次。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在参与全市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中,以市、县区卫生局发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小餐饮店、火锅店、旅游景点餐饮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为重点,进行专项整治。五是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卫生督导。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领导带队,各监督科室监督员分别对三城区卫生局发证的中小餐馆和公共场所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共向各区卫生监督所发出督导意见书30份。

(八)张家口市工商联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10月8日组织旗下15家商会、协会等经济团体,以开展和创建诚信兴商为主题,在市人民公园举行了隆重的启动仪式。市人大副主任、市工商联主席吴凤英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在启动仪式上有9个商会、协会的负责人向社会发出了“诚信兴商”倡议书,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郑重向社会做出了“诚信兴商”的承诺,为我市“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增加了亮点。

历时一个月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对提高我市经营者诚信意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我市诚信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年的宣传活动是以弘扬诚信兴商、放心消费为重点的商业道德教育,为加强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10月14日,“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新城区众联广场举行。通过开展企业争创“诚信单位(市场)”活动,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据了解,今年是“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连续开展的第十一年,活动主题是“倡导诚信兴商理念,构建放心消费环境”。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将10月份定为“诚信兴商宣传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诚信兴商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将主要在主要商业街、企业、商户悬挂宣传条幅或电子显示字幕;组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社区、街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农村牧区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树立诚信典型,引导诚信企业建设;在电视台、电台播放公益广告;通过媒体披露典型案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信息;开办诚信讲座、培训投诉站和解员等。主要宣传内容包括国家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信用基本知识、基本守则等,对《食品安全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进行批露。

此外,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根据企业在经营状态,推荐燕京啤酒(赤峰)有限责任公司、赤峰万达广场有限公司万达嘉华酒店等10家企业为度“诚信单位”。在活动月启动仪式上,为“诚信单位”进行表彰,以此规范经营者的市场经营行为。

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根据崇左市商务口岸委关于转发《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了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我市商贸企业诚信体系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近日,工信局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了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共创诚信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为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净化工业环境,全力打造诚信工信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自觉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工信局干部深入各企业宣传诚信兴商理念。一是加强诚信宣传,营造商贸企业诚信建设浓重氛围。要求商贸企业、各大超市,按诚信兴商有关规定经营,有效提高了经营业户和全社会的依法守法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为诚信建设营造出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确保活动落到实处。三是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健全诚信体系运行机制。根据诚信经营建设目标,结合企业实际,设立重点企业诚信档案,实施诚信奖惩机制。四是打造一流服务,树立企业文明廉洁高效新形象。要求局机关干部职工围绕市域发展大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立足岗位实际,强化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起机关文明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

旅游局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推动诚信宣传,提高企业和公民诚信意识,进一步加强商务诚信建设,根据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咸宁市质强办《关于在全市开展20xx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咸质强办文〔20xx〕8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市各县市区商务局于9月11日至9月30日在各辖区内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围绕“弘扬诚信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活动主题,我市各县市商务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了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成立了以市商务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市局市场秩序科为牵头负责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县市区商务局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机构,有计划、有组织地推动当地诚信兴商活动的开展。

二是制定并印发《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明确此次宣传活动主题、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市区商务局结合当地实际迅速制定了活动方案,保障各地宣传周宣传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三是督促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按照“文字精要、灵活多样、图文兼顾、通俗易懂”四项要求,精心准备各类宣传资料,并配合当地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商务诚信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商务局联合多部门参加了当地政府组织的20xx“诚信兴商宣传月(质量月)”宣传启动仪式,并利用公共场所集中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重点宣传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直销、成品油、药品流通、商务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等政策法规;并现场向公众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警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备案办事指南》、《追溯系统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肉菜流通追溯流程示意图》等宣传资料;向公众展示本地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及成效,普及追溯知识,传播追溯理念,增进公众对追溯体系的认识,提高公众对追溯体系的感知度。

二是组织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宣传活动。

1、通过走访调研方式,主动向预付卡发卡商户宣传单用途预付卡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答疑解惑,动员、督促、指导合规发卡;并在咸宁市商务局官网向全市发卡主体发布预付卡备案公告,告知发卡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到我商务部门进行预付卡备案登记;同时建立了媒体沟通协调机制,利用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咸宁广播电台、电视等新旧媒体以及各种渠道,向广大民众多次发布单用途预付卡消费警示,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

2、深入各大商超、农贸市场、酒店等重点企业,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开展20xx年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暨食品安全知识、成品油、药品流通、直销行业等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开展“诚信商家”、“文明标兵”评选活动,强化企业行业自律力度,建立行“诚信商家”、“文明标兵”评选管理长效机制,树立诚信企业标杆,让诚信守法企业利益得到最大化,加快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进程;鼓励商贸企业结合“10.1国庆节”开展线上线下信用消费商品促销活动。

3、组织家政企业进行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信息的录入与培训。

截止目前,我市商务系统共参与宣传784人次,印制并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展示宣传板24个,开展现场咨询达1110人次,媒体报道6次,传统新闻媒体宣传18次,“两微一端”媒体宣传达6200余次,宣传覆盖人数达64200人次。通过此次宣传,有效调动了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开展宣传活动期间,我局联合各县市区商务局开展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成品油安全生产、药品流通安全生产、直销行业等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直销行业清理整顿行动。组织各县市区商务局在中秋、国庆期间,配合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对5家外资企业、4家内资企业、共24个服务网点开展百日行动“回头看”工作,逐一排查直销服务网点是否已通过审核并备案,服务网点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超品种、超地域等违规销售问题,并对每家网点经营法人进行现场约谈。截止目前,共出动了监督检查人员42人次,辖区内正常经营的服务网点未发现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超品种、超地域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开展药品流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行动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商务局配合相关部门根据药品流通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截止目前,在检查的7家药品流通企业中未发现行业重大安全隐患,且各企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检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三是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县市区商务局对辖区内发卡主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发卡主体工商登记、财务报表、发卡制度、发卡记录等相关材料、询问发卡企业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等方式掌握第一手材料,对符合备案条件而未备案的发卡企业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在限定期限内完成备案。并联合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对本年度已引起消费纠纷的发卡主体进行重点整顿,引导企业诚信合法经营。

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福建省工商局转发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201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闽工商整规〔201x〕1号)和市政府《福州市201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局立即对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并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商机关按照商务部、工商总局等十五部委联合发文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工商人员1227人次,车辆629台次,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87件,案值72.356万元,罚没入库49.3154万元,接受各类法律咨询1368人次,散发各种法律法规和诚信宣传材料8000余份,发送诚信宣传短信6700多条,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各界诚信兴商的意识。现将活动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活动主题,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成效。

在宣传活动中,全市工商系统紧紧围绕全国“诚信兴商,和谐发展”和省工商局确定的“倡导诚信兴商,维护公平秩序;构建放心消费,共建和谐社会”的活动主题,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和《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大力宣传工商机关在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查处不正当竞争、维护农村商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以及消费者协会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

二、丰富活动载体和形式,提高诚信宣传成效。

市工商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在宝龙广场举办的现场宣传活动,由分管副局长带队派出6名工作人员进行法规宣传,接受群众投诉咨询。各县(市)区工商局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活动期间,鼓楼区工商局在工商所在驻地、市场超市悬挂横幅,东百、大洋利用其led显示屏显示“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经商、守法经营”等内容,分发各类宣传材料600余份,接受咨询10余件。仓山区工商局组织辖区食品行业经营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利用现场展板大力宣传诚信经营理念,提供现场咨询200多次,发放宣传画册和手册700份。晋安区工商局联合区食安办、市质监局直属二分局等部门,在鼓山沃尔玛超市广场开展“诚信兴商·食品安全大家行”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受咨询40余次。马尾区工商局联合相关单位在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开展“诚信兴商月”宣传活动,张贴横幅2幅,发放大幅彩印图片120份,宣传手册230份,水产消费常识宣传单500份。长乐市工商局以工商所为单位,在辖区的主要街道上悬挂跨街横幅标语11条,并与烟草、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物价局等单位联合在“胜利路”诚信一条街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2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860人次。平潭县工商局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平潭11家主要超市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组织各工商所在辖区主要街道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在大型超市和商场悬挂横幅,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余份;积极联系广告公司,在九一六繁华地段和天涯海角娱乐会所的led大型显示屏滚动播放“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发展”等相关宣传口号和图片,并要求各大超市、商场的场内电子显示屏必须播放今年诚信兴商口号。

三、以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为载体,深入开展商务诚信建设。

全市工商系统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与“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经营者自律委员会和经营者文明学校的作用,在创建街区突出宣传店堂告示方式承诺“假一赔十”的诚信经营方式,进一步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台江区工商局在中亭街“诚信一条街”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经营者分发诚信宣传资料216份。闽清县工商局向创建“诚信一条街”街区经营户发放《食品安全法》手册约150本,制作、粘贴诚信宣传册225份,发放《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40多份。永泰县工商局结合日常巡查,加强对“诚信一条街”街区内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的诚信宣传。平潭县工商局引导、组织经营者“诚信一条街”街区通过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明确自己向消费者承担的义务与责任,对经销的商品质量可靠、商品信誉好的经营者,引导他们按照自愿申请原则,以店堂告示的形式作出诚信经营、不售假货的公开承诺。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开展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市工商系统立足职能,结合国庆、中秋两节市场监管,对食品安全、无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等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使辖区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为诚信兴商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鼓楼区工商局加大对商标侵权、食品安全、“傍名牌”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办结商标侵权案件4件,罚没0.65万元;办结广告案件24件,罚没5.39万元;办结食品安全案件2件,罚没0.4万元;立案调查商业贿赂案件1件,案值1万元。罗源县工商局开展为期15天的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销售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商业欺诈等不法行为,共查获食品安全案件2起,商标侵权7起,广告违法3起,没收销毁冒牌“nike”、“kappa”运动鞋和运动帽70件;联合有关部门在港头村取缔一利用猪皮提炼食用油窝点,当事人逃逸,目前涉案的13桶2600升油被工商执法人员查封。闽清县工商局结合“两节”市场检查,加大对食品安全、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行为,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5件,案值9.06万元,罚没1.8万元,取缔无照经营窝点8个,下架“三无”月饼、过期糕点等不合格食品共计25公斤。

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湖南省商务厅转发关于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布置、精心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多彩的“诚信宣传月”活动,取得了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

为认真组织好本次宣传月活动,我局成立了以熊道生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陈文斌为副组长,市场秩序科等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局也都成立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全市共成立“诚信兴商宣传月”领导机构11个。主管科、股室负责实施,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以普及宣传信用知识,弘扬诚信经商为重点,大力开展商业首先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环境。在活动中,利用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力开展诚信宣传,进行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知识。

二、形式多样开展宣传,打造诚信兴商经营环境。

1、利用媒体、网络进行宣传。我市平江、汨罗等县商务局通过电视台、红网、商务之窗等传媒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以及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守法经营和诚信服务意识。

2、现场组织员工学习。华容县、君山区商务局派出专干深入屠宰场、超市、酒店现场组织员工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让员工在学习中提高,在行动中守信。

3、成立诚信联盟,营造诚信环境。今年岳阳县成立了一家经营者诚信联盟组织,其成员主要是各行各业的经营代表,人数100人,召开了联盟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长、理事,制定了联盟章程,并由诚信联盟向全县所有经营者发出了15000多份倡议书,倡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在全社会产生了良好的效果,有力推动了“诚信兴商”活动的开展。

4、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助推活动开展。我市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5800人次,制作宣传板块350块,悬挂横幅300条,发送诚信宣传短信8万条,使诚信兴商活动深入万户千家。华容县由县政府组织县商务局牵头,相关13个部门参加的20“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在华容人民市场举行,出动车辆10辆,工作人员60余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咨询余人次,制作宣传展板26块,悬挂宣传布标40余幅,通过一系列活动,对树立诚信经商、诚信兴商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实行集中整治,构筑诚信堡垒。

在“诚信兴商”活动宣传月中,我市一方面利用多种形式大力进行宣传,同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岳阳县在全县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活动,召开了全县千人大会,汇集整理了70多个制假、售假典型案例,现场焚烧了大批假烟、假酒、假农资产品,劣质食品,病害猪、牛肉,劣质饲料和过期变质药品,价值150多万元。湘阴县开展了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和酒类打假专项行动,共处罚私屠滥宰27户、违规经营肉品13户、罚款3.8万元,查获假冒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等各酒40余瓶,价值20多万元,处罚假冒伪劣酒经销商26户。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置为更有效的开展宣传月活动,我县成立了以姚本喜副县长为组长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建立了联络员网络,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县整规办制订了大化县20xx年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围绕“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的活动主题,提出了宣传月的工作重点,认真部署开展这项工作。

二、统一行动,营造氛围9月9日,我县整规办牵头组织工商局等十个部门在县电影广场专门举行了诚信兴商宣传现场咨询活动,十个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出了宣传板报,印制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20多起,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

三、分工协作,形式多样突出“健康、安全、维权”多项宣传主题。县工商局、联合消费协会结合前期查获的食品案例、消费者投诉的典型事例,突出宣传在食品、药品、保健品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品消费中需要特别关注的质量、卫生、安全、标示、广告宣传以及如何识假等问题,广泛宣传《消费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增强了社会公众消费安全意识。县质监局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产品质量放心承诺”等活动,组织开展了系列的执法检查活动。

突出“城乡、社区、学校”多个宣传区域。县工商部门和消协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外来人员多,健康、安全消费意识薄弱的情况,全县城乡共设4个点,有17名行业专家现场进行了咨询,有19名志愿者参加了宣传月活动;县物价部门开展了“价格服务进医院”、“价格服务进企业”、“价格服务进商场”、“价格服务进校园”、“价格服务进社区”、“价格服务进农户”等六进工作宣传活动;县经贸局开展家畜屠宰、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县税务部门开展了进市场、进社区、进企业等“送税法”活动,为税收宣传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宣传阵地,工作总结《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突出“网络、媒体、宣传栏”多条宣传途径。在宣传活动月中,我县各有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社区、市场、商场的宣传栏,宣传消费知识,结合宣传月活动,及时把食品、药品、化妆品、装饰品等热点领域的案件、投诉事例公示,进行消费提醒、警示。税务部门利用办税大厅电子荧屏宣传《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形式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同时设立纳税人网上申报自助电脑,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县工商局、消协在大化有线电视台专门开辟了“工商时空”消费知识宣传专栏,对商场、超市、短信服务、物业管理等7条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了点评活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突出“讲座、咨询、调查、座谈”多种宣传形式。县工商、消协结合本县实际与县妇联、千姿源科学美容美体中心、上海诚美美容企业在县二中共同举办了一期“消费与环境,科学理性选择化妆品”科普知识讲座,开展了美容化妆品的市场调查和消费者满意度的问卷调查,同时召开了全县美容化妆品行业座谈会,探讨了美容化妆行业良萎不齐、投诉屡有发生的现状,并对经营业主提出了要求,为“美发诚信单位”的评选打基础。

县药监局召集了县城区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药品诚信经营宣传工作座谈会,对企业进行了宣传教育,开展好诚信承诺活动。同时,加强药品经营gsp规范的实施力度,保证药品经营质量。县质监局组织了县城区月饼和米粉生产企业23家企业负责人座谈会,重点向企业宣传食品市场准入及《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行业自律公约》等相关知识,并邀请了质量方面的专家,采取分类指导的形式,对食品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分析,还组织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宣传了食品质量与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四、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我县各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切实把活动抓到实处,抓出成效。一是制作了“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等宣传标语,悬挂在各乡镇、主要街道进行宣传。二是确定专人负责,把宣传资料发放到消费者手中。三是主动和新闻媒体联系,定期播出系列宣传节目。四是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诚信意识从小抓起。这次宣传月活动,全县共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12次,出动咨询专家及有关人员90人次,现场咨询近万人次,召开座谈会13个,开办讲座4次,发放宣传资料1.4万份,在电视、广播播放各类信息120条,其中发布消费警示14条,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起。通过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大加强了我县公民道德建设,提高了公民素质,营造了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

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存在的问题,一是活动覆盖不足。城区活动影响较大,活动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到了乡镇地区就显得单薄一些;二是个别部门配合不力,活动深度需要进一步挖掘;三是经费不足影响活动开展。由于没有专项经费,部分电视公益广告、电视访谈等专题节目没能制作播出。

“诚信兴商”是一项长期工作,效果好坏直接影响商家信誉,影响全市消费信心的提高。今后我们将把此做为商务粮食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诚信兴商”长效机制。积极加强商务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大力推进诚信经商示范店创建活动,采取专题讲座,深入企业上门活动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侓法规,提高企业诚信经商理念,进而促进全社会诚信建设。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根据《宜春市商务局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文件精神要求,为深入推动诚信兴商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倡“诚信兴商、和谐发展”的经营理念,促进全市商务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诚信兴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这次宣传活动。

总结。

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宣传月活动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分工。以普及宣传信用知识,弘扬以诚信经商商业道德建设,为市场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环境,采取在日常市场工作中,加强对企业的诚信宣传教育,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法,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等知识。

二、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打造诚信兴商的经营环境。

1.是对我市型商场超市“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安排,在商场超市门口显示屏上滚动播放“诚信兴商宣传月”字幕,广泛宣传诚信体系建设。

2.是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向商贸流通行业大力宣传普及与商务诚信相关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对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和失信联合惩戒系统的主题宣传性活动,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营造“遵守规则践行诚信”的良好市场环境。

三、

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宣传。

10月23日,我局在丰跃名城举办了丰城市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这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车辆2辆、工作人员10余人,向市民发放《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宣传资料300余份,并在各大商场超市大门醒目位置上悬挂“诚信兴商”宣传布标10余幅。这次宣传活动是以弘扬诚信兴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为重点的商业道德教育,为加强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下步工作及思路。

严格按照《宜春市商务局开展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市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日常的业务管理活动中,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经商”的宣传教育、建立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宣传推广使用信用保险,普及信用风险防范和知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通过宣传活动弘扬诚信兴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放心消费为重点的商业道德教育,为加强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严厉打击各种侵权假冒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了更好地贯彻县医疗保险局打击欺诈保险专业管理紧急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医院领导人高度重视,自己安排部署,立即由院长任组长,各科主任为成员打击欺诈保险专业管理自我调查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比较检查标准,逐一执行,现总结本次自我调查自我调查情况。

1、根据自我调查要求,自我调查小组自我调查了我们公司照的执行范围、科室人员资格。没有发现超范围的工作,没有资格的工作现象。

2、根据自我检查要求,自我检查小组自我检查了我单位医疗设备的许可范围。医疗设备没有发现违反设备认可资格、使用范围的欺诈现象,设备和医疗技术人员资格服务能力一致,没有欺诈。医疗器械没有不合格的使用。

3、根据自我调查要求自我调查小组自我调查我们公司医药服务价格标准。床位在核定范围内使用,住院出院第一、最后不存在重复收费现象,不存在分解收费现象,药品和诊疗费用按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制作药品账户单独保管,药品统一配送,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定期盘点药品,保管盘点表。药品严格按进、销、存系统执行,没有进、销、不一致现象,没有欺诈。

4、根据自我调查要求自我调查组自我调查了我们公司的财务。财务账簿齐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一收费标准收费,使用省统一收据,严格执行会记、财务管理等制度。

5、通过自我调查,我院医疗保险工作离医疗保险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例如,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不重视医疗保险工作,业务上医疗保险学习不彻底,认识不充分,应及时做什么,应进一步巩固提高,同时加强专业技术学习。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要求相关人员根据欺诈保险专业管理检查手册整理自己的岗位工作,定期开展自我检查,形成长期机制,坚决防止欺诈保险现象的`出现,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同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能,加强医务人员交流,构建和谐医务人员关系,提高患者满意度。充分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参保人员、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险工作的认可度和支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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