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实现劳动价值论文 试析以人为本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论文(汇总5篇)

时间:2023-09-29 22:14:49 作者:字海 最新实现劳动价值论文 试析以人为本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论文(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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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劳动价值论文篇一

论文关键词:以人为本劳动价值论科技劳动管理劳动

内容摘要:本文阐述了以人为本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重点分析劳动价值论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以及如何在以人为本的理念指导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强调人既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又是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人是历史的主体,又是历史的客体,人本身的发展是人类历史活动的结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揭示了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源泉,现实的生产劳动是最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人类发展的根本动力。我们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引入到经济学领域,可进一步认识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的新的时代意义。

一、“以人为本”理念的产生与时代内涵

“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是符合人类自身发展规律的理念。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提出著名的人类主体发展三阶段的学说,即以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发展的社会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未来社会。这一学说充分体现了马克思的以人为本思想。马克思主义把“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作为确立自己历史观的出发点,指出了人是自然界和社会之“本”,科学概括了人的历史主体地位,把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确立为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和价值标准。在马克思看来,人作为社会主体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人能创造和使用工具,改造劳动对象,创造物质财富,而且在于,人以及人的发展是人类改造对象世界的目的本身。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要赋予以人为本新的时代内涵。坚持以人为本,要更加注重发挥人主观能动性,增强人的学习和运用科技、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能力,突出人的主体地位。把以人为本落实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要求我们把人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本质和目的,重视人、依靠人、造就人、造福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及意义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博大精深,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异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具体劳动直接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中撇开各种具体劳动的一般人类劳动,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劳动。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按照等量价值进行交换。劳动价值论的核心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问题。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明确指出;生产商品的抽象劳动是唯一的价值源泉”。马克思说:”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就是一切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不管这个劳动是体力劳动还是非体力劳动。”他还指出:复杂劳动、效率更高的劳动在同一时间内创造的价值比简单劳动、效率低下的劳动创造的价值大得多。由此可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经认识到知识和科学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重要作用,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当时不可能详细说明这一问题。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马克思主义把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作为根本的价值追求,也就不言而喻地将人当作了全部历史活动和现实活动的本源和中心。而人作为全部历史活动和现实活动的本源和中心又主要是通过他的劳动活动表现出来。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作为人类劳动的评价体系,自然是一种“以人为本”的价值理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从以下几方面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论:

1、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了劳动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马克思一方面从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的角度揭示了人类的活劳动是形成商品价值的惟一源泉,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另一方面,马克思又从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的角度揭示出,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

2.突出的是劳动者的主体性,强调劳动是积极的、创造性的活动,“劳动是生产的真正灵魂”,劳动者的创造能力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源泉。劳动价值理论比任何别的价值理论都更尊重人、重视人、依靠人,体现“以人为本”的最高原则。3、强调了“以人为本”中的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人、社会的人。商品不仅是人类劳动创造的产品,而且是劳动交换的中介和社会经济关系的载体。商品生产和交换过程体现了劳动者之间分工合作和交换劳动的社会经济关系。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对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一是要注重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知识。二是要坚持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观,重视保护劳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要以劳动者为核心,协调好各类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在矛盾。

四、以人为本要求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今天的社会经济环境己经和一百多年前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创立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时的情况有了很大的不同。其变化主要表现在: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发展越来越迅速,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经营管理人员成为生产的直接指挥者和经营活动的管理者;人们对精神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多,从事精神产品的生产者日益增多。新的时代性因素要求我们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进行理论创新,继承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1、以人为本要求我们坚持价值创造的一元论,反对多元论。科技、管理对提高生产率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并不等于科技、管理这些生产要素自身能创造价值。科技、知识是决定劳动生产力的因素,而不是决定价值的因素。科技、知识不能成为独立的生产要素,只能体现在或物化在劳动者、生产工具、劳动对象上才能参与生产。只有活劳动才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唯一的现实的因素。如果认为生产资料、科学、技术、知识与劳动共同创造价值,就陷入多元论的价值论。

2、以人为本要求我们拓展创造价值的劳动种类和劳动者的范围。科技本身不创造价值,但科技内化于劳动者的能力后,科技劳动者的复杂、高效率的劳动在同一时间里创造的价值比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高得多。社会分工的多样化使个生产过程由许多的劳动者通过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因此,商品价值的创造也必然由许多劳动者即”总体工人”的劳动共同来完成,管理人员在这一生产过程链条上从事管理职能的劳动一旦凝结在商品中,就构成了生产劳动的重要部分,因此,管理劳动也创造商品价值。同时,我们要加深对不同部门劳动的认识:一是我们要明确在精神产品生产部门工作的劳动者是精神产品的生产者,也是价值创造者,虽然有些精神产品是非实体性的。二是要认识到在流通和服务产品提供部门工作的劳动者是通过创造非实体性产品满足社会需要的,也创造价值。非生产性劳动有的直接创造价值,有的间接创造价值。三是要理解在公共产品的提供部门工作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不创造经济价值,但创造社会价值。

总之,凡是直接或间接生产物质商品,文化商品和劳务产品以及直接或间接为劳动力商品的生产和再生产服务的劳动,并将劳动凝结在商品中,其中包括管理劳动、科技劳动,都属于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而从事这些生产的劳动者也都是商品价值的创造者。

实现劳动价值论文篇二

新时代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提出的新挑战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它随着客观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自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问世以来,世界上的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进入了新时代。

科技革命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劳动的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现代的科技劳动、管理劳动和服务劳动。其中,科技不仅作用于生产,而且涌现出大量的高科技产业;管理不仅有企业的微观经济管理,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而且有介于两者之间的行业管理或中介组织管理;服务不仅有为生活提供的服务,而且越来越为生产提供服务。劳动形态的变化导致财富的构成也发生重大转移:价值构成的主体已经不是工业经济时代的体力劳动创造的价值,而是知识经济时代一大批智能型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管理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在价值形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服务劳动不仅构成了财富的主要来源,而且积聚了大量的劳动人口。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服务业创造的价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60%-70%,服务业的劳动人口占就业人口的70%以上。

劳动形态和财富构成的重大变化,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劳动的内涵是什么?活劳动作为价值创造的惟一源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是否有了新的变化?劳动的形态和财富的构成发生了哪些变化?哪一种劳动创造的价值最大?如何增加国家的财富?目前,中国财富的主要来源仍然是传统的农业和工业,创造财富的劳动力仍然积聚在工业和农业两大部门。深化对马克思价值论的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确认科技劳动、管理劳动和服务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地位和作用,依靠现代劳动群体,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于推动生产力发展,保持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直接投资的迅猛增加和90年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的速度越来越快,经济一体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不仅国内生产成为世界生产的一部分,国内市场也成为世界市场的一部分。个别劳动能否转化成社会劳动实现商品的价值,不仅取决于一国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而且取决于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统一,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各国劳动生产率和自然资源状况不同的条件下,价值规律是否仍然发挥作用?衡量一国商品价格的标准是什么?个别劳动如何转化为社会劳动?加入wto以后,中国由单边的部分产业开放向双边的全行业开放的转变,意味着中国国内市场将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国际市场,在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的条件下,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探索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条件下价值规律的作用,对于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商品的价值,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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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劳动价值论文篇三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必须要坚持科学的方法。同一研究对象因具有不同的研究角度和思路,分析不同的问题也有不同的概念系统,不同的假设系统也给理论留下不同的发展空间和方向。所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因其研究对象的特殊也形成特定的约束条件。我们从“问题域”约束、“工具论”约束和“方向性”约束三个层面,分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约束条件问题,进而准确理解其劳动价值论的内涵。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问题域”约束

理论就是对“问题域”的一种应答。“问题域”指提问的范围、问题之间的内在的关系和逻辑可能性空间。法国著名的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路易・阿尔都塞,将其称之为“问题框架”,它指由一系列问题结合起来构成的特定的问题结构或问题体系。阿尔都塞认为任何“文本”都是双重的或双层的结构。第一层是表面的文字结构,即“可见的话语”,表现为概念、句子之间的逻辑联系等。第二层是深层的、潜藏在无意识层次中的语言结构。他把潜藏在“文本”深处的结构称之为“问题框架”。“正是问题框架的概念在思想内部揭示了由该思想的各个论题组成的一个客观的内在联系体系,也就是决定该思想对问题作何答复的问题体系。”(注: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中译本,第47页。)认为脱离“文本”的“问题框架”,从字面行文来对原著和思想进行阅读和理解,极易造成误断和歪曲。

经济理论只是用来说明和解释某一“问题”的简单或理想化的“模型”。不同的经济理论也就构成对“问题域”的“应答域”。提出问题的“方式”、“角度”和“问题本身”,就引导理论研究到何处寻找问题的解,它主观上指示了求解的方向,预设了“应答域”的范围。所以必须梳理价值论发展的内在逻辑,把握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深层结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要解决的问题及其内在联系,就构成其特定的“问题域”或“问题框架”。对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理论中的逻辑矛盾或悖论的发现,事实上成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研究的起点。正确的问题是理论和现实相结合的“桥梁”,是实现理论革命的关键。

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论概念的歧义性,导致价值论的混乱和不彻底性。古典政治经济学在价值论方面存在的逻辑矛盾和显示出的演进方向,就成为作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者和继承者――马克思研究劳动价值论既定的约束条件,并决定劳动价值论研究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的选择。

亚当・斯密认为生产商品时所耗费劳动和商品交换中所购买的或支配的劳动,在量上看作是相等的,不变的。以“劳动的价值永远不会变动”为前提得出了劳动决定价值和收入决定价值二元价值论。马克思在批判“马尔萨斯片面发展了斯密价值论错误”时,明确指出:把“劳动量和劳动的价值这两个用语等同起来”,“纯粹是同义反复”,“直接同工资相交换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能力,正是这个混淆造成了谬误”,“但决不能从上述反复中得出这样的结论:一定的劳动量等于工资中或者说构成工资的货币或商品中包含的价值量。……也不能说,工资的价值等于代表(同工资相交换的)劳动的产品的价值,……因此,代表所能买到劳动的价值所包含的劳动的那些商品价值和用来购买或支配这一定劳动量的那些商品的价值,是不大相同的。”(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18-19页。)斯密有时把商品的价值量归结为劳动时间,主张“客观价值论”;也有时把形成价值的劳动看作劳动者对“安乐、自由与幸福”的牺牲,而不是把劳动看作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7页。)这样对劳动价值论做出了主观主义的解释。斯密价值论多元性是造成价值论在不同的方向发展的根源。

李嘉图混淆了作为劳动产品的商品之间的交换与资本与劳动(力)本身商品的交换的区别,价值论从商品之间交换向劳动力商品转移时,出现了价值规律的例外和反常。“因为他(李嘉图)始终是以在资本家和工人间分配的成品为前提,却不去考查导致这一分配的中介过程――交换。”(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8页。)“李嘉图对表现在使用价值上的劳动和表现在交换价值上的.劳动没有加以应有的区别。……李嘉图那里,到处都把表现在使用价值上的劳动同表现交换价值的劳动混淆起来。”(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149页。)其他经济学家,混淆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区别,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区别,价值与其独立形式货币的区别,价值量与价值实体的区别,形成了这样或那样的错误认识。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马克思把价值理论逻辑上的矛盾或认识上的错误的根源,同时指向了“商品的价值和商品特殊形式――劳动力价值的关系问题”,从深层次上洞见到: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理论的混乱、不彻底、庸俗化等都与无法正确把握“商品的价值和劳动力的价值”这一“共性与个性”的关系相关。商品价值与劳动力价值问题相互依托、相互参照,成为同一问题两个方面,成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内在结构。因此,马克思从商品价值的共性和劳动力商品价值个性的辩证统一中,建立了劳动价值一元论,实现了劳动价值论的一场革命。只有从这一特定结构出发,才能理解劳动价值论的精髓。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概念约束

价值概念的多义性和使用中的混乱,直接影响了价值理论的相互沟通,成为深入研究价值理论的最大障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首先要清除对价值概念的误解,明确价值概念的内涵,设定其适用条件和范围。

第一、价值是社会关系范畴,而不是物自身的不变的“实体”范畴或“属性”范畴。马克思明确反对把价值看作是绝对东西,看作物的属性的作法。把“价值变成某种绝对的东西,变成‘物的属性’,而不是把它看作仅仅看成某种相对的东西,看成物和社会劳动的关系,看成物和以私人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劳动的关系,在这种社会劳动中,物不是作为独立的东西,而只是作为社会生产的表现被规定的。”(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140页。)马克思强调价值是不同于使用价值的另一种相对的社会存在,劳动价值论是为了说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社会中,如何实现“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的问题。(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简单地说,就是揭示在什么利益关系或生产关系条件下才能使私人劳动变成社会劳动,而这与个人具体劳动的特点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价值是社会劳动,而不是具体劳动或私人劳动。价值必须通过交换环节而实现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移。用来自己消费的劳动,无法社会化的具体劳动或使用价值都不是价值。劳动交换和劳动社会化是价值的本质。马克思强调“商品作为价值是社会的量,因而和他们作为‘物’的‘属性’是绝对不同的。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代表人们在其生产活动中的关系。价值确实包含交换,但是这种交换是人们之间物的交换;这种交换同物本身是绝对无关的。……‘价值’的概念的确是以产品的‘交换’为前提的。产品作为商品的交换,是劳动的交换以及每个人的劳动对其他人的劳动的依存性的一定形式,是社会劳动或者说社会生产的一定方式。…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自然科学家发现,鼻烟和油画由于什么自然属性而彼此按照一定比例成为‘等价物’。”

(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139页。)

第三、价值是衡量社会劳动的尺度,只是财富的一种形式,而不是财富本身。配弟在《租税论》中也讲到,“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财富是自然物品本身固有的和人类劳动创造的所有使用价值的总和,价值只是衡量社会劳动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随着人类必要劳动耗费的减少,社会生产力、自然生产力的极大提高而变得没有意义,终久要退出历史舞台。“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消耗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而这种动因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耗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的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又说:“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19-200页。)马克思、恩格斯一再批评“劳动是财富的惟一源泉”,“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的说法。价值作为财富的一种暂时的历史的形式,并不是对所有使用价值的衡量,只是对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劳动耗费的比较和核算。商品交换的双方要计较各自为生产商品花费了多少劳动,计算和比较二者是否相等,是否可以相互补偿,如果可以,就成交。吃亏的事是谁也不愿意干的。这里加以计较和要求补偿的劳动耗费就是价值。

第四、价值既是一种矛盾关系,又是解决矛盾的中介手段。商品生产中包含的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关系是价值产生的内在根源。商品在物物交换过程遇到的困难是这些矛盾的直观表现。一般等价物的形成,即价值从观念形式发展到独立的货币形式,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有效的中介和手段。人们在进行劳动耗费的计算和补偿时,抽象掉各种不同的具体劳动的特点,把它们一律当作人类一般劳动的消耗,即同质的抽象劳动的消耗。简单地说,价值就是为生产商品所耗费的一般的人类劳动,这种劳动耗费由于要计算和补偿,所以被当成价值。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只是一种理论抽象,事实上它是商品生产者不同生产条件下竞争的产物。不同商品生产者的社会生产条件在事实上是永远不会相同的,并处于不停的变化之中。同一商品劳动耗费的不同,表明生产条件、技术条件、劳动经验和劳动强度的不同。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的价值量,生产者在生产之前是不能预见和预期的。生产者只能千方百计降低个别必要劳动时间,而实现在商品交换中不亏本或盈利。

第五、劳动力的价值是商品价值的特殊形式,与商品价值是个性和共性的关系。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正是脱离劳动力价值论这一特殊形式,所以根本无法理解劳动者的工资、资本利润的实质,无法解释剩余价值对于价值规律的反常或背离。“李嘉图实际上却没有阐明,按价值规律(按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间)进行的商品交换中,如何产生了资本和活劳动之间的、一定量的积累劳动和一定量的直接劳动之间的不平等交换,也就是没有说明剩余价值的起源(因为在李嘉图那里资本是直接和劳动相交换,而不是和劳动能力相交换)。”(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7页。)只有理解了劳动力的价值问题,才能深刻理解使用价值与价值区别对于科学理解商品价值的重大意义,才能摆脱使用价值对于价值的各种“纠缠”。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分析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就是要说明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是截然不同的,只有把商品使用价值与价值相区分,才能把劳动力商品中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与和价值区分开来。两者互为条件、互为前提。可见劳动力的价值问题才是马克思批判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突破口和切入点。

三、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方向性约束

近一段时期,关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讨论不断深入,理论工作者提出了许多有见地和有新意的观点。但也出现了一些忽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身“容纳”限度,把逻辑性矛盾的或马克思明确反对的观点,通过“拼凑”和“嫁接”等外科手术的形式,实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新“融合”或新“发展”,客观上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解带来混乱,造成混淆视听的不良影响。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能脱离原有理论的条件性和约束性,要在原有的理论空间中,探索正确的发展方向。而不能从相反的方向使劳动价值论走向庸俗和倒退。

第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商品交换的理论,不能作为财富分配的惟一的理论依据。因为物质财富分配的具体方式有不同的制约条件。比如财富的分配除了生产条件的决定作用,还有非经济的因素如政治权力、社会暴力、道德理念、宗教思想等起着十分重要作用,这些超经济的权力可能凌驾于经济之上成为分配的有形的“指挥棒”,进而掩盖经济活动的本质。马克思虽然创立了劳动价值论,但他并没有以此作为分配的根据。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是用以揭示资本主义内在的经济关系的,并不意味着只有参与价值的创造,才有参与分配的权利。要把价值的创造与价值的分配区分开来。马克思认为利润、利息、地租是资本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根据是对资本、土地等要素的经济所有权,体现了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平等的地位,并不是因为创造了价值。所以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理论联系起来,认为按劳分配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是一种理论误解。因为马克思设想未来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商品生产消亡,价值不再作为衡量劳动的尺度,按劳分配是个人消费的实物分配,不再存在价值分配。可见,马克思认为劳动价值论它只能说明商品交换中的劳动耗费问题,在非商品的未来社会已失去其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也失去其自身存在的理论意义。因此,马克思从来没有用劳动价值论来说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即使社会主义国家事实上存在商品经济和价值关系,也应把价值的生产与价值的分配区分开来。至于我国现阶段存在多种分配方式,允许和鼓励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存在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方式,并不意味着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因为劳动价值论是实现劳动社会化的一种最有利生产方式,不是生产方式内容的全部,只适用于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历史条件。

”与“劳动创造财富”这两句话中“劳动”和“创造”的涵义是不同的。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语义框架内,劳动创造价值指劳动在商品生产中进行了劳动的耗费即消耗的体力、脑力的支出,为了商品交换的顺利进行就必须以价值形式进行比较或给以补偿,这里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创造”是一般劳动的“凝结”,在这个意义上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劳动创造财富,是说劳动者运用生产资料对某些物体进行改造,改变它们的原有状态,造出某种适合人的某种需要的新使用价值,这里的“劳动”指具体劳动,“创造”是改变物理状态。“物化劳动”(资本、土地、机器设备等)只是作为具体劳动的形式或条件,在改变劳动对象原有状态过程中起作用。“物化劳动”实现商品化也要进行一般劳动的“抽象”,放弃在具体劳动中的一切“外观”和“重要性”。人们只所以会产生物化劳动能创造价值的误解,主要由于生产条件不同,个别必要劳动时间少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结果按平均必要劳动时间为同一尺度,带来了盈利,用较少的劳动支配了较多的劳动,形成劳动创造的财富在社会的不平等、不均匀占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正是为了揭示和批判这种经济关系的局限性。不能把批判“对象”偷换成批判“工具”,使“工具”丧失它的批判功能和批判使命。

第三、科技、知识、信息等脑力劳动要素、劳动产品及脑力劳动本身创造价值的问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技进步,科学技术日益成为创造和增进财富的决定性力量。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信息作为一种巨大的无形资源,在人类的生产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样,科技、知识、信息这些作为社会的生产条件与资本、土地、机器设备等“硬件”相比,是社会生产条件的“软件”,它们决定了商品生产者脑力耗费的强度,也是衡量、比较平均的、正常社会生产条件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样它是社会生产条件本身,而不是在这种生产状况下的社会生产关系。

总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建立在以下几个前提假设之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并没有研究商品生产的社会生产条件问题,而是把“现有的社会生产条件”、“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相同的劳动强度”作为商品交换价值论的既定的前提条件,而这个前提又是商品生产者充分自由竞争的基础。也就是说,不管生产商品的社会生产条件的具体特点如何,只要社会是充分自由竞争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就存在一个相对确定的趋势。马克思说过,没有充分的自由竞争,没有劳动者从一个部门向另一个部门的自由流动,劳动就只能是具体劳动,抽象劳动就是一种虚构,商品价值量的确定就没有任何科学性。另外一个前提就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所以我们发展劳动价值论只能在对劳动价值论的约束条件进行分析,劳动价值论向哪些方面发展不是我们主观任意选择的。研究在公有制和市场长期的非充分竞争状态条件下,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生产的竞争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劳动的社会化;在社会意识形态克服商品拜物教的危害,实现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这才是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应坚持的正确方向和选择。

【参考文献】

[1]何炼成.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

[2]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a].资本论・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3]蒋自强,张旭昆.三次革命和三次综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实现劳动价值论文篇四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必须要坚持科学的方法。同一研究对象因具有不同的研究角度和思路,分析不同的问题也有不同的概念系统,不同的假设系统也给理论留下不同的发展空间和方向。所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因其研究对象的特殊也形成特定的约束条件。我们从“问题域”约束、“工具论”约束和“方向性”约束三个层面,分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约束条件问题,进而准确理解其劳动价值论的内涵。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问题域”约束

理论就是对“问题域”的一种应答。“问题域”指提问的范围、问题之间的内在的关系和逻辑可能性空间。法国著名的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路易・阿尔都塞,将其称之为“问题框架”,它指由一系列问题结合起来构成的特定的问题结构或问题体系。阿尔都塞认为任何“文本”都是双重的或双层的结构。第一层是表面的文字结构,即“可见的话语”,表现为概念、句子之间的逻辑联系等。第二层是深层的、潜藏在无意识层次中的语言结构。他把潜藏在“文本”深处的结构称之为“问题框架”。“正是问题框架的概念在思想内部揭示了由该思想的各个论题组成的一个客观的内在联系体系,也就是决定该思想对问题作何答复的问题体系。”(注: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中译本,第47页。)认为脱离“文本”的“问题框架”,从字面行文来对原著和思想进行阅读和理解,极易造成误断和歪曲。

经济理论只是用来说明和解释某一“问题”的简单或理想化的“模型”。不同的经济理论也就构成对“问题域”的“应答域”。提出问题的“方式”、“角度”和“问题本身”,就引导理论研究到何处寻找问题的'解,它主观上指示了求解的方向,预设了“应答域”的范围。所以必须梳理价值论发展的内在逻辑,把握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深层结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要解决的问题及其内在联系,就构成其特定的“问题域”或“问题框架”。对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理论中的逻辑矛盾或悖论的发现,事实上成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研究的起点。正确的问题是理论和现实相结合的“桥梁”,是实现理论革命的关键。

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论概念的歧义性,导致价值论的混乱和不彻底性。古典政治经济学在价值论方面存在的逻辑矛盾和显示出的演进方向,就成为作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者和继承者――马克思研究劳动价值论既定的约束条件,并决定劳动价值论研究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的选择。

亚当・斯密认为生产商品时所耗费劳动和商品交换中所购买的或支配的劳动,在量上看作是相等的,不变的。以“劳动的价值永远不会变动”为前提得出了劳动决定价值和收入决定价值二元价值论。马克思在批判“马尔萨斯片面发展了斯密价值论错误”时,明确指出:把“劳动量和劳动的价值这两个用语等同起来”,“纯粹是同义反复”,“直接同工资相交换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能力,正是这个混淆造成了谬误”,“但决不能从上述反复中得出这样的结论:一定的劳动量等于工资中或者说构成工资的货币或商品中包含的价值量。……也不能说,工资的价值等于代表(同工资相交换的)劳动的产品的价值,……因此,代表所能买到劳动的价值所包含的劳动的那些商品价值和用来购买或支配这一定劳动量的那些商品的价值,是不大相同的。”(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18-19页。)斯密有时把商品的价值量归结为劳动时间,主张“客观价值论”;也有时把形成价值的劳动看作劳动者对“安乐、自由与幸福”的牺牲,而不是把劳动看作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7页。)这样对劳动价值论做出了主观主义的解释。斯密价值论多元性是造成价值论在不同的方向发展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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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劳动价值论文篇五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人的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

(二)商品的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

1.商品的二因素

使用价值:商品的有用性即商品能够满足人类需要的属性;反映商品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切劳动产品共有的属性;是商品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是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

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反映了商品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关系:对立统一。对立:二者不可兼得;统一:共处于一个商品统一体中,缺一不成为商品。

交换价值: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比例。

交换价值与价值的关系: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2.劳动二重性

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是从两个角度去考查同一劳动。具体劳动考查劳动的具体形式与内容;抽象劳动不考查劳动的具体形式,只考查是否耗费与支出了人类的脑力与体力。

劳动二重性与商品二因素的关系:

(1)具体劳动形成商品的使用价值;(2)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

(三)商品价值量的决定

第一,同一商品,其价值量的界定不应以个别劳动时间决定,而应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第二,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商品的数量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正比,而商品价值总量等于单位商品价值量与商品数量的乘积,当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或下降的时候,商品价值量与商品数量一增一减或者一减一增,两种相反的变化,导致其乘积不变,所以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变化与商品价值总量无关。

第三,个别劳动生产率提高,导致商品数量增加,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社会劳动生产率不变的情况下,商品价值总量增加。

第四,商品价值量的界定以简单劳动为尺度,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量等于多倍的或自乘的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量。

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1)劳动者平均熟练程度;(2)科技发展程度及应用;(3)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4)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5)自然条件。

(四)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第一,深化对创造价值的劳动的'认识,对生产性劳动作出新的界定。

第二,深化对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在社会生产和价值创造中所起的作用的认识。

第三,深化对科技、知识、信息等新的生产要素在财富生产和价值创造中的作用的认识。

第四,深化对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关系的认识。

二、商品经济基本经济规律:价值规律

(一)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第一,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第二,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

(二)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商品的价格受供求关系变动的影响围绕价值自发波动。从较长时间来看,价格高于价值的部分和价格低于价值的部分能够相抵,商品的平均价格和价值是一致的。

(三)价值规律的作用

第一,自发地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比例。第二,自发地刺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第三,自发地调节社会收入分配。

价值规律在对经济活动进行自发调节时,会产生一些消极的后果。其一,可能导致垄断的发生,阻碍技术的进步。其二,可能引起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其三,价值规律自发调节资源在社会生产各个部门的配置,可能出现比例失调的状况,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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